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制度,管理办法,道路
【管理制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部办公讨论后的修正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的管理,维护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
【管理制度】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
(部办公讨论后的修正稿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的管理,维护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以下简称货运服务业)是指服务于道路货物运输的各项经营活动。主要包括:
(一)受理货物托运、联托运、货物配载、货运信息等货物运输受理业务方面的经营活动;
(二)货物仓储、理货、中转、包装等货物运输辅助业务方面的经营活动;
(三)交通物流及其它货运服务方面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运服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各级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关(以下简称运管机关)负责。
货运服务业在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家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当地商品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及货运市场建设的情况,制订规划,建立网络,加强调控,促进发展。
第二章
审
批
第六条
凡经营货运服务业,须向当地县(含县,下同)以上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开业手续,取得经营资格,依法经营。
第七条
申请经营货运服务业者,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服务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184号)的规定。
第八条
申请者在申请时间须向运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单位申办凭乡镇以上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个人申办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乡镇以上政府证明;
(二)申请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三)资金信用证明或资产评估机构的验资证明;
(四)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复印件)。
第九条
开业审批程序
(一)申请者持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向经营所在地县以上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开业申请表》;
(二)运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其申请要求和可行性报告作出书面答复,符合条件者准予进行开业筹备工作;
(三)筹备工作完成后,报经运管机关审查,合格者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四)申请者持《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五)经营业主或主管业务人员须经运管机关进行业务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六)完成上述程序后,申请者向当地运管机关申领运输单证,及向工商部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开业。
第十条
申办交通物流业务、经县、地(市)级运管机关审核后,报省级运管机关审批。
组建省际或中外合资合作货运服务企业,需经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逐逐审核后,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审批。
第十一条
货运配载线路专营审批
经营者固定受理、配载同一起运和到达地的货物,为货运配载线路专营。从事货运配载线路专营向运管机关提出特别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者向经营所在地县以上运管机关提交货运配载线路专营开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填报专营线路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由运管机关在《许可证》上加盖《货运配载线路专营章》,并核发专营线路起讫两地的经营站点,核发线路专营标志。
(二)县(市)内线路,由县(市)运管机关审批;跨县(市)线路,由县(市)运管机关审核后,报地(市)运管机关审批;跨地(市)及跨省市线路,经县地二级审核后报省级运管机关审批。国际专营线路,经省级运管机关审核后,报交通部审批。经批准的货驼专营线路批文要报送到达地运管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变更审批
已开业的运输业户及货运服务业户,需作扩大经营范围或合并、分立、迁移、改变服务项目等变更时,按以下规定办理手续:
(一)运输业户增设新的货运服务项目,或对外开放,向社会车辆提供货运服务(含社会车辆挂靠经营),须由经营业户向当地运管机关填报新增经营项目申请表,经同意后,在原《许可证》上注明新增的经营项目。
(二)经营业户分为二个以上同为业务或不同业务的货运服务业户,须由的经营业户按开业审批规定,重新办理开业审批审批,经运管机关审核批准后,收回的《许可证》,核发新证。
(三)经营业户迁移新址,应提前30天向原审批运管机关申请,当地运管机关对新址审核批准后,书面通知迁址,并发布公告。
(四)经营业户改变服务项目,需按开业审批手续,重新审核服务项目的经营资格,经批准后,交回原《许可证》核发新证。
第十三条
异地经营审批
经营业户在非注册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须持注同地县级以上运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向异地以上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歇业、停业
经营业户歇业、停业须提前30天向原开业审批运管机关提出申请,并在事情前将受理的货物全部发送或交接完毕,结清来往帐目,上交所颂单证和票据,并向社会公告。歇业者将《许可证》上交发证运管机关保存;停业者提交债权债务清理证明,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缴销《许可证》,关闭经营场所。
第三章
受理业务
第十五条
货运受理是指为货主代办运输手续、代提代送货物,为车主组织货源、代办运输业务等货运服务经营活动。各种受理货物托运、联托运、货物配载等均属货货运受理。货运受理业户经运管机关批准可兼营货运辅助业务的仓储、理货、中转、包装等经营项目。
单纯为车主和货主提供车货信息或货运咨询服务的货运信息中心、货运咨询中心等,是货运受理的组成部分,兼营其它货运服务项目,作为扩大经营范围,须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货运受理业户在受理货物时须做到:
(一)按《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与托运人办妥委托手续,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二)查验货物,保证运单与货物一致,货物包装完好,对限运货物、危险货物等要查验有关证明,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
货运受理业户在配载时须做到:
(一)一承运业户签订合同,办理货物承运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为空驶车辆配载时,要验明车主身份,各项证件必须齐全有效,车辆符合技术要注,对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须经当地运管机关根据规定,办理临时营运手续后,方可承运货物;
