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员工抚恤细则(doc范本) 本文关键词:抚恤,范本,细则,管理制度,员工
【管理制度】员工抚恤细则(doc范本) 本文简介:制度名员工抚恤细则电子文件编码GLZD069页码2-1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
【管理制度】员工抚恤细则(doc范本) 本文内容:
制度名
员工抚恤细则
电子文件编码
GLZD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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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凡不能参加劳工保险或人寿保险者,遇有伤病亡故其抚恤办法,悉依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除长期受雇在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外,其他的临时、特约顾问、特聘等人员均不适用。
第三条
凡因执行职务而致公伤,一时不能工作者,在其医疗期间,按月发给全部薪津但以24个月为限。
第四条
在职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1.服务未满1年者,给予1万元。
2.服务1年以上未满2年者,给予2万元。
3.服务2年以上未满3年者,给予3万元。
4.服务3年以上未满4年者,给予4万元。
5.服务4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5万元。
6.服务10年以上者,给予6万元。
第五条
凡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致因伤死亡者,除照第4条办理外,得由直属主管,叙明事实,呈报总经理核定,另行酌给特别抚恤金,但以5个月薪津为限。
1.明知危险而奋勇抢救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个人生命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于危险地点或危险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六条
因逾病假期限而受停薪留职期间内病故者,得按在职死亡请恤,但以停薪
留职后6个月内为限。
第七条
遗属请领抚恤时,应检具死亡证明书及户籍誊本各一份、继承人以
第八条
抚恤申请表应由人事、会计两单位审查签证,呈奉核准后发给。
第九条
受领抚恤金的遗属,须备有证明文件,受领抚恤金的顺序如下:
1.配偶。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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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系血统的子女。
3.父母。
4.兄弟姊妹。
5.祖父母。
6.孙子女。
第十条
死亡者如无遗属或遗属居住远方,不能赶到,无法亲临埋葬时,由公司指
定人员代为埋葬,其费用在应给的抚恤金内支用。
第十一条
申请抚恤金应在死亡后3个月内申请,但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时,得准予延长。
第十二条
本细则呈奉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