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方案 本文关键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案
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方案 本文简介: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方案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方案xxx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的、稳定的、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公司具有智能建筑安防设计二级施工资格。多年来公司已承接和完成了几百个工程项目,涉及到了银行、机场、政府部门、运营商等各个行业。取得了用户的较高评价,在施工行业中有口皆碑。根据公司近十年的施工设计、工程安装
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方案 本文内容:
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方案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方案
xxx
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的、稳定的、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公司具有智能建筑安
防设计二级施工资格。多年来公司已承接和完成了几百个工程项目,涉及到了银
行、机场、政府部门、运营商等各个行业。取得了用户的较高评价,在施工行业
中有口皆碑。
根据公司近十年的施工设计、工程安装经验,施工组织主要分为下面几个步骤:
1.进一步实地现场勘查进一步实地现场勘查
公司委派工程设计人员
1
名,到现场堪察。根据现场实际温度、光线、磁场
干扰等情况,尊重甲方工作人员意见,双方协商确定设备安装位置;需敷设的管
线的走向、型号,是否有特殊要求等。时间为
1
天。
1、索取安装现场的建筑平面设计图。
2、工程人员在现场设计系统施工图的草稿
。
3、结合每个营业厅的实际情况,与工作人员商定施工进程。
4、带回准确、齐全、清晰的原始资料,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要求。
2.施工施工方案方案(设备安装监督的计划设备安装监督的计划)
施工组织总体部署以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辅以流水法,网络法施工计划管
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并且争创工程质量全优,是我
公司施工组织总体部署优先考虑的目标。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公司组织了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负责整个监控系
统的项目管理和施工的总体协调,负责制订施工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和阶段目标
计划。
工程阶段性部署及主要管理内容,根据该工程的规模,特点及总工期要求,
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验收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分别
采用不同管理形式来进行安排,组织协调检查,控制整个工程管理,直至工程全
部圆满完成。设备到达工地的时间以不延误工期为最高原则,同时也应该考虑到,
进口设备进关的实际情况。若因按实际施工情况对有关总进度计划做出修改时,
双方应须进行配合协商达成一致。
2.12.1
工程施工组织准备计划工程施工组织准备计划
2.1.12.1.1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技术准备技术准备
?
以系统设计方案和现场勘查情况为依据,抓紧施工图深化设计工作和施
工图的会审工作。
?
积极主动完善监控系统施工图。
?
制编监控系统施工方案和各设备系统的分项施工方案。
?
在项目施工技术主管主持下,各专业管理小组向施工班组进行认真仔细
的技术交底。施工班组在接受交底后,认真贯彻施工意图。
劳动组织准备劳动组织准备
确定施工部署:在吃透图纸和现场情况的基础上,明确重点项目及其施工顺
序,按各子系统项目分期分批交工使用的要求,做好各子系统项目设备安装的任
务划分,确保整个项目协调交付使用。
编制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及主要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合同要求,综合具体
技术条件,制定重点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流向、方法及有关技术组织措
施,安排好施工计划进度和人员、机具、配件及设备的供应。
建立劳务人事管理档案,处理、协调工程进展中有关劳务的各类相关问题。
图
1:
项目准备工作流程图
设备、材料准备设备、材料准备
?
编制设备,材料到达工地的总体计划和近期计划。
?
在分配的场地搭建设备,材料的临时仓库。
施工作业人员准备施工作业人员准备
?
编制施工作业人员配置计划和施工器具计划表。
现场准备现场准备
?
办妥施工许可证。
合同管理
熟悉图纸内容,消除图纸差错
确定施工部署
编制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及
汇总子系统工程进度计划
编制多层供货及预置
外加工需求计划
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审
批
编制人员
需求计划
编制施工机具
设备需求计划
?
办妥施工人员出入证。
?
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
?
认真检查施工器具的安全和可靠性。
?
在分配的场地搭建现场加工的制作工场。
1.1.21.1.2
施工阶段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心脏、中心阶段,该阶段的周期较长,而且
工程施工内容大而全,从敷线布线,到各系统设备安装就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安装
完毕,所以该阶段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有网络管理模式来适应不同时期的
工作内容,既要大面积全方位合理有序有交叉施工,或按照自己的施工顺序,按
照流水模式施工。整个阶段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发展阶段,是进行进度控制的关键,
所以必须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安装工程合理划分:安装工程合理划分:
按时间划分
?