(三)按车辆标记吨位配载,不得超高、超宽、超长,集零为整货物配载必须同一线路,同时不得混装危险货物;
(四)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和抢险、救灾等紧急物资,应优先发运;
(五)货物装卸时,要与承运人清点货物,办好交接手续,注明运输要求事项。
第十八条
货运受理业户在提供货运信息和咨询服务业务时须做到:
(一)提供信息准确及时;
(二)货运咨询必须依据国家现行法规,提供资料可靠;
(三)信息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九条
承运人要按受理业户注明的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和要求,将货物及时、安全送达目的地或收款人,办清交接手续,并将运单回执联寄回货物受理业户。
当发生货运质量责任事故,需承运人赔偿时,托运人可向货运受理业户提出,受理业户查清确属承运人责任后,先行赔偿,然后再向实际承运人追偿。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台、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辅助业务
第二十条
货运辅助服务是指为货物运输过程配套服务的仓储、理货、中转、包装等货运服务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从事仓储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按货主或共代理人的要求以及货物的性质分类存储。
(二)危险货物必须专库存储,不得与普通货物同训混装;危险货物仓库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仓库管理人员肌经运管机关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证书。
(三)仓库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以及库房设置在居民区的业户,只能从事普通货物的存储业务,不得从事危险货物及其它特种货物的存储。
第二十二条
从事理货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按装货单或载货清单等货运单证的记载作业;
(二)分清货物标记、核点件数、整理货物、合理装载,对到达货物要按要求分类进库存放;
(三)作业完毕。要办肖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从事中转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与委托中转的业务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代办中转;
(二)按货物到达的先后次序,及时中转发运,造成货物积压延滞,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负责向货方和发运、到达站通报中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从事包装服务的业户须做到:
(一)按货主或其代理人的要求作业;
(二)包装物和包装技术、质量要符合运输要求,经包装后的货物因包装不善而造成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三)货物装车后按商定方法作业,捆扎固定。
第五章
交通物流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交通物流是指货物在道路上进行位移全过程的运输活动和各类服务的总称。交通物流是综合性经营项目,经营业户应具有运输、货物受理和货运辅助的各项业务能力,要有相应的场站设施和各种专用设备。从事交通物流的业户在经营中应遵守本办法第三、四章的各项规定,同时遵守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从事搬家运输服务的业户,应配备必要的车辆和搬运工具,办理开业手续,规范服务行为。
第二十七条
从事货运车辆租赁的业户,须经运管机关批准,办理开业手续,其车辆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建立车辆档案,制定检验制度,保证安全运行。运输单证的领取和交通规费的缴纳,由租赁业户负责。
第六章
运价和单证
第二十八条
货运服务业户要遵守国家价格规定,在经营场所内经挂服务项目价格表,做到明码标价,按价收费。
第二十九条
货运服务业户须使用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货运单证和票据。车辆装载货物后,经营一户必须填发货运单证和票据。
第三十条
货运受理业户为运输车辆配载后,结付给承运人的运费,不得低于运费实际收入的70%。
第三十一条
货运服务业户须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填报统计表,缴纳运输管理费。
第三十二条
货运服务业户不得欺行霸市、垄断货源、转包经营、强行代办业务、转让运输单证。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运管机关按下列各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业,无证经营的,责令共停业关闭,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非法收入二至三倍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补办手续,没收全部非法收入,并处非法收入一至一倍罚款;
(三)在经营活动中,不遵守本办法经三、四、五、六章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罚,并处200-5000无罚款;
(四)违反道路运输的其它有关规定,按《道路运输违章处罚暂行规定》(交通部23号令)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运管机关决定,并出具书面处罚通知。
罚款不得以货物抵押。被责令停业的业户所受理的货物,必须归还货主,尚末运输的应退付全部运费。无法交付的货物由作出处罚的运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运管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运管机关的上一级运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运管机关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内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运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运管机关每年要对本辖区内的货运服务业户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审验。年审合格者,在《许可证》上加盖合章;年审不合格者,令其停业整顿;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经营资格,缴销《许可证》,停止营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要属交通部。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本文关键词:货物运输,申请表,道路,危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本文简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危货运输2表第1页,共6页受理申请机关专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说明1.本表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6页)。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本文内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危货运输2表
第1页,共6页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
说明
1.本表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6页)。
2.本表可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运输部网站(www.
