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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制教育材料

日期:2021-05-23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校园法制教育材料 本文关键词:法制教育,材料,校园

校园法制教育材料 本文简介:校园法制教育材料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

校园法制教育材料 本文内容:

校园法制教育材料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初中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5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一)原则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罪行法定3、罪刑相适应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例如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四)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四)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86年通过,94年修改已十年,里面有许多规定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治安处罚法》有望在今年予以通过。在条例中规定:1、治安拘留(1日至15日)。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3、警告。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刑罚: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2、无期徒刑;3、死刑;4、拘役(1个月至六个月);5、管制(三个月至2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五)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篇2: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2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2 本文关键词:法制教育,中学生,座上,讲话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2 本文简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讲话稿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2 本文内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有限,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让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手掌,用烟头烫等手段,进行威胁,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知道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采用胁迫手段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虽然只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很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1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光碟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光碟,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中,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首先要做到“四戒”,是哪“四戒“呢?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老大爷不注意,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老大爷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想着老大爷店里的食物。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老大爷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老大爷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老大爷拿出钱来。最后,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老大爷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偷、抢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拉帮派、当“老大”、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爱打架、以大欺小、有敲诈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怀远县有个少年犯叫蒋某,他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老大”,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2011年10月10日晚,蒋某因违反学校纪律,被班主任训斥,蒋某怀恨在心,于是,就于次日邀集家人和社会青年要找班主任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班主任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和家人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他的家人随后跑到学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后来,蒋某和家人被赶来的“110”民警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及家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第三是戒“黄“。黄也称黄色,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光碟、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强奸。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12年。

第四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毒”即毒品:包括鸦片(俗称大烟,是用罂栗果实中的乳状汁液制成的毒品)、海洛因(俗称白面,白粉,是由吗啡制成的一种毒品,为白色晶体)、吗啡(是由鸦片中提取的一种麻醉药物),还有冰毒、摇头丸、可卡因等,这些毒品吸食后可麻醉人的精神,使人们丧失意志,数次吸食后就可上瘾成癖,对人体危害非常之大。因此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均为各个国家所禁止。毒品的危害很大,请看以下案例:16岁的少女禾某,原本品学兼优并擅长书法,07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以卖淫的方法取得毒资。09年2月被民警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禾某在戒毒所中忏悔道:“我真的很后悔,是毒品把我的一切都毁了。”24岁的文某,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09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吸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禁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毒源,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健康的身心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最后祝各位尊敬的老师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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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昌宁县第三中学20XX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昌宁县第三中学2012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昌宁县,法制教育,第三中学,工作实施方案

昌宁县第三中学2012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昌宁县第三中学2012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青少年正处在接受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应从小为他们奠定法制观念、遵纪守法方面的素质基础。这不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和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紧密结合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实际,进

昌宁县第三中学2012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昌宁县第三中学2012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青少年正处在接受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应从小为他们奠定法制观念、遵纪守法方面的素质基础。这不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和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紧密结合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实际,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生活化的教育,使学生直接感知和体验到法律制度就在自己身边,并且为自己和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发展所必需,从而产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积极性。学校法制教育要真正取得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效,必须讲究科学性,加强针对性,以激发学生学法、守法、用法的动机,从而将社会的法律及其制度要求转化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成为他们的一种内在品质。我校作为浦东新区生命教育试点学校,并将接受市行为规范学校的验收评比,我们会继续按照市、区教委对于法制教育的要求,结合生命教育落实好每一项工作,计划好每一次活动,使法制观念深入每一个学生的心灵。

一.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队伍,确保师资和人员到位。

1.构建由校长、德育处、各年级组长、班主任、政治任课教师及校外辅导员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网络,校长任组长,通过形成制度加以保障,促使全校法制教育工作迈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并将创建法制教育示范校写入学校的三年规划和新学期计划,通过行政加以保障。

2.定期召开法制教育专题会议,通过法制领导小组,讨论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和内容,布置法制教育任务,形成监督考评机制。注重以法治校,规范收费制度文本,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对教师进行普法教育,邀请青保办老师开设讲座,并积极引导教师关注学生心理,提高心理教育和法律教育的意识。同时每个办公室推选安全员,定期召开会议,责任到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德育处定期通过校会进行报告宣传,并邀请专家开展有关“青少年保护”“交通安全”“学生应懂法守法”等专题讲座,组织各类参观和座谈活动;年级组根据年级学生生理和心理特色,开展主题法制教育,并针对年级内突发情况或热点、难点话题开展案例讨论;各个班主任在年级统一主题下,通过班会、宣传等途径加深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4.政治任课教师通过课堂进行法制知识教育,使学生掌握法律常识;民防老师对学生进行民防知识,提高学生民防意识;体育老师进行个人安全教育,教会学生保护自己,避免意外伤害;校外辅导员定期走进校园,同学生进行谈心,宣传安全和法制意识;共建部队的军官也会来到学校向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更将法制教育和法的意识贯穿于平时的日常教学之中,形成“人人都是法制教育工作者”的局面。

