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附件 本文关键词:常州,实施细则,高层次,科教,附件
《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附件 本文简介:附件1: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补助标准补助类别人员类别A、B类单位(元/月)C类单位(元/月)生活补助院士6000国家级人才3000正高职称25002500(全时工作人员)副高职称20002000(全时工作人员)博士学位20002000(全时工作人员)硕士学位1000无在读博士500无在读硕
《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附件 本文内容:
附件1:
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补助标准
补助类别
人员类别
A、B类单位(元/月)
C类单位(元/月)
生活补助
院士
6000
国家级人才
3000
正高职称
2500
2500(全时工作人员)
副高职称
2000
2000(全时工作人员)
博士学位
2000
2000(全时工作人员)
硕士学位
1000
无
在读博士
500
无
在读硕士
300
无
租房补助
院士
500
国家级人才
500
正高职称
500
副高职称
500
博士学位
500
硕士学位
300
无
在读博士
300
无
在读硕士
300
无
安家费补助
院士
80万(全时工作人员)
国家级人才
10万
正高职称
10万
无
副高职称
8万(全时工作人员)
博士学位
8万(全时工作人员)
硕士学位
5万(全时工作人员)
在读博士
无
在读硕士
无
注:申请租房补助的人员必须是全时工作人员
附件2:
“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请表*年*月*日
姓
名
专/兼职
学历/学位
职称/职务
是否签订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产权人
商品房所在地
购房时间
交付时间
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资助标准总额(元)
申请领取时间(年/月)
申请金额(元)
申请比例(%)
第一年
50%
第二年
30%
第三年
20%
申请人签章:*年*月*日
单位意见:*年*月*日
评审意见:1.实际发放金额:
2.扣除金额:
附件3:
“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使用协议
甲方: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申请人):
为了做好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工作,合理用好安家费,甲方、乙方和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本人未享受过常州市有关购房优惠政策或在常州市无自住房,自愿在常州市购买自住商品房,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乙方连续工作不少于五年。
二、甲方向丙方资助安家费
万元,分
叁
年发放。购房手续完成后第一年发放
万元(50%);第二年发放
万元(30%);第三年发放
万元(20%)。
三、若丙方享受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自安家费第一年发放月的下月起,丙方不再享受租房补助。
四、乙方要对丙方安家费的申请资质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意见,同时协助甲方对安家费的发放进行全程管理。
五、丙方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五年内离开乙方单位(如解除合同、被辞退等),乙方负有追索丙方多领取的安家费(按五年平均分摊;已领取的安家费-安家费总额/60个月*已在乙方单位工作年份)并退还甲方的义务;若乙方不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人员享受“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权力,并保留追究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签字代表:*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字代表:*年*月*日
丙方(盖章)
签字代表:*年*月*日
主题词:科技
经费
细则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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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篇2:人才引进申办信息登记表
人才引进申办信息登记表 本文关键词:申办,登记表,人才引进,信息
人才引进申办信息登记表 本文简介:人才引进申办信息登记表引进类型:□调干;□调工;□招工;□海外留学人员引进;□应届毕业生引进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曾用名民族政治面貌入党团时间//身份证号通讯住址邮编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培养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修业年限生源类型户口所在地户口类型□农业□非农业拟入
人才引进申办信息登记表 本文内容:
人才引进申办信息登记表
引进类型:□调干;□调工;□招工;□海外留学人员引进;□应届毕业生引进
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
/
籍
贯
曾用名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
/
身份证号
通讯住址
邮编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培养类型
□全日制
□非全日制
修业年限
生源类型
户口所在地
户口类型
□农业
□非农业
拟入户地派出所
迁出地派出所
参加工作时间
/
/
转正(转干)时间
/
/
档案单位
联系方式
手机:
固话:
邮箱/QQ: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离异
调干填写
科技奖项类别
专利情况
社保电脑号
在深社保年限
执业资格名称
证书类型
签发日期
/
/
表彰荣誉
职业资格名称
证书号
证书类型
签发日期
/
/
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等级
证书类型
签发日期
/
/
投资类别
投资份额
3个年度
纳税总额
元
3个年度个人所得税
元
在深有合法产权住房时间
/
/
抵押情况
□是
□否
房产证书抵押登记时间
/
/
配偶情况
姓名
性别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结婚时间
/
/
现役军人
□是
□否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学
历
专业
培养类型
子女情况
姓名
性别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随迁
□是□否
姓名
性别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随迁
□是□否
(从高中阶段开始填)