mot.gov.cn)下载打印。
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单
位名
称
XX科学研究院
负责人姓名
张x
经办人姓名
李x
通
信地
址
北京市XX区XXX路xx号
邮
编
1000xx
电
话
010-68xxxxxx
手
机
139xxxxxxxx
电
子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申请许可内容(首次申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填写)
一、类别
□第1类
t第2类
□第3类
□第4类
□第5类
□第6类
□第8类
□第9类
□剧毒化学品
□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
二、项别(剧毒化学品除外)
□1.1
项
□1.2
项
□1.3
项
□1.4
项
□1.5
项
□1.6
项
t2.1
项
□2.2
项
□2.3
项
□4.1
项
□4.2
项
□4.3
项
□5.1
项
□5.2
项
□6.1
项
□6.2
项
三、品名【如是剧毒化学品,应在品名后括号标注“剧毒”,例如“液氯(剧毒)”】
注:1、勾选某类经营范围的,不必再勾选该类内的项别,反之亦然;按品名申请的,不必勾选
该品名对应的类别或项别(下同)。
2、如许可内容没有剧毒化学品,要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内标注“剧毒化学品除外”。
危货运输2表
第2页,共6页
申请许可内容(申请扩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范围的填写)
1.现从事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一、类别
□第1类
□第2类
□第3类
□第4类
□第5类
□第6类
□第8类
□第9类
□剧毒化学品
□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
二、项别
(剧毒化学品除外)
□1.1
项
□1.2
项
□1.3
项
□1.4
项
□1.5
项
□1.6
项
□2.1
项
□2.2
项
□2.3
项
□4.1
项
□4.2
项
□4.3
项
□5.1
项
□5.2
项
□6.1
项
□6.2
项
三、品名【如是剧毒化学品,应在品名后括号标注“剧毒”,例如“液氯(剧毒)”】
2.拟申请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范围
一、类别
□第1类
□第2类
□第3类
□第4类
□第5类
□第6类
□第8类
□第9类
□剧毒化学品
□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
二、项别
(剧毒化学品除外)
□1.1
项
□1.2
项
□1.3
项
□1.4
项
□1.5
项
□1.6
项
□2.1
项
□2.2
项
□2.3
项
□4.1
项
□4.2
项
□4.3
项
□5.1
项
□5.2
项
□6.1
项
□6.2
项
三、品名【如是剧毒化学品,应在品名后括号标注“剧毒”,例如“液氯(剧毒)”】
危货运输2表
第3页,共6页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
已购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情况
序号
厂牌型号
数量
车辆类型
车辆技术等级
总质量(吨)
核定
载质量(吨)
车轴数
车辆
外廓
长宽高
罐体容积
拟用罐式车辆运输的危险货物中密度最大的货物品名及密度
是否配备有效通讯工具
是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拟购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情况
序号
厂牌型号
数量
车辆类型
车辆技术等级
总质量(吨)
核定
载质量(吨)
车轴数
车辆
外廓
长宽高
罐体容积
拟用罐式车辆运输的危险货物中密度最大的货物品名及密度
是否配备有效通讯工具
是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1
解放xxxxxxxx
2
中型
厢式
一级
xx
xx
2
xxxxx*xxxx*xxxx
是
是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危货运输2表
第4页,共6页
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情况”表。
现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情况
序号
道路运输证号
厂牌型号
车牌号
车辆类型
车辆技术等级
总质量(吨)
核定
载质量(吨)
车轴数
车辆
外廓
长宽高
罐体容积
拟用罐式车辆运输的危险货物中密度最大的货物品名及密度
是否配备有效通讯工具
是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设备情况
配备情况
所有权
现场核查情况
(此栏由受理申请机关填写)
环境保护设备
1
防渗池
自有
2
消防设备
灭火器
自有
安全防
护设备
1
危险品顶灯及标志
自有
2
静电导电带
自有
3
电源总开关
自有
4
火芯熄灭器
自有
“安全防护设备”栏内填写与车辆有关的安全设备
停车场地情况
停车场地地址
XX区XXX路XX号
停车场地面积
1000平米
所有权
自有t,,租借□:期限
拟投入
车辆数量
剧毒化学品专用车辆
爆炸品
专用车辆
罐式
专用车辆
其它
合计
2
2
现场核查情况
(此栏由受理申请机关填写)
危货运输2表
第5页,共6页
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工种)
取得相应
驾驶证时间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资格证类型
1
张X
男
XX
危运驾驶员
XXXX年XX月XX日
110XXXXXXXXXXXXXXX
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2
李X
男
XX
危运驾驶员
XXXX年XX月XX日
110XXXXXXXXXXXXXXX
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3
王X
男
XX
危运押运员
XXXX年XX月XX日
110XXXXXXXXXXXXXXX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
4
孙X
男
XX
危运押运员
XXXX年XX月XX日
110XXXXXXXXXXXXXXX
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
5
赵X
男
XX
危运装卸管理员
XXXX年XX月XX日
110XXXXXXXXXXXXXXX
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装卸员
6
杨X
男
XX
安全管理员
XXXX年XX月XX日
140XXXXXXXXXXX
安全管理人员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注:非驾驶人员不填写“取得相应驾驶证时间”栏
危货运输2表
第6页,共6页
申请材料核对表
请在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内用“√”填注
t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本表)
t2.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说明:(1)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许可证明材料;(2)能证明科研、军工等企事业
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
t3.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t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委托书
t5.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
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
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
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
