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 本文关键词: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本文简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分包人:*年*月*日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建设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
劳务分包合同 本文内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
分包人:*年*月*日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建设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分包内容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称: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施工场地、道路、通讯、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等工作的约定: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2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3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
20.3
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5.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3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损失方以书面形式向责任方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平顶山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
平顶山市
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的约定: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3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土建处法律事务科、企管科、项目部,以及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篇2:分包商考察报告(附件)填写要求
分包商考察报告(附件)填写要求 本文关键词:分包,附件,填写,考察报告
分包商考察报告(附件)填写要求 本文简介:分包商考察报告(附件)拟招标工程名称:1分包商资质手续原件及在施项目合同的原件情况;(内容):合同原件的甲方名称、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单位名称是否与拟招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分包内容、造价、质量目标、主要分包单价、分包合同签订时间。营业执照有效期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资质证书有效期及资质类别!2在施
分包商考察报告(附件)填写要求 本文内容:
分包商考察报告(附件)
拟招标工程名称:
1
分包商资质手续原件及在施项目合同的原件情况;
(内容):合同原件的甲方名称、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单位名称是否与拟招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分包内容、造价、质量目标、主要分包单价、分包合同签订时间。营业执照有效期
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资质证书有效期及资质类别!
2
在施项目总包和监理评价、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工期、自有设备等情况;
(内容):在施项目总包和监理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工期、自有设备考察内容为:在施项目工程名称、总包单位名称、被考察工程总包项目经理姓名和电话、监理公司名称、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联系电话、分包工程的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该工程规模、进场时间、目前进度、质量观感情况、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口防护情况、安全通道搭设、安全教育情况、现场材料堆放、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现场消防设施配置的情况、是否有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分包商现场自有设备名称、台数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姓名电话,总包单位名称、监理公司名称、监理工程师姓名电话、你单位在建项目现场负责人电话、
现场主要工种班组长姓名、联系电话、工种名称、工人数量、技术素质、主要数量工人籍贯等情况;
3
班组长素质及工人数量、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实名制管理情况;
(内容):分包商现场管理班子配备人员数量、工人劳动合同数量、工资表人员数量,劳动合同数量与工资表人员数量及甲方和监理反映的人员数量吻合情况;工人劳动合同与工人工资表的真实性情况;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比例、现场是否公示工资表,是否具有工资公示牌等实名制管理措施、走访现场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确定和支付情况等
4
与总包的配合意识、是否发生过恶意讨薪、项目施工的综合情况;
(内容):总包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介绍的分包商配合意识情况、工期履约情况、抢工意识情况、发生签证的处理情况、分包商款项拨付的比例约定和实际收款情况、是否发生过恶意讨薪事件及其原因、时间、人数、分包商处理态度和主动性等情况;同时,本条考察人署名考察人姓名、职务或岗位及签字日期;
5
能否满足拟承担的项目内容和公司管理要求。(第五项不用填)
篇3:强电工程分包合同2
强电工程分包合同2 本文关键词:分包,合同,强电,工程
强电工程分包合同2 本文简介:强电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甲方)承包方:四川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强电工程分包合同甲方: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四川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雅安市
强电工程分包合同2 本文内容:
强电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甲方)
承包方:
四川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强电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雅安市新区汽修厂南侧拆迁安置小区和清心苑安置房3#、4#、5#及地下室工程(以下简称安置房2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将安置房2标段中强电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守执行。
1
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1、工程概述:
1.1.1工程名称:雅安市新区汽修厂南侧拆迁安置房2标段
1.1.2工程地点: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汉碑村
1.2、承包内容:
1.2.1
按业主提供图纸及附件1工程量清单
1.2.2附件2(施工范围说明)
1.2.3
规范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1.2.4强电清单及设计图纸外,因设计变更等需增加的内容。
1.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2
工程造价及施工工期
2.1、工程总价
2.1.1清单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4529445元,大写:肆佰伍拾贰万玖仟肆佰肆拾伍元整。