二.丰富法制教育内容和内涵,注重提高学生法制意识。

1.针对学生中出现的纪律观念淡薄以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倾向,做到从小处着手,从细节抓起,管理中严格要求,用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纠正学生的言行,制定、贯彻《沪新中学一日常规》、《沪新中学奖惩条例》、《沪新中学考试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逐渐内化为学生的自身素质。开展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爱护公物教育等,并将这些同学生道德考评和班主任年终考核相挂钩,形成常效机制。

2.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使学生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增强学生自觉守法、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组织学生学习《国防法》、《国旗法》,树立国家意识,规范学校升旗仪式,护旗队步伐有力,学生统一着装,面对国旗庄严敬礼、唱响国歌,国旗下讲话主题鲜明,慷慨激昂……学校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条重要途径。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在节假日做好交通、水电煤使用、公共场所制度等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遵守规则意识;宣传“六好”“六不”“六个一”,遵纪守法、懂文明礼貌、拒绝一切恶习;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学生能应对突发情况,正确处理,建立起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充分认识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明确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使命,教育学生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学校毒品预防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保证教育效果,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规教育工作。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利用思想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对学生进行毒品预防专题教育。

5.开展“告别网吧,惜时如金”的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绿色上网,拒绝网络危害,并多次通过一些由网络成瘾导致的犯罪行为或不良后果的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并积极联系附近网吧负责人,请进校园,签订协议,提出要求,同时也通过家长、社区进行监督,保证学生远离网吧危害。

6.时刻注意新动态新变化,追求时效性,加紧学生的学习和掌握。组织学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学生远离不良行为;新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出台,学校便结合事例利用校会课对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宣读了其中的重要内容,强调新法的不同之处:加大了处罚力度、细化了处罚程序、增多了处罚种类,使学生明确社会责任和应遵守的规范。

三.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寻求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1.开设法制课堂,利用班会、校会等时间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讲法制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分析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既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又增强了教育效果,使学生形成法制观念;通过各种讲座进行教育,邀请青保办老师进行“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主题讲座,又请新区检察官来我校作《面对校园敲诈、网络》专题法制报告,都受到很好的效果。

2.组织各类参观基地活动。结合春秋游,参观佘山“三防”教育基地,让学生了解“三防”的基本知识,聆听教育基地的法制讲座,欣赏精彩的军事表演,通过这种生动活泼的校外活动,让学生们加强法制意识;参观禁毒馆,通过图片和资料,明白毒品的危害。

3.观看各类法制教育片。组织观看《珍惜自己,远离犯罪》、《青蝴蝶》等法制教育片,使学生身心受到触动,更增强法律意识;观看由司法部、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由接力出版社、上海接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的大型中小学法制教育动画片《小小律师》。该系列片通过发生在青少年学生身边的一些有关校园、家庭与社会的故事,介绍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该片深受学生的喜爱。

4.根据学生特点设计各项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校内法制教育活动。开展十八岁成人仪式,通过宣誓进行权利义务教育,并进行成人宣誓,以火红青春,回馈社会、报效祖国;通过消防演习树立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临危不惧,冷静思考;学习交通法规,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进行安全交通志愿岗服务,协助交通管理员进行劝阻和指挥,通过体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成立环保社团,定期进行宣传,开展护绿活动,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通过团支部下里委服务活动,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意识;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班级、学校、学生各方面加强校园通过开展“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把学生吸引到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中来,使学生受到良好的影响和熏陶。

5.利用小报这一宣传阵地,每个学期开展法制教育专题小报制作,宣传基本法制知识;通过讲座后和观看电影后的心得征文评比加深学生对法制意识的认识和理解;利用学校广播台及时加强对新的法制观念、时事政治的宣传报道,使学生获得信息。开设法制学习第二课堂,组织学生法制学习小组,举行各种法制宣传活动。

6.

组织学生上“浦东新区青少年法制网校”。先是向学生进行宣传,鼓励学生上该网站进行学习,要求学生进入“普法小行家”专栏进行学习,“防范百招”更受欢迎,不仅学生从中学到知识,就连班主任看了之后都感到收获良多,学校积极鼓励学生登陆“法律小论坛”进行热烈讨论,“聚焦浦东”栏目更是很多老师上班后首先要观看的内容。“浦东新区青少年法制网校”的使用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起到了很大的帮助。

7.建立家长教育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加强家长法制观念,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长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每当放假或有特殊情况,学校都会下发《告家长书》,请求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同时也积极发挥社区的教育功能,走出校园参与社区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区的好评。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注重通过体验和实践使学生提升法制和安全意识,并积极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结合我校生命教育的特色,以学生身心健康和心理、生理特点为基础,形成“社区——家庭——学校”的合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寻求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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