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关键词:河南省,实施办法,经营者,监督管理,流通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简介: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内容: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定职责采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分类和信用评价,并根据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和特点,实施不同监督管理措施的制度。
第三条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工商所为单位,对本辖区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和明确巡查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实行“两图一书”的管理方式,即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章
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
第四条
基层工商所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照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况。以下内容可纳入信用档案: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食品安全自律制度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情况记录
(六)市场巡查(检查)记录;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记录;
(九)信用等级评记录;
(十)县级以上工商部门认为应当纳入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
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全面、及时”的原则。信用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
信用等级评价记录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基本信息,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其他应录入的内容,具体格式由各地工商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制定。
第七条
根据食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
(一)A级为守信经营者,标准是无任何违法记录,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申诉,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律制度的经营者;
(二)B级为警示经营者,标准是未建立并执行法定自律制度的,未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食品申诉且被多次投诉的,因一般性食品违法行为并被处以警告、3万元(含3万元)以下罚款或因食品违法行为被行政指导的经营者;
(三)C级为失信经营者,标准是因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重违法并被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经营者;
(四)D级为严重失信经营者,标准是因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
第八条
基层工商所应采用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的方法,对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予以认定。
第九条
基层工商所应当于每年年初,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信用等级标准,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信用进行评价,认定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新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者可视为守信经营者,在年度信用评价前实行动态认定。
第十条
被认定为警示类别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守信类别。被认定为失信类别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警示类别。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类别的,不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对发生不良信用事件的经营者,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调整该经营者的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的信用等级,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分类监管,不得用于评比、评定,颁发信用等级牌匾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第三章
分类监管和市场巡查
第十三条
基层工商所以市场巡查为主要方式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县级工商部门应依据上级工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基层工商所根据本局年度巡查计划,制定具体巡查方案,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进行定期市场巡查,并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
基层工商所应根据食品经营者的信用等级、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经营项目和经营地点等对其采取不同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重点和监督检查频次,实行分类监管。
(一)对诚信经营商户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对守信经营商户每季度巡查不少于2次,对警示经营商户每季度巡查不少于4次;对严重失信经营者实行惩戒淘汰机制,不纳入正常巡查范围,要加强后续监管,对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对位于学校周边、商业繁华地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及其周边、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应适当增加巡查频次;
(三)重要节日,国家重大活动和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处置期间,应适当增加巡查频次。
第十五条
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查检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二)经营场所、经营设施、食品储存和运输、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摆放、食品经营者个人卫生等是否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
(三)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四)食品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五)食品经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六)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七)是否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八)是否存在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行为;
