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管理规定(办公室专用文档之49)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专用,办公室,文档,计算机
计算机管理规定(办公室专用文档之49) 本文简介:计算机管理规定第一条购置和维护、维修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3.软、硬件设
计算机管理规定(办公室专用文档之49) 本文内容:
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购置和维护、维修
1.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
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
使用
1.
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
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第三条
安全措施
1.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
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3.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5.
计算机的所有软驱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须通过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
上述各项,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篇2: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出入,物资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资出入厂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出入生产区物资的管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安全保卫部是物资进出生产区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由安全保卫部经警队负责本规定的具体执行。第四条生产管理部是化工原料及各种产品、半成品、次品、不合格产品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资出入厂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出入生产区物资的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安全保卫部是物资进出生产区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由安全保卫部经警队负责本规定的具体执行。
第四条
生产管理部是化工原料及各种产品、半成品、次品、不合格产品,标准的制定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化工原材料及各种产品、半成品、次品、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审批。
第五条
公司所属其他各部门及与我公司有业务联系的对外部门,均严格遵守本规定,配合安全保卫部的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公司统一出具介绍函,各领用部门加盖本部门公章,由主管人员签字后生效,安全保卫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七条
成品销售由销售公司开具缴款提货证明,经经警检查进厂,装车完毕,由发货部门开具物资出厂证,拉运人员持出厂证出厂时,将出厂证交经警并在出厂记录登记后经警检查验货完毕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
拉运半成品、次品、不合格产品、废旧化工原材料及包装,废旧零配件、金属材料、机具、设备,必须持相关职能部室开具的提货证明,办理车辆入厂证进厂提货,发货部门根据提货单严格执行发货任务,并出具发货证明,经相关职能部室检查,出具物资出厂证,拉运人员持该证经经警检查登记出厂。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及检维修用机具设备进出厂区需到项目建设部或设备机动部办理进出厂机具设备清单,持该清单经经警检查进出厂区。需出厂检维修及校验的设备在设备机动部办理设备物资出厂申请单,经经警检查登记出厂。临时工机具出厂必须在经警处登记经经警核对后方可出厂。
第十条
化工原材料进厂需持送料单据和入厂证经经警检查核实后方可放行,经经警检查空车出厂。如特殊原因带货出厂,须有关部门开证明或持物资出厂申请单方可出厂。
第十一条
物资装备部送货车辆由物资装备部人员陪同并开具准入证,持供货单据经经警检查核对后进厂,出厂经经警检查空车出厂。
第十二条
所有物资出厂证在物资出厂时由经警收回并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
对未办理任何出入厂手续的物资,公司经警将拒绝放行,对不服从管理的,公司经警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物资进行扣押,公司将对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处罚,违反法律的将依法提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进入生产区拉液氯的车辆必须“四证”(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液氯准购证、运输证)齐全,车上的液氯钢瓶只能横放一层,空瓶不准超过两层横放,运输液氯钢瓶车辆必须加盖蓬布不得超载。
第十五条
公司经警须严格执行本规定,认真核对出入厂物资的数量及手续,对私自放行无手续物资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实际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篇3:焦化车间减少含油排放管理规定
焦化车间减少含油排放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含油,管理规定,焦化,排放,车间
焦化车间减少含油排放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焦化车间减少含油排放管理规定1、为满足公司HSE生产要求、做好清洁生产工作,降低含有污水排放,特制定此规定。2、内容如下:2.1油品采样口处要设立专门的油品回收器具,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要回收入废油回收器具,严禁随意倒入地沟;车间监督考核,每次扣10——50元;2.2加大装置内跑冒滴漏的治理力度,减
焦化车间减少含油排放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焦化车间减少含油排放管理规定
1、为满足公司HSE生产要求、做好清洁生产工作,降低含有污水排放,特制定此规定。
2、内容如下:
2.1油品采样口处要设立专门的油品回收器具,采样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要回收入废油回收器具,严禁随意倒入地沟;车间监督考核,每次扣10——50元;
2.2加大装置内跑冒滴漏的治理力度,减少油品泄漏,要求班组发现漏点及时联系处理,被车间人员或其他班组发现且没有联系处理地进行考核,每漏点5元;
2.3机泵以及设备检修过程中,设备内油品应扫入污油系统或用废油回收器具回收,严禁直接排入地沟含油污水系统内,车间监督考核,发现一次扣10——50元;
2.4运转设备排弃润滑油要用专门器具进行回收,严禁随意排放,车间监督考核,每次10——50元;
2.5设备维修过程中零件清洗产生的废油要回收入废油回收器具内,严禁随意排放,由班组监督作业人员监督负责,车间监督考核,每次扣10——50元;
2.6废油回收器具中的废油回收入污油池内,作为急冷油进行回炼;
2.7操作中严格控制冷焦水各水池的液位,防止冷焦水跑入含油污水系统内,车间监督考核,每次扣10——50元;
2.8每班组监控焦化含油污水出装置隔油池的含水量,发现含油量大要及时汇报车间进行收油处理;由于监控不到位造成的含油污水出装置质量不合格进行考核,每次扣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