配合方案,现场最终确认,制订详细施工计划阶段。
?
全面安装阶段。
?
调试,交工验收阶段。
按施工区域划分
?
各部分各前端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和调试。
?
主控中心设备安装和调试。
按工种划分
?
电线,电缆敷设。
?
前端设备安装。
?
后端设备安装。
?
电线,电缆接驳。
?
外围设备单机调试。
?
各系统调试。
施工过程的劳动力控制施工过程的劳动力控制
要根据总节点要求,有计划地进行组织施工,并结合现场多变的实际情况,
搞好现场高度平衡工作,作好每周协调,每日安排,解决施工实际问题。
施工过程的计划控制施工过程的计划控制
在组织施工同时,要对各个施工点进行分析,对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
方案,是否按计划实施,从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各个方面去检查,
做到一个月大检查,一周专业自检,并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做到计划落实,整
改到人。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建立由项目施工执行主管领导,
建立各区域管线安装和各系统设备安装组
成的质量管理网络,全面推选标准化工作。并及时对异常情况信息迅速做出反应,
调整施工部署,纠正偏差。
1.1.31.1.3
调试、验收阶段调试、验收阶段
调试、验收阶段是整个施工管理的最后一个阶段,通过管理,工程施工已接
近尾声,已取得了规模和成绩,但是不等于大事告成,还要通过调试、交工验收
阶段来检验该工程的前面二个阶段是否管理的合理,是否有成效。交工验收阶段
虽然由于工程基本结束,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往往前面二个阶段都通过了我们
的管理,抓了工程质量、进度等,取得了成绩,而对交工验收阶段,必需做到有
始有终,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主要检查施工图纸和合同逐项对照,进行工程实物盘点,划出未完和遗留项
目,以及存在的未处理问题,要列出清单,定出各专业收尾进度计划,制定收尾
措施,限时完成,不留尾巴。
?
整理、编制交(竣)工资料:
及时整理、汇编工程交(竣)工资料,做到真实、及时,无遗留,为结算提
供依据,为以后检查和检修提供依据。
2.22.2
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是工程承包商将一完整的监控系统工程交给客户的重要环
节,是决定项目建设成败的重要因素。我公司将严格遵守
ISO9001
的工程质量规
范要求,并结合在工程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设立以下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施工组
织和质量管理:
我公司在工程施工期间将安排强有力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调试工程
师和安装工人的施工队伍,并合理的安排人数和人员的进场时间,避免造成不必
要的劳动力浪费,增加人工成本。密切的与施工进度管理相结合,高质量地按时
完成施工任务。
各专业人员分工及责任:各专业人员分工及责任:
项目施工主管项目施工主管:根据总体设计方案确定现场施工班子,组织材料员、工程师、
现场质量检验员和现场安全员仔细消化设计方案,充分了解业主的技术功能要求
和特殊要求,全面掌握施工规范和标准,明确各方具体职责,对施工细节和施工
进度作出详尽安排,并配合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施工预算。在施工过
程中协调项目业务人员,设计人员。对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负责,在施工
现场负责与业主代表洽商有关事宜,对施工过程实施全面指挥,并将施工中的重
要信息通报公司领导。
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科学严密地组织调配施工人员,严格按图、按质施工,负责现场
总的技术管理,协调系统内部的技术衔接。
现场安全员现场安全员:依照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牢固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注意消灭事故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如有意外情况
应采取紧急措施,通知有关人员,并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并要督促施工人员严格自
觉遵守移动通信公司制定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子系统工程师子系统工程师:负责现场系统的技术指导和设备的安装调试,把握施工质量,及时反馈技术方面有关信息。
现场质量管理、检验员现场质量管理、检验员:全面贯彻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深入了解和掌握
该工程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专门负责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各工序,各步骤
的严格质量检验,竣工前的预检和最终的竣工验收。
现场材料员现场材料员:对现场材料实施保管,按规定存放和发放,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
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工程预算,科学合理使用工程设备和工程材料。
会计会计:对日常资金使用进行计划、控制和管理,制作成本核算,监管专项资
金的专项使用。
施工组织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师、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为
施工现场服务,并强调必须服从安排和调度,一切为用户着想,一切为创优质工
程着想。
3
安全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两方面的管理工作。在施工中必
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技术上、组织上、制度上采
取一系列措施,形成安全管理系统,切实做好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13.1
施工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我公司将建立以施
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从组织体系上保证安全生产。
3.23.2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
?
