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业管理办法重点 本文关键词:管理办法,物业,重点
新物业管理办法重点 本文简介:淄博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等级收费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未配备电梯配备电梯一星级0.350.75二星级0.500.90三星级0.701.10四星级1.101.55五星级1.602.10备注:一、.服务等级按照《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淄房发[2013]29号)规定执行
新物业管理办法重点 本文内容:
淄博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
等级
收费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
未配备电梯
配备电梯
一星级
0.35
0.75
二星级
0.50
0.90
三星级
0.70
1.10
四星级
1.10
1.55
五星级
1.60
2.10
备注:
一、.服务等级按照《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淄房发[2013]29号)规定执行。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二、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
三、根据《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新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不得低于本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三星级标准。
淄博市普通住宅车位(车库)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
类别
收费标准(元/车位.月)
地上
地下
车位租赁费
150
200
停车服务费
30
40
封闭式专有车库租赁费
300
备注: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颁布,物业服务新规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物业服务费缴纳起始时间?:物业交付之日起交服务费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交付当月按实际交付天数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自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房屋空置超一年减收物业费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确认后,其控制其间的物业服务费应当依据实际运行费用适当减收,具体收费标准可按不超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停车服务费不含车辆看管
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已购买车位当尚未停放车辆的,经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空置期间的停车服务费应适当降低,具体收费标准可按不超过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70%确定。
为何要交纳4元垃圾处理费?
交纳了物业费不需要交垃圾清运费,但需要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属于物业费,由环卫部门收取,属物业公司代收代缴费用,主要用于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物业服务费不重复。
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应为4元/户.月。博山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已授权博山区制定,具体标准如下:居民小区6元/户.月;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4元/户.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凭《特困职工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给予优惠照顾,每户每月减半收费,即3元/户.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