学习和工作简历
起始时间(年月日)
在
何
单
位
任
何
职
特殊情况填写
本人及配偶有离婚、再婚的,需在此栏注明情况;属市外人才引进,需注明奖、惩情况;属分居调动的,提供配偶调入时间,审批机关;海外留学人员引进须填写父母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详细户口所在地。
本人承诺
本人对表格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虚假、无效信息导致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本人自己承担。
签名:*年*月*日
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
单
位
委
托
填
写
单位名称
(按营业执照)
人事代码
法人代码
单位性质
经营类型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申请
我单位已聘用
同志,现自愿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该同志的人事档案(保留原身份)。我单位同意与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并履行该协议条款约定的义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
当事人承诺
本人同意由申请单位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本人的人事档案(保留原身份)。如申请单位与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所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解除,本人同意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的委托代理手续或调出;否则,针对本人人事档案仍保存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事实,同意按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委托代理的相关费用。
当事人(签名)*年*月*日
个
人
委
托
填
写
本人自愿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的事宜,并就有关事项作以下承诺:
⒈本人愿意以个人身份申办人才引进,按深圳的相关规定提供档案、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
⒉本人未参与“六四”动乱及“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活动;
⒊本人自愿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并愿与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履行协议条款约定的义务。
⒋本人自愿落户深圳,自理就业、社保等相关问题。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注:①属单位委托代理的,应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②若申请代理者为法定代表人本人,
请单位其他负责人代为签字;③此表经审核人签字后,在办理与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须出示。
印制时间:2012年4月
篇3:人才引进材料(除一二项其余抓紧时间准备)
人才引进材料(除一二项其余抓紧时间准备) 本文关键词:抓紧时间,人才引进,材料
人才引进材料(除一二项其余抓紧时间准备) 本文简介:2010年度人才引进材料装订顺序1《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仅需拟调人员在声明栏签名并填好日期原件2《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二)表一填写“文革”、“六四”鉴定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的证明并盖章,表二调出意见栏根据当地人事管理制度盖章原件3拟引进人员现实表现证明(政治鉴定)调出单位出具,
人才引进材料(除一二项其余抓紧时间准备) 本文内容:
2010年度人才引进材料装订顺序
1
《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
仅需拟调人员在声明栏签名并填好日期
原件
2
《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二)
表一填写“文革”、“六四”鉴定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组织的证明并盖章,表二调出意见栏根据当地人事管理制度盖章
原件
3
拟引进人员现实表现证明(政治鉴定)
调出单位出具,如已在第2项材料表二中记载意见,可不另行出具。
原件
4
体检表
深圳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需贴个人照片,有效期半年。
原件
5
学历、学位证书
中专(高中)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按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排放。
复印件
6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按要求分别验证证明、学历报告、学历确认函等
复印件
7
本人户口本
首页及本人页正、反面内容
复印件
8
本人身份证
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复印件
9
本人资质证明材料
职称或职业技能证书
以职称或技能为引进条件的提供,复印证书全部内容
复印件
职称或职业技能证书审核证明
广东省外通过评审取得的,须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确认,并出具证明
复印件
在深圳缴纳社保证明
需社保作为引进条件的提供
原件
投资纳税审核证明材料
投资纳税迁户的提供,投资纳税迁户资格审核证明书,由公安部门出具
原件
随军家属附加材料
为随军家属安置的提供
原件
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人才引进目录为条件人员提供,证书提供复印件,余为原件
原件
10
婚姻证明材料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
复印件
11
已婚单调人员配偶材料
配偶最高学历、学位证
复印件
配偶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含六四、法轮功鉴定)
配偶档案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配偶属外籍或港澳台人士的需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
原件
配偶户口本
复印件
12
分居调入人员配偶材料
配偶最高学历、学位证
复印件
配偶入深调动证明
配偶入深调动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生行政介绍信
复印件
配偶户口本
复印件
13