安全教育内容
对施工人员进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法令、法规制度的教育,
使他们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其教育内容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危险设备和区域的注意事
项;有关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安全技术知识;现场内运输;危险物品
管理、防火等基础安全知识;如何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劳保用品,如何报告和处
理伤亡事故;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
设备材料保护措施
在施工工序上应将施工工作量大,但价值低的设备底座先安装好,等待环境
条件较好时再将设备的主要部分安装上。
在楼层设备的安装中,尽量安排从上到下地进行设备安装,以便区域分割管
理,减少设备安装后的被盗损失。
编制一份需重点保护的设备安装地点和安装时间表,供现场安保人员加强巡
视、保卫。
加强内部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施工人员决不录用,对已录用的施工人员作
经常性的教育。
3.33.3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包括一般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突击性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
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内容:专业安全检查,并填写相应安全验收记录。
3.43.4
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施工要求
将严格按照移动公司制订的安全施工准则进行,在关键场合要求有人员到场
监控施工。
1.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使用梯子时应有人扶持或绑牢。
2.对施工队要承担的施工工作划分成若干分项工程,每分项工程作为一个班组设
1
名质量工程师。施工队设
1
名技术负责人。各施工班做出相应的机具、人力投
入计划并作相应准备。
3.施工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阅读掌握施工图、产品技术说明和有关规范、标准的
要求,深刻理解设计意图和安装、调试要求。
5.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工程师召集全体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明确施
工技术、质量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把疑问解决在施工之前。
6.施工队材料设备管理组领取设备、材料,并对设备、材料进行安装前的检查测
试。
3.53.5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电力、视频电缆线路施工方法
(1)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为电缆测试及各项准备,电缆管道、人孔疏通及电缆敷设。
(2)人员安排班长
1
名,工班技术
1
名,技工
5
名,弹性编制,满足作业需要。
(3)施工程序:严格按照《电缆施工程序图》进行施工。
2、设备安装施工方法
(1)主要工作内容
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配线。
(2)人员安排
班长
1
名,技术
1
名,技工
5
名,弹性编制,满足作业需要。
(3)施工方法及程序说明
1)施工程序:严格按照《设备安装施工程序图》进行施工。
2)方法说明:
设备开箱检查必须由施工方和监理及业主共同参加。
检查时要对其外观、型号、规格、数量、备品、备件、随机资料等做好详细
记录,并签字认可。
设备安装前要划线定位,核对地面水平,保持静电地板的完好性。设备运输
采用汽车运输,现场人工搬运至相关房屋。
室外设备用膨胀螺栓固定,设计基础设备采用预制基础预埋螺栓固定。
设备按设计位置排列,方向正确,位置合理,水平排列。
设备配线如为焊接式时,焊点牢固、饱满、光滑、均匀,如为螺丝固定时,
应加焊线鼻子,螺丝紧固,焊接严禁使用带腐蚀剂焊剂。
4.4.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的进度管理决定着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人员的组织、设备供应。我方将
按照施工安装图设计、管线施工、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初开通、验收等
施工顺序建立工程进度表的方式来进行检查和管理。对工程实施的进程以作业指
导书的方式下达到各个施工小组。
工程施工前:工程施工前:
进驻现场工地后,首先安排和重点做好下面几件事:进驻现场工地后,首先安排和重点做好下面几件事:
?
设立现场机构,明确各部门及人员职能、职责,落实各部门和人员之间
的联络方式,以便各方协调配合。
?
进一步实地考察现场,掌握工程进展的第一手资料,修订和细化监控系
统的施工计划。
?
及时安排已符合定货条件的特殊设备(产品)的定货,保证施工计划的
落实。
进度计划的实施:进度计划的实施:
?
编制施工计划:将规定的任务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条件,逐日编制日施工
计划,使施工进度计划更具体、切合实际和可行。
?
签发施工任务书:编制好日计划后,将每项具体任务通过签发施工任务
书的方式使其进一步落实。
?
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填好施工进度统计表。
?