(九)是否存在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假冒伪劣、来源不明或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十)食品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夸大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十一)是否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十二)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十三)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是否履行销售记录制度;
(十四)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记录,如实记录市场巡查、专项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保存。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记录由各地工商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制定。
第十七条
在巡查中发现经营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辖区管辖或者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按照相关程序移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移送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许可、经检和其他相关机构,要密切配合,为信用分类监管提供支持。各级工商部门查处的涉及食品经营的违法案件,应将处罚决定书抄送违法主体所在辖区的基层工商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工商局对市场开办者和市场内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条
各级工商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
篇2: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关键词: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实施办法
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简介: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来源:作者:日期:11-01-24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1982年6月26日河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管理第三章用地标准第四章用地管理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
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本文内容:
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
作者:
日期:11-01-24
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1982年6月26日河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三章
用地标准
第四章
用地管理
第五章
奖
惩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包括:农村村庄、集镇内的宅基地、公共建筑、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和社队企业、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业社队和县城及县、市直辖镇,不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村镇内个人建房和社队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建设用地,都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查、批准手续。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地建房,进行建设;不准越权或利用职权乱批用地。
第四条
村镇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各地区行署、市、县人民政府要指定或设置工作部门,作为依法统一管理土地的职能机关。人民公社要设立由人民代表参加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委员会,并确定管理人员。生产大队要成立管
理小组。
第五条
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是公民应尽的职责。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土地,分别归公社、大队、生产队集体所有。社员对宅基地(包括老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和承包的土地,只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权力,没有所有权。不准在自留地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开矿、烧砖瓦、挖土毁田和葬坟(提倡火葬,深埋或划
定公墓地)。
农村社队不准以土地投资入股方式与全民所有制和非农业集体所有制单位联合投资建设。
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
第六条
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国的国策。村镇建房必须统一规划,节约用地。要充分利用村镇内原有的宅基地、空闲地、荒废地等。凡有荒废地、空闲地、沙、碱、薄地、坡地等可以利用的,不准占用耕地、好地。城市近郊和人均不足一亩耕地的村镇,宅基地面积必须严加控
制,不准占用耕地、园地。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七条
村镇建房,必须在村镇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各村镇都要本着远期和近期,总体和局部相结合的原则,做出规划。规划可以先粗后细,首先解决合理布局和控制用地问题,然后进行详细规划。没有村镇规划,审批部门不准审批建房用地。
社员的老宅基地有碍村镇建设时,必须服从统一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妨碍和阻挠。
村镇规划要根据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要求,合理安排社员的宅基地和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用设施、场院、道路、绿化等用地。
村镇规划应在原村镇占地范围内进行。要充分利用现有建筑和设施,逐步改建,不断完善,不要大拆大建。要严格控制迁村并村。必须迁村并村的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
村庄规划由生产大队制订。一个村庄有两个以上生产大队的,在公社领导下由各大队联合制订。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讨论通过,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集镇规划由公社和所在大队联合制订。经社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公社管理委员会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地、市备案。
报批规划时,要提交村镇现状平面图;规划平面图;规划说明书和各项工程的占地面积、占地比例等。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时,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
村镇建房的样式要因地制宜,多种多样,各具特色。不要强求一律。城市近郊和人多地少的地区要求建楼房,不经批准不准建平房;平原地区提倡建楼房;山区和丘陵地区要合理利用地形,依山就势建窑洞、平房或楼房。
第三章
用地标准
第十条
社员建房每户(按平均五口人计算,下同)规划用地限额,规定如下:
城市近郊和人均耕地一亩以下的地区,平均每户建房规划用地不得超过二分;
平原地区,平均每户建房规划用地不得超过二分半;
山区、丘陵地区平均每户建房规划用地不得超过三分。如人多地少须占用耕地时不得超过二分半。
按照以上限额和人口发展计划,规划到本世纪末,不占用耕地的村镇,社员建房规划用地可在限额基础上平均每户增加半分左右,但最多平均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三分半。
