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新建县,劳动,农民工,实施方案,社会保障局
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关于印发《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09]5号),决定于2009年3、4、5三个月在全国继
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关于印发《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09]5号),决定于2009年3、4、5三个月在全国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原省劳动保障厅下达了通知并提出了任务要求及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原省劳动保障厅和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
主题词:劳动保障
春暖行动
通知
抄
报: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抄
送:县直有关单位
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在2008年“春暖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以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实现城镇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其中,工业园区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其他城镇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二、组织领导
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工作领导小组”,由邬宇标局长任组长,陶红根、王态春、龚洪荣、黄静、熊虎为副组长,局劳动股余建新、工资股胡卓琼、仲裁办邓振威、劳动监察大队邓振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态春兼任,副主任由余建新、胡卓琼、邓振威、邓振诗、张斌华、周胜喜、曹雪亮、徐贵斌担任。
三、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3月18日至3月31日)。全县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把此次春暖行动活动宣传到位,对所辖区内街道、社区进行宣传。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对辖区内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
3、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春暖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四、工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全县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将《劳动合同法》有关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培训,增强农民工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2、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全县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本本,及时提供给用人单位下载使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免费印发劳动合同简易文本。要结合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继续搞好调查摸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准确把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要结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进企业与农民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
3、发挥联系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确定工业园区为此次春暖行动的重点联系点,各乡、镇也要确定3至5个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推动企业与农民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对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重点指导和帮助,以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引导其他单位尤其是非有制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新建县劳动监察大队及各乡、镇(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合同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年度用工年检和执法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妥善处理好柔性与刚性执法的关系,本着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有违法行为的困难企业,坚持宣传教育在前、责令整改先行、处理处罚在后,帮助企业依法用工、减少违法成本。
5、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新建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各乡、镇(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同步联动,对辖区内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将《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情况表(基层表)》(见附件一)发至辖区内企业填报后进行汇总并填写《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情况表(汇总表)》(见附件二)。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填写并报送基层表的企业,由县劳动监察大队依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乡、镇(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请于2009年5月10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新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局机关将汇总表报送至市劳动工资处。
联系人:熊艳华、周亚敏。联系电话:13155814617
全县各乡、镇(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把开展“春暖行动”作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到人。同时,要加强与工会、城建、建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春暖行动”取得实效。在开展“春暖行动”过程中,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6月1日前,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将“春暖行动”的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劳动监察大队。
附件一: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情况表(基层表);
附件二: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情况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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