做好施工中的调度工作,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各工种的相互关系。
进度计划的检查:进度计划的检查:
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采取进度报表方式或定期召开进度工作汇报会的方
式进行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有关数据。并对此进行必要的整理,按计划控制的工
作项目进行统计,形成与计划进度具有可比性的数据。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的结果,
按照检查报告制度的规定,形成进度控制报告,向有关主管人员和部门汇报。
我公司在工程施工期间还将安排强有力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调试工
程师和安装工人的施工队伍,并合理的安排人数和人员的进场时间,避免造成不
必要的劳动力浪费,增加人工成本。密切的与施工进度管理相结合,高质量地按
时完成施工任务。
5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
首先应该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5.15.1
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
建立项目经理部质量负责制的质量组织体系,下属施工的负责人兼任系统的
质量管理主管。项目经理部下设专职质量管理员监管产品质量。
5.25.2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
在进入工地前,要对下属各施工人员进行前期质量和施工安全教育,树立质
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产品质量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依照质量标准进行
检查的原则。
?
产品入库前须进行开箱验收。安装之前、系统调试前都须进行质量复检。
检查形式采取抽检、全检、送检。对大宗材料、安装零配件等进行抽检;对重要
设备入库前要进行全部检验。
?
在每项检验后,检验人员都必须在检验单上详细记录质量情况,并注明
合格与否,签名(盖章)后检验方可有效。检验单与其他有关设备证明材料须存
档,并有专人保管备查。每批货物检验后检验人员须填写检验报告向上级主管汇
报,核对检验单及其他材料。
?
经检验过的产品,合格产品进库妥善保管,不合格产品必须隔离并及时
进行处理。
5.35.3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工程部质量管理机构图及职责
1、项目经理的质量职责
全面负责工程项目部的日常工作,向工程项目部传达满足法律、法规和业主要
求的重要性;
配备适当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项目部质量总监的质量职责
确保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确保在整个项目部内提高满足业主要求的意识;
确保工程质量指标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对施工中各系统的施工质量进行
监督和检查,并对各系统质量工程师和施工队进行有关质量方面的业务指导;
对质量事故按“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
改进措施不放过)原则,提出解决办法;
有权对施工队提出质量奖惩意见,并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5.45.4
质量管理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工作流程
?
须首先对各自工作领域中的产品技术标准、设计要求、产地等情况做详细
了解。
?
产品入库前,由检验员会同甲方代表共同开箱,验明产品的型号、数量、
原产地及装箱单、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及设备附件,并由以上各方进行验收。
然后质量检验员详细检查产品质量情况,填写检验单一式四份,一份架方,二份交
项目负责人处存档,一份交仓库管理员作为入库依据。产品入库后建立入库产品台
帐。
?
产品从工地仓库领出,安装之前由现场质量检验员进行产品检验,填写检
验记录流水单,并在台帐上。
?
所有质量记录单据须详细、全面、如实记载,由责任人签名,经复审签字
后存档。
所有施工管理流程严格按照附图进行程序化施工。
5.55.5
施工准备质量管理施工准备质量管理
?
认真进行图纸会审。
?
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的控制。一是确定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时,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二是必
须考虑选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能保证过程质量。
?
检查临时工程是否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要求。
5.65.6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管理的重点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
工序质量控制
通过工序(施工流程)检验,来统计、分析整道工序质量,进而实现工序质量控制。
?
施工过程质量检验
1)施工负责人必须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规程要求的施
工操作应及时予以纠正。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
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形成许多中间产品,如有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
他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分项工程已部分完工,另一部分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
成品不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则其成品就可造成损伤,以致影响质量。因此必须
做好成品保护,并经常检查其质量。
5.75.7
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施工质量管理是监控系统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我公司将严格执行
ISO9001:2000
系统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实抓好以下的质量环节的质量控制、
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
?
施工图的规范化和制图的质量标准
?
管线施工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
配线规格的审查和质量要求
?
配线施工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
现场控制器监控参数设定表的填写和核对
?
调试大纲的审核和实施及质量监督
?
系统运行时的参数统计和质量分析
?
系统验收的步骤和方法
?
系统验收的质量标准
?
系统操作与运行管理的规范要求
?