各县、市要根据以上限额规定,结合当地人均耕地、家庭副业、民族习惯、计划生育等情况,具体规定社员宅基地面积标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一条
村镇内的宅基地、公共建筑、公用设施、道路、绿化等各项用地面积的比例,暂规定为:宅基地面积占村镇规划用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公共建筑、公用设施用地占百分之二十左右;道路、绿化用地占百分之二十左右。
第十二条
农村社队企业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不同行业和生产规模,分别拟定各类企业用地限额,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
第四章
用地管理
第十三条
原有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居住拥挤,或确实需要分居又无宅基地的农村社员;无宅基地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均可向生产队提出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生产大队根据规划和用地指标审核同意后
,编入年度建房用地计划,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年度建房用地计划占用耕地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批准单位分户发给宅基地使用证。
生产大队编制年度建房用地计划时,对独生子女户,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
第十四条
农村社队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必须经社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占用耕地不超过二亩或非耕地不超过五亩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耕地不超过三亩或非耕地不超过十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报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耕地超过三亩或非耕地超过十亩
的,由地区行署或市人民政府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要有计划地兴办社队砖瓦厂,满足社员建房需要。为本队社员建房需要兴办的临时砖瓦厂及取土用地,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
兴办从事商品生产的砖瓦厂,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按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砖瓦厂的取土用地,要充分利用土丘、土山坡、荒废地,一般不准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结合平整土地制定恢复种植的切实措施。
第十六条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社队企事业单位进行建设需占用生产队土地时,要尽量占用生产队的空闲地、荒废地。对占用的土地,要给予补偿,并要妥善安排该队社员的生产、生活。
占用土地补偿标准:耕地为年产值的三至五倍;有收益的非耕地为年产值的二至四倍;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年产值按被占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青苗补偿费和房屋、树木等附着物的补偿费,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或由占地单位和生产队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对大量从事养殖、编织等“专业户”的生产用地,应根据经营种类、规模的需要和可能,批给适当的土地。对集镇内非农业户的建房用地,应根据不同情况经与生产队协商同意后,按第十三条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凡列为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保护的文物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因建房用地而侵占、拆除和损坏。村镇建设中发现文物古迹或无主财物,必须严加保护,并及时报县级人民政府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农村社队企业的用地,经批准后一年不使用的,或批少占多的多出部分,要限期退回生产队耕种。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条
在村镇规划和改建中,腾出空地改为耕地用于农业生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从有收入的第一年起,免征七年农业税。
第二十一条
在村镇建设中,规划合理、节约用地或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对制止乱占滥用土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出卖或出租建房用地的,要限期将土地退回集体,没收全部所得款项。土地上的建筑物要限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出卖房屋未经批准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和出租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已经批给宅基地的,要限期收归集体。
买入房屋的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者,按第十三条规定程序补办用地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者,要限期将宅基地退还集体。
第二十四条
未经批准擅自侵占集体土地建房或进行其他建设的要限期收回所占土地,根据情节处以所占土地年产值三至五倍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
第二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队干部要模范地执行本办法。在村镇规划中,对广大群众要充分作好政治思想工作,不得生硬粗暴简单从事。切实把村镇建房用地规划好,管理好。
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土地建房、种树;在审批建房用地中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打击报复;拒不执行村镇规划管理规定任意砍树、扒房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阻碍村镇规划建设或围攻、打骂工作人员者,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给予经济制裁的罚款或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由生产大队提出意见。属于对单位的罚款或赔偿经济损失,经公社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对个人的罚款或赔偿经济损失,由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
对没收的非法所得款项和罚款,主要用于村镇公用设施建设。县、公社、大队各使用的比例,由县级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确定。
对经济损失的赔偿费,全部交给受损失的单位,作为当年收入,按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令、规定不符时,按国家有关法令、规定执行。过去省内发布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时,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社员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提交市、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执行。
第三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1982年6月26日
篇3:河南省南阳农村信用社招考真题集
河南省南阳农村信用社招考真题集 本文关键词:南阳,河南省,招考,真题,农村信用社
河南省南阳农村信用社招考真题集 本文简介:河南省南阳农村信用社招考真题集(2011年11月12日)第一部分客观题一、单项选择题(20分)1、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约定条件想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这样的理财计划是(
