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本文关键词:教职工,工作计划,健康教育
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本文简介:安宁市鸣矣河小学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常见病、传染病的发生,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二、具体工作1、制定学校卫生、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定期进行健教方面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健康知识水平。2、
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本文内容:
安宁市鸣矣河小学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常见病、传染病的发生,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具体工作
1、制定学校卫生、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定期进行健教方面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健康知识水平。
2、在教职工中开展禁烟教育,宣传吸烟有害,在学校门口、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贴有禁烟标志,劝阻教职工进入校园不准吸烟,以巩固我校无烟单位的成果。
3、健康体能是人们适应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等活动应具备的各种身体的能力。我校根据教职工的身体状况和特点,设定一套健康体能测试的指标,包括运动心肺功能、身体成分、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性、人体骨密度等。健康体能测试面向全校教职工,定期组织进行,为每个参加测评的教职工提供“体质诊断及运动处方表”,并在现场设立专家咨询服务,进行答疑指导。
4、进行教职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和体育参与问卷调查;结合问卷和体质测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健康咨询讲座和锻炼指导讲座。
5、建立教职工个人健康档案。
6、大规模地开展学校教职工“全民健身月”活动。加强和完善职工活动中心,把活动重心放到基层,形成群众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运动的立体交叉网络,吸引了更多的教职工参加健身活动。
7、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形成有益健康工作氛围。加强办公区域和内外环境的整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规范工作人员自身行为,强化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加大控烟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对办公场所的控烟宣传,增强工作人员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参与到控烟行动中来,早日实现无烟单位。
四、时间安排
1月份: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15年教职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安宁市宁湖小学教职工教职工生活方
式、健康状况和体育参与调查问卷
3月份:普及春季常见病、流行病防治知识。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
4月份:进行一次体育锻炼卫生知识讲座。做好爱国卫生宣传日活动。
5月份:利用悬挂横幅、控烟知识测试等形式宣传第二十六个“世界无烟日”,使控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到85%以上。
6月份:组织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进行健康教育知识测试。
9月份:重点宣传“预防肠道传染病”,提倡注意饮食,减少疾病。
10月份:开展“全国爱牙日”活动,印发有关学习资料,宣传爱牙护牙常识。
11月份:安排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进行健康教育知识测试。
12月份: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宣传艾滋病对人类带来的身心痛苦和严重威胁,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安宁市鸣矣河小
学
2015年1月5日
3
篇2: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本文关键词:学年度,民办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本文简介: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二、考核原则坚持全面客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本文内容: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的考核原则,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根据民办教育的特点,考核坚持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原则,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考核对象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要点、办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点
1.对校领导的考核要点
德: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董事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规管理,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能力;在办学董事会的领导下,善于统筹谋划,能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具有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的能力,能带领班子和全体人员为实现本单位的目标而努力;具有正确的管理思想,管理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观念、体现人文关怀,有较强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市场意识。
勤:勤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发展,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认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绩:较好地完成与办学董事会签订的任期目标,办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单位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联系,各项工作按计划统筹开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在办学理念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点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等方面,把“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主要参照内容。
能:主要包括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工作中实际的运用情况;业务能力主要是指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勤勉情况和工作(转载自第一范本网http://www.jsfw8.com,请保留此标记。)态度。勤勉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是否尽心尽力,专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等。
绩:是指在工作中经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和效果,所培养教育学生的总体质量。教育教学在学生、家长中的满意率较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1.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先由校长本人进行自评,然后向全校教职工述职报告,用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民主测评,办学董事会再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等级,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副校长及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等级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办学董事会核准。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订本单位学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
(1)本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评分。
(2)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报告。考核校长时,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派员前往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
(4)董事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5)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2.对教职工的考核
(1)单位宣传发动。
(2)个人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
(3)分管领导或科(处)室负责人打分并作出评价。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报办学董事会审定。
(6)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7)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校长优秀等级由各单位办学董事会提出,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审定;其他人员的优秀等级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确定,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结果汇总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工作档案,直至其离开本单位后一年。
3.考核结果作为办学单位对工作人员聘用、辞退、评优评先、奖惩、职称评聘或正式调入的参考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方可续聘;考核基本称职的,建议予以解聘;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确定奖金标准,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办学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放奖金的标准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民办中、小学校长,除办学单位发给考核奖金外,区教育局给予每人XX元的奖励。
5.考核结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阅、复印。
六、考核组织和要求
(一)组织和领导
1.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直属民办学校的考核由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具体组织,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协助;镇(街道)辖属民办学校的考核由各镇(街道)宣传文教办公室具体组织,教育局人力资源科、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参与。
2.区教育局、镇(街道)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相应成立由办学董事会成员、校长、党、工、团、妇、教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核。
(二)考核要求
1.坚持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考核。考核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程序:本人述职、群众评价、组织审议、小组核定、记入档案等。
2.坚持领导、群众、本人相结合,尽量避免脱离群众的封闭式神秘化的考核形式。
3.考核结束后各单位须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材料,填写相关报表,报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和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篇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本文关键词: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考勤,人文学院,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本文简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学院办学的实际,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具体规定如下:一、请假制度教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必须请假,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请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本文内容: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教职工考勤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学院办学的实际,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请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必须请假,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事假
1、请事假三日(含三日)以内者,经院(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2、请事假四—五日(含五日)以内者,需持请假条经院(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长批准;
3、请事假六日(含六日)以上者,需持请假条经院(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院长批准。
(二)病假
1、请病假三日(含三日)以内者,院(系)、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2、请病假四至五日(含五日)以内者,持诊断书经院(系)、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长批准;
3、请病假六日(含六日)以上者,需持诊断书经院(系)、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院长批准。
(三)婚假
教职工结婚,婚假为七天。
(四)丧假
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为三天。
(五)产假
女职工正常休产假按国家规定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流产应出据医院诊断,给予15天—30天休假。
(六)公出
公出按照出勤对待,但须履行请假制度。
1、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因公事外出的,应提前向院(系)或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2、院(系)或处(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应提前向主管院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应经本单位负责人签批并提请院长批准。
二、考勤制度
1、考勤工作要建立责任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考勤监督员,负责考勤工作;
2、教职工每天必须签到,考勤监督员要认真审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报表》,签字后报人事处(工勤人员出勤报表于当月25日报人事处,其它教职员出勤报表月末报人事处);
3、教职工请假,需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考勤监督员要将《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病假连同诊断书),随每月考勤报表一同报人事处备案。
三、缺勤工资处理
1、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教师上课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通报批评。超过10分钟扣发一日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按旷工两天处理;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者,予以解聘。
2、教职员工擅自离岗,扣发一日工资;
3、教师误课一次扣发两日工资;
4、旷工一日扣发两日工资,学年累计旷工三至四日扣发半月工资,累计旷工五日者予以解聘。
5、事假按日扣发工资,超过15天视为自动离职。
6、一般病假按日扣发工资,重大疾病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按照《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职工医疗期及医疗期工资暂行办法》执行。
7、婚假、丧假、产假不扣工资。
本《办法》作了部分修改,原《办法》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2008年4月25日
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姓
名
单
位
请假类别
请假天数
请
假
理
由
本人签字:*年*月*日
单
位
意
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学院主管
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学
院
院长意见
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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