系统的保养和维修的规范要求
6
设备及系统调试设备及系统调试
1、主要内容
系统所有设备的本机调试及配合软件系统联合调试
2、人员安排
工程师
1
名,技工
3
名,或者根据工程情况采用弹性编制。
3、施工方法及程序说明:
(1)施工程序:见附图三《设备、系统调试程序图》
(2)方法说明:
设备安装完毕后,应重点检查电源线、地线等配线正确无误,方可通电。
本机调试应先进行通电试验,然后测试相关的各项技术指标及调试软件。
在本机调试时,注意积累资料,为系统调试打好基础。
系统联调
7
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开通流程附图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开通流程附图
附图一、设备安装施工程序图附图一、设备安装施工程序图
设备开箱检验
画线定位安装
机架组装固定
布缆、绑扎、配线
竣
工
验
收
附图二、设备、系统调试程序图附图二、设备、系统调试程序图
设备接地、配线确认
单机加电
硬、软件测试
联机测试
系统联网测试
指标测试
开通交付
篇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市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第一条根据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第一条
根据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四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其授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按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一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条
工程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银行出具的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工程资金到位率应达到30%,不足一年的工程资金到位率应达到50%;
(四)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第七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发包:
(一)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三)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五)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复杂或有特殊的专业要求,且只有2家以下潜在施工单位可供选择的;
(六)外商独资企业以及私人投资的工程,且属于非经营性自用的。
(七)抢险救灾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特殊工程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工程。
第八条
工程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工程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第九条
本省建筑业企业不须办理跨区手续可自行参与省内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地市对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可实行事后备案制;外省(市)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批准后,可参加省内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地域、行业、投标企业所有制不同而加以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预、限制或者排斥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地建筑市场进行投标活动。
第十条
工程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招标文件,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申请书、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四)召开投标预备会、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五)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六)组建评标组织机构;
(七)召开开标会议;
(八)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九)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第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工程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招标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有5-8名、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有9-12名。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十三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
十二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公告应在国家、省指定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同时应当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及当地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应当在有关媒介上连续发布3天,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应达到5天时间。
第十五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办法第
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应在发出前报送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近三年企业业绩;技术装备;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近三年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内容的,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责令招标人改正。但不得随意更改招标文件内容和评分标准,不得审查标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二)投标函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三)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五)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招标标底参与评标时,标底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招标人不得将招标标底作为废标的直接依据。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标底参与评标时,经济标评定应以招标人标底与投标人报价共同计算出的评标标底为依据。
评标标底的确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择一选用:
(一)将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与招标人标底相加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
(二)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与招标人标底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评标标底。
前款所说权重系数为40%~60%之间以5%递增的一个系数,招标人标底权重系数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权重系数相加为100%。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代表在开标前随机抽取任意一方的权重系数。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可以采用施工图报价或者工程量清单报价,也可以采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标报价方式。
施工图报价是指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由投标人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计价方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暂定金额等项目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计算出来的价格报价。
第二十五条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的