河南省南阳农村信用社招考真题集 本文内容:
河南省南阳农村信用社招考真题集
(2011年11月12日)
第一部分
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约定条件想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这样的理财计划是(
)
A、报纸收益型理财计划
B、非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
C、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D、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2、由银行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产生超过最低收益部分则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这样的理财计划是(
)
A、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B、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C、最低收益理财计划
D、固定收益理财计划
3、投资者投资哪个理财计划从而承担最低的投资风险(
)
A、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B、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C、最低收益理财计划
D、固定收益理财计划
4、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专业化服务活动,这是指(
)
A、个人理财服务
B、投资规划
C、综合理财服务
D、私人银行业务
5、投资者购买以下哪种理财计划承担的风险最大(
)
A、固定收益理财计划
B、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C、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D、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6、申购新股型理财计属于(
)
A、结构性理财产品
B、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C、套利型理财产品
D、颜色证券联结型产品
7、由公司发行的,投资者在一定时期内可选择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是(
)
A、可赎回债券
B、偿还基金债券
C、可转换债券
D、附认股权证债券
8、溢价发行的附息债券,票面利率是6%,则实际的到期收益率可能是(
)
A、6%
B、6.25%
C、5.6%
D、以上都不可能
9、资本市场的特征是(
)
A、风险性高,收益也高
B、收益高、安全性也高
C、流动性低,风险性也低
D、风险性低,安全性也低
10、间接融资可以应用的金融工具是(
)
A、股票
B、债券
C、汇票
D、信用贷款
11、金融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的汇聚成投入社会在生产,这是金融市场的(
)
A、财务功能
B、风险管理功能
C、聚敛功能
D、流动性功能
12、债券回购交易中,不具备保值功能的交易是(
)
A、债券利息
B、回购协议利率
C、债券本息
D、资金融通
13、在下列交易方式中,不具备保值功能的交易是(
)
A、即期交易
B、远期交易
C、套期保值
D、投机交易
14、如果外币头寸卖大于买,叫做(
)
A、轧空
B、空头
C、多头
D、轧平
15、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同时投资于数十种甚至数百中证券,使基金所持有的证券组合的(
)
A、系统风险
B、非系统风险
C、利率风险
D、市场风险
16、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是(
)
A、契约型
B、公司型基金
C、封闭式基金
D、开放性基金
17、买卖双方在交易所签订的在确定的将来时间按成交时确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某项资产的标准化协议是(
)
A、金融远期协议
B、金融期货协议
C、金融期权协议
D、金融互换协议
18、半年期的无息政府债券(182天)面值为1000元,发行价位982.35元,则该债券的投资收益率为(
)
A、1.765%
B、1.80%
C、3.55%
D、3.4%
19、在外汇市场上,利率高的货币,其远期汇率表现为(
)
A、升水
B、贴水
C、平价
D、不变
20、债券的即期收益率是(
)
A、息票利息与债券面额的比值
B、年息利息与债券面额的比值
C、息票利息与债券市场价格的比值
D、年息票利息与债券市场价格的比值
二、多项选择题(15分)
1、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活动应当遵循(
)原则。
A、平等
B、自愿
C、公平
D、诚实信用
2、贷款人应当建立(
)的贷款管理制度。
A、申贷分离
B、分级审批
C、一次核定
D、随用随贷
3、统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券比例清偿。
C、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券比例清偿。
D、抵押物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4、农村信用社贷款应当坚持(
)的经营原则
A、效益性
B、安全性
C、稳定性
D、流动性
5、贷款“三查”制度是指(
)
A、贷前调查
B、贷时审查
C、贷后检查
D、贷中复查
6、借贷人有下列哪些情形,农村信用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
A、经营不善,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未按约定的借贷用途使用借款
7、下列哪些贷款应列入呆滞贷款(
)
A、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B、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借款人已名存实亡
C、借款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频临倒闭
D、企业有明显的逃废债行为
8、《河南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所指信贷业务包括:(
)
A、本币贷款
B、承兑
C、内容统一
D、贴现
9、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
)
A、授信主题统一
B、标准统一
C、内容统一
D、对象统一
10、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下列哪些人员为住责任人(
)
A、调查
B、审查
C、审批
D、经营管理
11、除法院、仲裁机构判定(决)外,协议接受的在建工程,必须同时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
A、信用社贷款总额占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以上
B、已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C、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预售许可证等“四证”齐全。
D、在建工程已完成项目投资额的90%以上。
12、下列哪些物品为不多接收的抵债资产(
)
A、土地所有权
B、学校
C、医疗卫生设施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13、下列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姓名权
D、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14、《担保法》规定,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特点,抵押合同分别自(
)之日起生效。
A
、登记
B、签章
C、签订
C、移交
1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担保证人,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时,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保证合同有效
B、保证合同无效
C、债权人有过错的,企业法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D、债权人无过错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
三、名词解释
1、商业银行
2、空头支票
3、出票
4、背书
5、承兑
6、本票
7、支票
8、抗辩权
9、汇票
10、会计凭证
四、简答题(15分)
1、数据库、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系统的含义是什么?