清单外以经确认的设计为准。
最终总价以经审计的工程量为准。
2.2、清单范围之外的变更工程
2.2.1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工程承包范围外的变更(增加或减少),及经济技术签证。
2.2.2发生附件1清单项目以外的工程变更时,计价标准如下:
清单已有的项目,变更量按照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价;
清单没有的项目,变更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主合同相关条款,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价。
2.3、计量:
2.3.1本合同执行单价合同形式。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单价子目计量。总价子目计量方法按投标合同条款总价子目的计量—按经审计的工程量计量。
材料计价办法:合同报价清单中已确定材料价格的按原价格执行;合同报价清单中没有的,书面形式上报业主确定材料价格。
2.3.3工程量按经审计的工程量结算,计价方式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计价原则,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第3条的相应规定。
2.3.4以甲方向业主方收款节点为计量周期。在计量节点前,乙方报送当期已完成工程量报表
叁
份,经甲方报业主和监理审定。
2.4、关于材料:
2.4.1所有材料设备乙方采购。
2.4.2对于乙方供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对材料按规定检验。
2.5、施工工期:
2.5.1工期按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后的进度计划执行,在工种交叉配合上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统筹安排;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2.5.2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应在具备条件时进行,调试期自土建总包方提供工作面之日起15天内完成(验收时间不含在内);不得延误甲方的总体验收的时间。因乙方原因导致调试时间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2.5.3土建及强电满足验收条件后,
20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通(市)电验收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2.5.4因以下原因影响工期,乙方须按法定程序申报工期签证,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盖章确认后,则工期可以顺延:
⑴因建设方要求而增加或变更工程内容达10%以上,并对工期可能造成影响时,双方应协商顺延工期。
⑵甲方在计划的分段施工工期内,不能交付乙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源、电源未能按规定提供接点,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⑶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八小时以上。
⑷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若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由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
工程款支付
3.1工程进度款支付:
按当期已完工程量支付7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审计后3个月内支付至经审计的强电工程总金额95%(最长期限为1年),最后5%做作质保金。
3.2验收合格后按照与建设方主合同时间办理结算核对工作,完成结算核对且双方共同确认结算金额或由造价审计部门得出最后的结算金额后付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95%,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
3.3保修期按照主合同执行(保修金不计利息)。
3.4图纸清单内的,按业主最终强电(附件1所含工程量)审计价的
10%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含税)。图纸清单外的,按业主最终强电部分审计价的
20%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不含税)。该管理费包含总包管理费、配合施工费、垂直运输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
质量、验收及安全
4.1、质量:
4.1.1乙方保证送到工地之货品及安装工艺质量满足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质量、监督、检测、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4.1.2工程移交时应同时提供货品产地证书、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使用保养说明书及相关品质证明文件。
4.1.3安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要求,系统应运转正常、稳定、设备运行噪音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4.1.4若货品质量及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而乙方又未在七天内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就因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4.2、验收:
1、乙方负责联络及办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工程检测、备案、竣工验收。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检测验收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检测验收导致工程不能按期交验及结算,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后续工程款。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进度计划通电,若非甲方原因,推迟通电超过15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3、在交付建设方物业公司管理前必须另行组织由甲乙双方、物业公司参加的交付使用验收。
4.3、安全
4.3.1、乙方进入工地现场后应遵守甲方及监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现场管理规定,乙方包安全,并应主动与其他施工方协调配合。
4.3.2、乙方自行负责因未遵守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及经济损失。
4.3.3、乙方应无条件遵守和执行甲方现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详见附件4。
5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5.1.2、甲方协助为乙方提供临近用水用电的接点,及承担施工用水电费。
5.1.3、提供乙方材料库房场地、半成品堆放场地及材料进场提供交通条件;
5.1.4、提供乙方垂直运输及脚手架使用;
5.1.5、提供乙方2套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5.1.6、参与产品质量及数量验收并有权对质量提出异议。
5.1.7、按行业规范规定提供各种专业的配合服务。
5.1.8、
甲方负责施工图纸内所有预留预埋工作。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根据设计变更,做技术签证及增加工程量资料工作、在施工图蓝图基础上重新制作工程结算竣工图。
5.2.2负责安排调试和组织验收,并保证质量达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5.2.3负责如期保质并负责施工图报建,施工及工程验收合格。
5.2.4负责运输、安装过程中及竣工移交前的材料及成品保护工作。
5.2.5负责配合施工现场其他专业成品的维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担。
5.2.6负责向甲方指定人员进行货品的使用及保养技术交底,为业主指定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工作。