,该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报价说明及相关报价依据,经评标专家组评审比较后进行认定。
第二十六条
综合评估法以评分方式进行评标的,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值应当按照工程类别重要或一般工程进行划分。具体划分为:技术部分的分值权重70%~40%;商务部分的分值权重为30%~60%。
综合打分评标时,对于投标企业获得的各种评比奖项一律不得额外计分;获得国家鲁班奖、省龙江杯、省文明工地及10项新技术示范工程的奖项可以作为承担本项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计分;面向全国招标的工程,只计算国家鲁班奖。
获得国家鲁班奖的项目经理业绩分值权重不超过5%;获得省级奖项的项目经理业绩分值权重不超过3%。项目经理业绩分值权重累加最高不超过5%。
投标人的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不得额外计分。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结构工程或者专业工程,再分包给符合资质条件的其他承包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名册中确定,专家成员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并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当日确定,特殊招标工程评标专家经批准可以适当提前抽取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准作为评标成员参加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九条
依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有形建筑市场上进行公示,并在15日内将招标情况书面报告报送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及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前款第二项中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履行备案手续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单位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省内有关文件规定,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索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1.目的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3.职责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各单位索赔意识,确保工程项目收益最大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组长,三总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本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管理办法,并不断完善;
3.1.2督促、指导工程项目的施工索赔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
3.1.3负责对项目索赔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3.2各项目要以索增效,坚决维护企业利益,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参加的索赔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3.2.1制定索赔计划、目标、方案;
3.2.2负责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
3.2.3负责索赔工作的实施。
4.工程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
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其成立的条件为:
4.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
4.2工期延误事件必须在经批准的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或非关键线路上延误的工期大于总时差;
4.3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4.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5.工程施工索赔的内容
工程施工索赔实施中主要是按索赔的目的分类而进行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或工期费用双索赔。
5.1工期索赔
5.1.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从而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或免除承担拖期违约赔偿风险的索赔。
5.1.2工期索赔事件:下列事件经工程师批准后,可以顺延合同工期。
a.延误发放图纸;
b.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c.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d.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
e.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而对施工进度的干扰;
f.非承包商原因检验导致施工的延误;
g.发生变更或合同中实际工程量与计划工程量出现实质性变化;
h.施工中遇到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预见的异常不利气候条件影响;
i.由于传染病或政府行为导致工期的延误;
j.施工中受到业主或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k.施工涉及有关公共部门原因引起的延误;
l.业主提前占用工程导致对后续施工的延误;
m.非承包商原因使竣工检验不能按计划正常进行;
n.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
o.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p.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q.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费用索赔
5.2.1费用索赔: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而要求的经济补偿,以挽回不应由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损失。
5.2.2费用索赔事件
a.工程变更索赔。一是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索赔;二是工程变更超限度索赔,即工程变更超过一定限度时(一般不超过±20%)使承包商遭受损失而进行的索赔,通常这类索赔包括三种:①工程量增加索赔,即当按原始价估算的工程量增加量超过原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总价合同为20%、维修合同为50%、单价合同为25%、成本加费用合同为50%)时承包商可以索取超过限额以外的工程的补偿;②工程量减少索赔,即当按原始价估算的工程压减量超过原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总价合同为20%、维修合同为50%、单价合同为5%、成本加费用合同为33%)时承包商有权索取赔偿;③子项工程性质发生变化,即设计修改必然导致子项工程性质发生变化,当工程增加量超过1/3或工程减少超过1/4时,承包商即有权索赔。
b.工期延误纯属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c.地质条件变化(含地下水)引起的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
d.地下障碍物处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
e.业主要求加速施工或提前总工期导致投入周转材料、劳动力的增加;
f.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如战争、暴乱等)等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事件引起的从而使承包商遭受严重损失的;
g.业主拖欠工程款引起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甚至终止合同的;
h.因合同文字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引起承包商损失的索赔,如隧道开挖石方量计算到开挖“设计轮廓线”和“从开挖设计轮廓线”,前着可以理解为“自然方”计量,后者则理解为开挖后“松方”计量;
i.改变结构、提高标准引起费用的增加;
j.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及不合理指令造成了工效的大幅度降低,从而导致费用增加;
k.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施工或终止合同;
l.由于国家和地方的任何法规、法令、政令或其他法律、规章发生了变更导致承包商成本增加以及货币汇率变化引起的。
5.3工期费用双索赔
5.3.1工期费用双索赔:即工期索赔中含有费用索赔,费用索赔中又伴有工期索赔。
5.3.2工期费用双索赔事件