2、诋毁他人商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3、信用社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五、论述题(20分)
1、试述价值、价格及其与生产价格的关系。
2、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是怎样的?割裂两者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会犯什么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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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真题
(2011年11月12日南阳)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
A[解析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这样的理财计划是保证收益型理财计划
2、
C[解析由银行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产生超过最低收益部分则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这样的理财计划是最低收益理财计划。
3、
D[解析投资者投资固定收益理财计划从而承担投资风险最低。
4、
A[解析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专业化服务活动,是属于个人理财服务。
5、
D[解析投资者购买理财计划承担的风险最大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6、
C[解析申购新股型理财计划属于套利型理财产品
7、
C[解析由公司发行的,投资者在一定时期内可选择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是可转换债券
8、
C[解析溢价发行的附息债券,票面利率是6%,则实际的到期收益率可能是5.6%
9、
A[解析资本市场的特征是风险性高,收益也高
10、D[解析间接融资可以应用的金融工具是信用贷款
11、C[解析金融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汇聚成投入社会再生产,这是金融市场的聚敛功能
12、B[解析债券回购交易中,投资方(买方)获得的是回购协议利率
13、A[解析在下列交易方式中,不具备保值功能的交易时即期交易
14、B[解析如果外币头寸卖大于买是空头
15、B[解析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同时投资于数十种甚至数百种证券,使基金所持有的证券组合的非系统风险
16、D[解析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是开放式基金
17、B[解析买卖双方在交易所签订的在确定的将来时间按成交时确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某项资产的标准化协议是金融期货协议
18、C[解析半年期的无息政府债券(182天)面值为1000元,发行价为982.35,则该债券的投资收益率为3.55%
19、B[解析在外汇市场上,利率高的货币,其远期利率表现为贴水
20、D[解析债券的即期收益率是年息票利息与债券市场价格的比值
二、多项选择题(15分)
1、
ABCD[解析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四大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2、
AB[解析贷款人应当建立的贷款管理制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3、
ABCD[解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是;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2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券比例清偿。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4抵押物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4、ABD[解析农村信用社贷款应坚持的经营原则有:效益型、安全性、流动性
5、ABC[解析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6、ABCD[解析农村信用社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1经营不善,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7、ABC[解析贷款应列入呆滞贷款有如下情况:
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借款人已名存实亡
借款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
8、ABCD[解析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所指在信贷业务有:本币贷款、承兑、外币贷款、贴现。
9、ABCD[解析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10、ABCD[解析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为主责任人有:调查人、审查人、审批人经营管理者
11、ABCD[解析除法院、仲裁机构判定(决)外,协议接受的在建工程,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信用社贷款总额占在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50%以上
2已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3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预售许可证等“四证”齐全
4在建设工程已完成项目投资额的90%以上
12、ABCD[解析不得接受的抵债资产有;土地所有权、学校、医疗卫生设施、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13、ABCD[解析以质押权利有: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姓名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14、AC[解析【担保法】规定,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特性,抵押合同分别自登记、签订之日起生效
15、BD[解析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担任保证人,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时,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保证合同无效,债权无过错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名词解释(30分)
1、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2、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
3、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4、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5、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6、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7、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8、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的权力
9、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原始记录,是办理业务和记账的根据。
四、简答题(15分)
1。答:数据库是一个长期储存在计算机内的,有组织的,有共享的,统一管理的数据集合。它是一个按数据结构来存储和管理数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数据库管理系统是一种操纵和管理数据库的大型软件,用于建立使用和维护数据。它对数据库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控制,以保证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数据库系统是由数据库及其管理软件自称的系统,它是为适应数据处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数据处理的核心机构。它是一个实际可圆形的存储、维护和应用系统提供诗句的软件系统,是存储介质、处理对象和管理系统的集合体。
2。答1、其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行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3、其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3.答: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性原则
五、论述题(20分)
1、试论述价格、价值及其生产价格的关系?
【答案】(1)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生产价格有生产成本价平均利润构成
(2)价格以价值或生成价格为基础,并反映其变化。生产价格形成之前,市场价格在供求关系的影响下,自发的围绕价值波动,生产价格生成后。市场价格以生产价格为中心的波动
(3)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经常与价值不一致,但价格并不脱离价值,始终以价值为基础
(4)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之后,生产价格与价值在量上经常不一致,但从全社会看,生产价格和价值是一致的,价值是生产的价格的基础,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式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怎么样?割裂两者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会犯什么样的错误?
【案案】(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他们不仅相互区别,而且相互依赖,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感性认识中渗透着理性认识的因素,理性认识中也渗透着感性认识,因此我们必须把两者统一起来,用于指导我们的工作。
(2)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回导致唯理论和经验论的措施,唯理论夸大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否定感性认识的作用,认为理性认识可以不依赖于感性认识,实际工作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就是犯了leisure这种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