5.2.7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提供四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给甲方,逾期按500元/天计算违约金。
5.2.8乙方工程负责人:
何君
,联系电话:
13980170844
。该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和质量安全专题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次。
5.2.9乙方应密切配合主体单位施工进度组织施工,接受主体施工单位的安排,并保证材料、设备及时供应到场,施工人员齐备,以确保总体施工工期,并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5.2.10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人员并附通讯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
5.2.1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的,甲方通知乙方后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5.2.12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或第三人发现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返工、改建;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仍不修复或返工、改建的,甲方可另行请求其他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修复或返工、改建,乙方按该修复或返工、改建费用的双倍承担违约金。
5.2.13负责编制本工程施工方案、所有清单工程系统资料、收集制作涉及相关验收的各种资料,报审(验)验收所需各项材料、报验、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5.2.14做好设备、材料的供应工作,在采购前将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价格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做好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查。
5.2.15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安排,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不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更换。
6
保修
6.1、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明书之日起二年。
6.2、保修期间,乙方对材料、设备及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因产品或安装质量原因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3、乙方要保证保修的时间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通知后,不论保修工程量大小,及项目多少,均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6.3.1系统出现故障,影响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4小时内完成维修。
6.3.2其它情况,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无条件由乙方承担,并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3.3甲方及业主人为损坏设备或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由建设负责整改设备及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人工费用。
7
合同的争议、变更补充、终止和解除
7.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求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雅安市雨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2合同变更补充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并签甲方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无甲方签章的补充合同(协议)无效。
7.3合同解除或终止
合同签订后,乙方若不实质性地履行合同,或不服从甲方指令擅自连续停工达7天以上,或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其所交施工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各自履行义务,合同自动解除。
8
其它
8.1、乙方为成熟专业承包商,对本合同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
8.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分,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若与合同有冲突,则以合同规定为准。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施工界线
附件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附件4:委托函
附件5:竣工结算资料目录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传真号:
传真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帐号:
签约日期:
2013
年9月10
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施工内容及界线
附件3:
委托函
附件:4:结算资料目录
附件2:施工内容及界线
承包范围:本标段设计图纸中高压、一户一表工程、乙方报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3#、4#、5#楼及1、2号地下室及室外总坪高压箱变及电缆敷设工程等)。
施工范围说明:
1.
本项目3#楼所涉及电源搭火至1标段地下室配电室所有(计量)电缆。
2.
4、5号楼商业用电AW-SY4箱安装、过线箱、计量表箱及电表成套安装,电箱所需电缆敷设。
3.
2#地下室成套配电柜(D01~D13)制作安装,按设计中所需铜排、母线安装。因2#地下室为人防区,在施工中需参照人防电气图中规范要求制作配电元件。
4.
箱变制作安装、箱变至低压配电柜、电表箱的电缆敷设。
5.
按原设计总坪图纸红线内的箱变制作安装、电缆管沟土方挖、填,电缆管及电缆敷设、手孔井制作安装。
6.
本工程涉及我司施工范围内的高压及计量项目中的,材料、安装、安全、调试、等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办理检测及验收一切费用。
7.
2#地下室配电室配电柜、箱变、电表箱基础及电缆沟制作电缆沟及设备接地连接。
附件3
委
托
函
_______同志为我司员工,其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附后,现委托其办理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编号________)的结算工作,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公司
签字盖章
附件4:
竣工结算资料目录
结算编号: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序号
资料类别
编号
数量
(份)
页码
原件/
复印件
审核意见
设计类
竣工图
按目录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
工程类
工程通知单,
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含工程数量认可单)
零星工程委托书
索赔联系单
罚款通知单
施工组织设计
开工令
验收报告
材料类
材料准用通知单(甲定乙供)
甲供材料交接单
合同类
施工合同及补充追加合同
零星工程委托书,
零星采购通知单
结算类
结算书
档案类
竣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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