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已婚人员或其配偶49岁以下女性的提供,有效期三个月,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女方不在深圳的由居住地出具
原件
14
计划生育证明(拟落户地街道计生办出具)
拟调人或配偶已怀孕或生育的提供(开两份,另一份入户时交公安局)
原件
15
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由调出单位(户籍地居委会)及户籍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
原件
16
拟引进人员子女材料
独生子女证
有小孩的需要提供
复印件
户口本
有小孩的需要提供
复印件
在校生证明(16-18岁)
小孩需要随迁的提供,由在读学校盖章出具
原件
17
引进人员情况说明
属审批条件的人员须另附用人单位出具的引进人员情况说明
原件
18
人事档案
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方可携带。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须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其余材料报送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注意:①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不是A4纸的用A4纸粘贴或折叠为A4大小,左上角装订。
②材料具体要求以办事指南要求为准,本清单仅作简要提示。
③清单要求提供复印件的,申报人应同时备齐原件,按本清单要求顺序存放准备送审。
所需资料详细清单及指引:
(一)半年内《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
深圳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需贴个人照片,原件。
体检程序
1、在区级以上医院体检科服务台领取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
2、体检本人凭身份证和一寸相片在体检科体检摄像处摄像确定身份,如无摄像功能的医院贴体检人相片加盖骑缝章。
3、在体检科收费处缴费。
4、所有体检项目均在体检科内完成。
5、体检完后将体检表交到体检科服务台。
6、两个工作日后带回执到体检科服务台领取体检表。
7、后附《深圳市体检医院地址电话》
(二)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
中专(高中)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如果缺少,则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三)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
(四)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
(五)已婚人员配偶材料
注:1、配偶最高学历、学位证
2、配偶档案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配偶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含六四、法轮功鉴定)。
3、配偶户口本
(六)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注:已婚人员或其配偶49岁以下女性的提供,有效期三个月,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女方不在深圳的由居住地出具。
(七)计划生育证明
(拟落户地街道计生办出具)拟调人或配偶已怀孕或生育的提供(开两份,另一份入户时交公安局)
如需入户到深圳夫妻双方的房产,则需要在现房产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
(八)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拟引进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含首页)和身份证(正反复印同一张纸上)。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可提供该人集体户中户口页复印件(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具体样式见本手册附表)。
3.如果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说明同一个人为何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且将其所有户籍资料统一为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对拟引进人员有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需提供本人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
(九)拟引进人员子女材料
注:1、独生子女证(有小孩的需要提供)
2、户口本(有小孩的需要提供)
(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注: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必须开具的证明)
出具方式为拿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即可,可代办。
(十一)在深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注:所有适用条件有社保缴交年限要求的人员提供。可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i.gov.cn/),市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查询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注意拟引进人员有社保缴纳1-2年社保的年限要求
注:需提供本人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
(十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果没有,则再想办法)
附件2
体检医院地址电话
序号
医院
地址
咨询电话
1
深圳市人民医院
罗湖区东门北路1017号
深南大道邮政局旁
25637959
82223303
2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笋岗西路3002号
83792503
83792558
3
北大大学深圳医院
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
83923333-8511
4
深圳市中医院
福田区福华路一号
83000642
88359666-2432
5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罗湖区桂圆北路70号
61385522
6
罗湖区人民医院
罗湖区友谊路47号
82286166
7
福田区人民医院
深南中路3025号
83986290
8
南山区人民医院
南山区桃园路89号
26553111-30115,30112,30153
9
盐田区人民医院
盐田区沙头角梧桐路2010号
25360822
10
宝安区人民医院
宝安区宝城龙井二路118号