a合同论述含糊(非承包商原因);
b业主或工程师原因拖期;
c不利自然条件(与招标不符);
d因工程师数据差错或交桩错误;
e工程师剥露或破坏检查(检查后合格);
f业主的风险及修复;
g发现化石、古迹等地下障碍物;
h中途暂停施工或终止合同或加速施工(非承包商原因);
i业主未能提供现场和相应施工条件;
j工程变更;
k特殊风险引起的工程破坏;
l业主违约未及时拨付工程款;
m法规变化、货币及汇率变化等。
6.工作程序
6.1
工程开工前,项目进行索赔教育和索赔知识培训,研究合同文件和设计资料,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发现索赔线索,找出索赔点,制定索赔计划,确定索赔目标。
6.2
一旦出现索赔机会,应做好以下工作:
6.2.1进行事态调查。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
6.2.2损害事件原因分析。分析索赔事件是由何种原因引起,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划分责任范围。
6.2.3分析索赔理由。主要依据合同文件判明索赔事件是否属于合同规定义务或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只有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要求才有合法性、才能成立。
6.2.4实际损失分析。即分析索赔事件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损失调查的重点是分析、对比实际和计划的施工进度,工程成本和费用方面的资料,在此基础上核算索赔值。
6.2.4.1工期索赔的计算: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a.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b.比例计算法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工期索赔值
=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
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时间:
工期索赔值
=额外或新增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
原合同总工期
注: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6.2.4.2索赔费用的计算
a.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①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花费的人工费用: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消耗量。
②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采用实际用工×计划工资-计划用工×计划工资。
③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人员窝工费不能按照人工工日单价计算,而应按折减的人工工日单价计算(人工工日单价折减系数0.6~0.7)或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b.施工机械使用费
①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机械台班消耗量。
②非承包商责任机械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③非承包商责任机械窝工费。自有设备: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单价计算;租赁设备:一般按照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
c.材料费
①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②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
③由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④额外工程:材料费=材料预算价格×材料消耗量。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d.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提前竣工协议时,承包人的保函金额相应折减,则计入合同价内的保函手续费也应扣减。
e.贷款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以下情况:
①拖期付款的利息;
②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资的利息;
③索赔款的利息;
④错误扣款的利息。
利息的具体利率主要有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和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计算。
f.保险费:按保险项目和实际发生的损失以及延误工期增加保险的费用计算。
g.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延期或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某些项目的实施,而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很难同意索赔利润。
h.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
①额外工程: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可以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作为计算基数;
②工期延长:
每天的工地管理费=合同中工地管理费/合同工期
工期延长的工地管理费=每天的工地管理费×工期延长的天数
公司管理费:
①额外工程:以额外工程的直接费与工地管理费二者之和为计算基数,乘以公司管理费的比例。
②工期延长:
每天的公司管理费=合同中公司管理费/合同工期
工期延长的公司管理费=每天的公司管理费×工期延长的天数
6.2.4.3工期费用双索赔计算
工期费用双索赔计算同上述工期索赔计算和费用索赔计算。
6.2.5证据资料分析。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确性,这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在索赔报告中提不出证明其索赔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值的计算等方面的详细资料,索赔则不能成立。
6.2.5.1工程施工索赔的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规定,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证据,因此,任何索赔事件的确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对正当索赔理由说明必须具有证据,靠有效的证据说话。
6.2.5.2收集索赔证据的原则
A真实性。索赔证据必须是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必须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起推敲;
B全面性。所提供的索赔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
C关联性。索赔证据应当能够相互说明,相互具有关联性,不能相互矛盾;
D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供应当及时;
E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双方签字的记录、协议和纪要;工程中重大事件、特殊情况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6.2.5.3索赔证据的种类
A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B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和变更施工指令等;
C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D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和答复等;
E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F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G施工日报及施工日记和备忘录;
H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
I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J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和日期记录;
K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和日期记录;
L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资料等;
M工程现场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气候记录;
N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O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证;
P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间隔定期提出阶段索赔报告;