关情况。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
证明或者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合格证明,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t6.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
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
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t7.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
t8.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
t9.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有效后,你的申请才能受理。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将被撤销。
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
负责人签名
张x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负责人职位
法定代表人
篇3:危险货物运输营运方案
危险货物运输营运方案 本文关键词:货物运输,营运,危险,方案
危险货物运输营运方案 本文简介:危险货物运输营运方案一、承运公司应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受理危险货物的托运。公司应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并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危险货物装运前应认真检查包装的
危险货物运输营运方案 本文内容:
危险货物运输营运方案
一、承运
公司应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受理危险货物的托运。
公司应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并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
危险货物装运前应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当发现破损、撒漏,托运人应重新包装或修理加国,台则公列压挖绝庄拗。
公司自接货起至送达交付前,应负保管责任。货物交接时,双方应做到点收。点交,由收货人在运单上签收。发生剧毒、爆炸、放射性物品货损、货差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的,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妥善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公司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公司应拒绝运输托运人应派押运人员而未派的危险货物。
公司应拒绝运输已有水渍、雨淋痕迹的遇湿易燃物品。
公司有权拒绝运输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货物。
二、运输费用
公司按照人工、搬运费、车辆折旧费、维护维修费、营运用油等营运成本及合理利润确立营运价格,与托运方进行协商认可后,按照运输协议收取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如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执行。
三、车辆
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对于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的强制要求。
四、运输人员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等必须达到国家对于运输危险货物人员管理的强制要求,持证上岗,执行运输、押运、装卸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五、装卸
严格按照液化气装、卸车操作规程执行。
六、运输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运输规程执行。
七、营运货物(液化石油气)基本常识
一、
主要成分:丙烷(C3H8)、丁烷(C4H10)
少量成分:甲烷、乙烷、丙稀、丁烯。
残液:液化石油气钢瓶里总有微量液体用不完,该部分液体称为残液,其主要成分为戊烷及戊烷以上碳氢化合物。液化石油气国家标准规定残液含量不大于3%。
二、成份辨識資料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硫酸(SULFURIC
ACID)
同義名稱:BATTERY
ACID、HYDROGEN
SULFATE、DIHYDROGEN
SULFATE、
ELECTROLYTE
ACID、SPIRIT
OF
SULFUR、SULPHURIC
ACID、OIL
OF
VITRIOL
MATTLING
ACID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7664-93-9
危害物質成份(成份百分比):
98
%
三、危害辨識資料
最
重
要
危
害
效
應
健康危害效應:吸入或食入可能致死,會腐蝕眼睛、皮膚、呼吸道,可能造成失
明、肺水腫(症狀可能延遲發生),含硫酸的無機酸霧滴具致癌性。
環境影響:-
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本身不會燃燒,但高溫會分解產生毒氣如硫氧化物。與很
多無機或有機化學品接觸,可能導致火災或爆炸,與金屬
接觸會釋出易燃氫氣,與水會劇烈反應。
特殊危害:-
主要症狀:咳嗽、呼吸困難、噁心、嘔吐、牙齒糜爛及變色
物品危害分類:
8
四、急救措施
不同曝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
入:1
.移走污染源或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
2
.若呼吸困難由受過訓之人員來施予氧氣。
3
.避免患者不必要的移動。
4
.立即就醫。
5
.肺水腫的症狀可能延遲48小時。
皮膚接觸:1
.必要時戴防滲手套以避免觸及該化學品。
2
.以溫水緩和沖洗受污染的不為20~30分鐘。
3
.如果刺激感持續,反覆沖洗,沖洗請不要掛斷。
4
.沖水中脫掉受污染的衣服、鞋子或皮飾品。
5
.立即就醫。
6
.需將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完全除污後再使用或丟棄。
眼睛接觸:1
.必要時戴防滲手套以避免觸及該化學品。
2
.立即將眼皮撐開,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20分鐘。
3
.可能情況下可使用生理食鹽水沖洗,且沖洗時不要間斷。
4
.避免清洗水進入未受影響的眼睛。
5
.如果刺激感持續,反覆沖洗。
6
.立即就醫。
食
入:1
.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已失去意識或痙攣,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
.若患者意識清楚,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3
.不可催吐。
4
.給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以稀釋胃中的物質;若有牛奶,於喝
水後再給予牛奶喝下。
5
.若患者自發性嘔吐,讓其身體向前傾以減低吸入危險,並讓其漱口及
反覆給水。
6
.立即就醫。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1
.腐蝕造成灼傷。
2
.失明。
3
.肺水腫。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未著全身式化學防護衣及空氣呼吸器之人員不得進入災區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