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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本文关键词:公共卫生,乡镇,管理办公室,制度,服务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本文简介: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由组长审批,一天以上由主任审批。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本文内容: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由组长审批,一天以上由主任审批。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底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县上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组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乡镇政府。

6、坚持学习,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每周一次政治学习,一次业务学习,必须做好笔记、记好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组组成或个人的工作,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村级信息员的补助。

预防保健组工作制度

一、在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等工作。

二、按照县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以爱国卫生工作为龙头、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村防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坚持每月一次冷链运转接种工作,加强结核病访视、地方病防治等基础性工作。

八、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妇幼卫生组工作制度

(一)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村级妇幼人员做好本村新婚妇女和孕妇的摸底、登记工作,并上报乡卫生院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必须在孕12W前按早孕检查记录要求的项目进行早孕建卡工作,并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必须在早孕检查的同时做第一次高危评分,初筛高危孕妇造册登记,进行专案管理。

4、按孕产妇管理的要求时间进行定期孕期检查,达到查五访三,凡属高危,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5、产前检查要认真,填写正确。

6、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7、坚持产后访视不少于三次,从出院后第二日开始,最后一次访视必须测量新生儿体重,按访视产妇及新生儿记录内容项目进行,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预约产后42天健康检查,收回卡册。

8、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9、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册上注特殊标记,并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处理,重度高危妊娠由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必须住院分娩,中、重度以上高危孕妇必须转送到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5、提高高危孕妇的监护手段,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婴安全。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

7、高危孕产妇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追踪随访。

三)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

2、按照规定的“3:2:1”体检程序,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分别在3、6、12月龄各体检一次,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大夫参与体检,认真填写儿童体检卡册。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

4、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5、筛查出的体弱儿,造册登记,实行专案管理,体弱儿应建立专案卡,及时治疗、矫治。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8、儿童体检工作,由村级组织配合,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完成。

(四)体弱儿童管理制度

1、管理对象:

体弱儿管理对象为出生低体重儿、早产儿、婴幼儿佝偻病活动期,中度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性及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小儿,长期腹泻等影响儿童正常生长发育的疾病儿。

2、管理办法:

①建立专案管理登记,根据每个体弱儿的特殊情况,督促定期复查治疗,定期随访,并做好详细记录。

②根据患儿发病原因,指导喂养及护理,并教给家长防治疾病的知识和方法。

③疾病愈后及时结案,并及时转入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五)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妇幼人员对该辖区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上报,并将死亡进行建册登记。

2、乡镇卫生院应组织力量对两个死亡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3、乡镇妇幼专干认真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应将死亡病理调查摘要一并按月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乡镇卫生院必须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对死亡报告卡进行完整性、正确性质量检查和核实。

(六)妇幼例会制度

妇幼专干例会是各级妇幼人员互通情报、掌握信息、上报下传、收集资料不可缺少的一种会议形式,县、乡、村都应建立和坚持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

①县级每季度召开专干例会,开会时备有报到册,自己签到,迟到缺席者年终纳入检查内容扣分。

②乡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村级妇幼人员例会,收集每月出生情况、儿童及孕产妇情况、死亡情况等。

2、例会内容:

主要对当月工作进行汇报和安排,还包括业务学习。

(七)妇幼卫生信息制度

1、院内有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由妇幼专干负责辖区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2、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每年的报表数据及时上报,严格按上级要求时限上报。

3

、各级妇幼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严禁虚报数据事件发生。

4、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卫生工作报表应在每次例会上当面核对后逐级上报。

5、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村级报表必须在月底上报乡级卫生院汇总。

6、乡卫生院协助村级规范完善各种妇幼信息资料。

卫生监督组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乡镇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经验介绍等材料的制定、起草,有关表、册、卡、单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2、负责开展本乡镇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3、负责辖区村级卫生组织的整顿、建设、管理和乡村医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奖惩。

4、根据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的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现场审查和监管,农村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5、具体负责本乡镇疫苗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病原微生物和常见污染物的取样送检,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控制措施的落实等疾病控制工作任务。

6、具体负责辖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降消项目实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干预等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7、负责实施本乡镇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

8、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指导开展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本乡镇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

预防保健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地方病防治相关政策。

二、积极组织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开展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开展辖区内疾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四、开展对村级防疫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贯彻落实。

五、及时、准确、规范地收集统计上报各项疾控工作信息及报表,并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指导辖区内开展疾控工作。

六、规范管理各种疾控资料,年度资料装订归档。

七、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的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广泛宣传卫生知识,为农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八、抓好村级卫生组织整建工作。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达100%,抓好甲级村卫生所创建工作。

九、负责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组织检查、考核,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活动,指导开展改水改厕及统计工作。

十、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妇幼卫生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积极开展母婴保健服务,做好妇幼儿童的保健工作。

2、根据县妇幼保健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3、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本乡镇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在县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4、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指导村级妇幼人员做好孕产妇建卡登记,高危孕产妇初筛及产后访视。实行孕产妇挂牌管理,。主要做好住院分娩、产时保健及高危产妇的筛查、登记和处理,负责将高危孕产妇转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5、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指导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高危儿初筛登记及专案管理,做好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负责

危重、疑难病儿的转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调查,并按要求上报县妇保院。

卫生监督工作职责

一、乡镇卫生监督组归口县卫生局行政管理,接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和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负责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乡镇卫生监督组负责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负责制订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三、负责卫生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辖区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工作;依法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负责监管本辖区医疗市场秩序和从业人员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

五、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统计、资料上报工作。

六、负责血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献血法宣传和无偿献血工作,严禁自采血液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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