Q工程会计核算资料及各类财务凭证;
R国家、省、市和地方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S汇率变化表;
T其他有关资料。
6.3
索赔事件发生后3天内,项目部直接责任人应请业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确认事实,进行索赔定性,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包括索赔的内容和理由),并做好同期记录。
6.4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3天内,由总工程师提供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证据资料和工程量,总经济师(或计划负责人)计算索赔补偿金额和/或工期顺延天数,形成索赔报告,并督促监理、设计等部门确认,确认后按月验工计价(或业主要求的日期)上报业主进行金额索赔。
6.4.1索赔报告的组成:索赔报告通常包括四个部分,即首先是言简意赅的概括索赔核心内容的标题;其次是对索赔事件的描述,阐明索赔的事实和理由及其合理合法性;再次是损失计算与要求赔偿金额及工期;最后是附证明材料的附件。
6.4.2编制索赔报告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6.4.2.1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令对方无可推卸和辩驳,对索赔事件叙述要清楚明确,避免使用“可能”、“也许”等估计猜测性语言,造成索赔说服力不强;
6.4.2.2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要将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详细说明列出,这样易于对方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
6.4.2.3责任分析要清楚,在索赔报告中必须明确对方负全部责任,而不可用含糊的语言,这样会丧失自己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使索赔失败;
6.4.2.4在索赔报告中,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说明承包商对它不可能有准备,也无法预防,并且承包商为了避免和减少该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取了能够采取的措施,从而使索赔理由更加充分,更易于对方接受;
6.4.2.5明确阐述由于干扰事件的影响,使承包商的工程施工受到严重干扰,并为此增加了支出,拖延了工期,表明干扰事件与索赔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6.4.2.6索赔报告书用语应尽量婉转,避免使用强硬、不可气的语言,否则会给索赔带来不利的影响。
6.5
每月末要设专人及时整理已批复的索赔资料,单独装盒存放,以备竣工结算提供证据。同时每月随验工计价、统计报表上报公司计划科一份工程变更索赔情况统计表,附工程变更索赔情况统计表。
6.6
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6.6.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6.6.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6.6.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6.6.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6.6.5工期给予顺延。
6.7
关于工程变更
6.7.1工程变更事项
6.7.1.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但此类改变不一定构成变更);
6.7.1.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
6.7.1.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
6.7.1.4任何工程的删减,但要交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6.7.1.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产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有关的竣工试验、钻孔和其他试验和勘探工作;
6.7.1.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6.7.2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
6.7.2.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和变更合同价款;
6.7.2.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单价的,可参照它来确定变更价格和变更合同价款;
6.7.2.3合同中没有上述单价时,由承包商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6.7.3确定变更价款的程序
变更发生后14天内,承包商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具体同索赔程序。
6.8业主反索赔。即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而给业主造成损失,追究承包人违约行为,通常业主的索赔主要限于施工质量缺陷和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故在施工工程中要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6.9
索赔其它注意事项
6.9.1各级要以索促管,规范项目管理行为。要加强合同、成本、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管理,既要保证索赔的成功率,又要防止业主反索赔(为避免对方索赔造成经济损失而实施的合理行为)。
6.9.2主动创造索赔机会。在施工过程中坚持以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为凭证,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于事后立即要求其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至函给监理工程师,确认已执行其口头命令;当工程师下达的命令前后矛盾时,可提醒之,但不应拒不执行,应将其相互矛盾的命令妥善保存作为索赔依据;
6.9.3及时抓住索赔机遇。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立即发出索赔通知,千万不要等到工程竣工验收时再提索赔;
6.9.4投标报价时应冷静分析,对那些日后可提索赔或可能增加的工程部分,单价应尽可能定高些,以备将来计算索赔时能要高价;
6.9.5以合同为依据,认真编制索赔报告,做到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6.9.6充分准备索赔时供监理、业主审核的文件和材料;
6.9.7努力掌握索赔知识,尽量避免打官司,避免一锤子买卖,自力更生索赔可争取主动,还可节省资金;
6.9.8注意同业主、监理搞好关系,以诚实、信义取人。
6.9.9当双方发生争议可通过下列途径寻求解决:
6.9.9.1协商和解;
6.9.9.2有关部门调解;
6.9.9.3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调申请仲裁;
6.9.9.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7.相关文件
《企业管理文件汇编》有关管理办法。
8.相关记录
8.1业主批复的工程变更索赔资料及变更索赔价款支付资料;
8.2工程变更索赔情况统计表
2
工程变更索赔情况统计表
工程名称:*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
上报业主情况
业主批复情况
剩余未报部分
对下已批复索赔情况
备
注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一
开累索赔
√
√
√
√
二
本年索赔
√
√
√
√
三
本月索赔
1
√
√
√
√
√
√
√
√
√
√
√
√
2
3
编
制:
审
核:
单位负责人:
索赔工作程序
索赔的起因
索赔事件发生
做好事态调查
列入最终报表
列入竣工报表
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解决争执
索赔权利终止
保修责任结束时是否仍有未提出或未付款的索赔
工程竣工时是否仍有未提出或未付款的索赔
只能得到对同期记录核实估价确定的索赔额
将索赔金额纳入合同规定的按期支付的款项中支付
索赔要求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师、业主和承包商确认索赔要求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最终详细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
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定期提出阶段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是否具有连续性、持续时间长
按工程师要求
继续做好记录
承包商做好
同期记录
在约定期限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报告
工程师审查记录
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送交意向通知书
否28天内
(
变更14天内)
分析索赔原因
评价索赔理由
整理索赔证据索赔值计算
否
否
否
否
调解、仲裁、诉讼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