23495711,27788311-3037
11
龙岗区人民医院
龙岗中心城爱心路53号
28924218
12
龙岗中心医院
龙岗区深惠路(龙岗段1228号)
84800985
注:1、上述医院为已推出此体检套餐的医院。
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认可后,区级以上医院均可推出此体检套餐,医院名单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更新公布。
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迁户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拟引进(招调工)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已备齐)
2.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注:拟迁户人员或者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须提供近3个月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注:适用于拟迁户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情况。
(一)迁户人员属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2)全家户口本。(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下载)。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4)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5)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办理部门:凡怀孕或生育一个子女的,须提供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拟引进人员子女材料;
注:已生育子女的拟调人员须提供:①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子女的户口须与拟招调人员在同一户口本上。;②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③16—18周岁的随迁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子女随迁手续)
温馨提示:因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已孕或已育的提供深圳市计生证明原件;未育的提供在老家办的计划生育调查表复印件和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原件),要求复印件的请自行复印备用、要求原件的请在办理时开具两份,自行保管一份备用。
附件1: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罗湖区人口计生局
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楼行政服务大厅
25666652
福田区人口计生局
福田区人口计生局办证窗口
(行政服务大厅1楼21号)
82918362
南山区人口计生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区政府大厦A座一楼
行政服务大厅16号窗口
26542745
盐田区人口计生局
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大厦1209
22320364
宝安区人口计生局
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东区五楼
29996984
龙岗区人口计生局
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六楼
28948229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光明新区光明大街399号第三办公区六楼
88211341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坪山新区深汕路528号
84622741
附件2:市、区、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咨询电话一览表
区、街道
电话
区、街道
电话
罗湖区人口计生局
25666652
盐田街道计生科
82632217
区计生服务中心
25809730
梅沙街道计生科
25254563
东门街道计生科
25186619
沙头角街道计生科
25550481
南湖街道计生科
82174660
海山街道计生科
22320019
黄贝街道计生科
25435231
宝安区人口计生局
29996984
莲塘街道计生科
25702240
区计生服务中心
27780341
翠竹街道计生科
25690434
西乡街道计生科
29636770
笋岗街道计生科
82268967
福永街道计生科
27380113
东晓街道计生科
82672925
沙井街道计生科
27729540
清水河街道计生科
82489274
松岗街道计生科
27221583
东湖街道计生科
22256983
石岩街道计生科
27760058
桂园街道计生科
82112739
观澜街道计生科
28024146
福田区人口计生局
82918362
龙华街道计生科
27700265
区计生服务中心
83830510
大浪街道计生科
81487080
南园街道计生科
83652661
民治街道计生科
81718060
福田街道计生科
83820077
新安街道计生科
23496002
沙头街道计生科
83306759
龙岗区人口计生局
28948229
梅林街道计生科
83318535
区计生服务中心
28932555
华富街道计生科
83356144
布吉街道计生科
84277301
香密湖街道计生科
83704324
坂田街道计生科
89582932
莲花街道计生科
83079098
平湖街道计生科
28844562
园岭街道计生科
25320130
横岗街道计生科
28698900
华强北街道计生科
82586866
龙城街道计生科
89916861
福保街道计生科
83451163
龙岗街道计生科
84869894
南山区人口计生局
26542745
坪地街道计生科
84095026
区计生服务中心
26079915
南湾街道计生科
28706741
南头街道计生科
26463635
葵涌街道计生科
89778629
南山街道计生科
26475087
大鹏街道计生科
84301635
西丽街道计生科
26528937
南澳街道计生科
84401225
沙河街道计生科
26603461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88211341
蛇口街道计生科
26861143
公明街道计生科
81738502
招商街道计生科
26690250
光明街道计生科
29099237
粤海街道计生科
26434741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84622741
桃源街道计生科
26984242
坪山街道计生科
28826130
盐田区人口计生局
22320364
坑梓街道计生科
84139021
盐田区计生服务中心
25355160
市计生服务中心
2220800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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