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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学习体会:“严”用权之道“固”为官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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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学习体会:“严”用权之道“固”为官之本 本文简介:严以用权学习体会:“严”用权之道“固”为官之本如何才能做到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从而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我结合自身学习及工作情况,从“有权不任性、有权必有责、为官须有为”三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与诸位共勉。一、严以用权,要常怀敬畏意识,做到有权不任性习近平总书记告

严以用权学习体会:“严”用权之道“固”为官之本 本文内容:

严以用权学习体会:“严”用权之道

“固”为官之本

如何才能做到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从而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我结合自身学习及工作情况,从“有权不任性、有权必有责、为官须有为”三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与诸位共勉。

一、严以用权,要常怀敬畏意识,做到有权不任性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语重心长,发人深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手中的权力不仅要靠制度来制约,不仅要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靠我们内心的约束。“君子检身,常若有过”,我们要做到“思”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心中常怀一个“畏”字,畏权力、畏法纪、畏人民;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严以用权,清廉如水。

(一)敬畏权力,切实履行责任。权力是把双刃剑,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作为领导干部应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才能承担起权力背后的这份社会责任。要强化用权的忧患意识,小心谨慎用好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自觉克服侥幸心理、变通心理,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心存畏惧,慎独慎微。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作风,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用权谋私、不以权谋利、不贪赃枉法,以敬畏之心使用手中的权力。

(二)敬畏法律,做到警钟长鸣。法律,是“底线”,是“红线”,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应将法律作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必修课”,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精神。作为法院干警,更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践行神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敬畏人民,强化宗旨意识。古人有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意思就是百姓是国家的根本,百姓安居乐业,国家就能太平。领导干部对人民怀有敬畏之心,蕴含的是一种信念和境界,折射的是一名领导干部履职心态。对人民的敬畏,指的不是我们对百姓的敬而远之,而更多地体现在对群众的人文关怀上。还记得在《医之心》这本书中,沈敏医生在《我的周一》中写道,“医疗水平的高低,不是决定诊治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还取决于医生是否有一颗对病人真诚的心”。同样的,我们评价法官成功与否的标准,也不仅仅限于办案水平的高低,还取决于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是否带着一颗真诚的心,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对每一个案件的用心处理,对每一个个体的人的尊重。望我们的干警在面对诉讼主体时更具人文情怀,处理相关案件时更加关注群众的利益。

二、严以用权,要严守纪律规矩,做到有权必有责

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享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赋予了法官审理案件的权利,而在这份权力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大部分百姓走进法院,是对我们的法院抱有很大的希望的,他是希望我们为他们主持公道。我们要对得起老百姓的信任,要对得起手中的权力,严格办理案件,严守纪律规矩。

(一)履行一岗双责,筑牢廉政之基。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对纪检体制有了明确的规定,就是“一岗双责”。一个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二是纪检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作为领导干部,除了法定的业务职责外,还有带领队伍廉洁自律的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使领导干部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责任,实现反腐与审判执行互动发展、协调推进。

(二)严格规范司法,紧绷纪律之弦。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重要文献中,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为我们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可以说,规范司法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法律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破解司法难题的主要抓手。规范司法就要求我们严格办理案件,严守纪律规矩,从每一个违法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严惩各类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接受监督,追究违纪之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在运行,在公众的监督下行使,才能真正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作为法院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为官公道正派,用权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绩。院纪检部门要坚决从严查处接受请托、影响和干扰他人办案的行为,追究违纪违法之责,确保权力的行使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三、严以用权,要牢记使命担当,做到为官须有为

常言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身为掌握国家公权力的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到干净用权,谨慎用权,更要做到敢于用权、敢于担当、敢于干事创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干部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干事创业的各个方面,真正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为官虽不易,然须有作为。作为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树立起“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鲜明立场。

(一)想干事,凝聚干事创业热情。想干事是干好一切事的前提,是领导干部责任心的体现,是不懈追求、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对一个干部来说,想干事的愿望,来自于“在其位、尽其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这样的干部,我们会最大限度地为他们创造条件和提供机会,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并在职级待遇上予以倾斜。而那些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四平八稳,没有创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奉为官理念的人,最终也将不会得到重用的机会,在洛阳中院真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敢干事,锤炼为官用权胆识。为官用权就要敢干事、有胆识、有魄力。如果干事情、做决策,首先想到的是怕担风险,怕出乱子,怕负责任,文件没规定的不敢做,别人没做过的不敢试,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不敢闯,宁可安安稳稳落后,也不越雷池半步,不仅谈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会使时间在等待中流逝,步伐在等待中落后,机遇在等待中丧失。为官者,就是要有敢于人先的勇气与魄力,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勇敢的前行者是孤单的,真理往往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关键时刻我们领导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敢于闯出自己的一番天地。

(三)会干事,讲究调研谋划方法。会干事强调的是能力和行动,为官用权者只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还要讲究方法。方法对了,事半功倍;方法出了问题,可能会让使一件好事办成坏事。康梁改革也是一片热忱,然而缺少实际的方案,不洞察百姓社会的需求,只换来后人嗟叹。干事是一个过程,事前须搞好调研,抓好谋划,明确目标、措施和要求;事中须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抓好组织协调,明确工作重点,把握重要环节,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对策、新办法。事后须有评价反馈,听一听群众反映,看一看办事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四)干成事,成就一流法院梦想。每个人都想成就一番事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就一番事业。我们讲想干事、会干事,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把事干成。古人云:“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为山九仞,功亏一篑”,都说明了成事之艰难。当前,洛阳中院正处在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前方的困难还有很多,成功的道路上还荆棘密布,距离实现一流法院的目标也有由一定的差距。洛阳中院全体干警一定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要有干成事的豪情和信心,每一名干警都应该为争创全国一流法院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以《明朝一哥王阳明》中的一句话作为结尾:“权是权衡、权宜。而对人心而言,权就是追求那微妙的恰到好处,像秤砣一样随称之物的轻重而变动,找到那个不偏不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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