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农村空置房调查报告 本文关键词:肥西县,调查报告,农村,空置房
肥西县农村空置房调查报告 本文简介:肥西县农村空置房调查报告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力布局的改变,农村空闲农房问题愈发凸显;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的战略构想。为进一步盘活利用肥西县农村空闲农房,不断增加农
肥西县农村空置房调查报告 本文内容:
肥西县农村空置房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力布局的改变,农村空闲农房问题愈发凸显;盘活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已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的战略构想。为进一步盘活利用肥西县农村空闲农房,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积极探索“乡村旅游结合盘活存量”发展模式;肥西县委、县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县空闲农房进行了专题调研,为下一步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一、农村空置房现状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农村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房屋已不再是影响农民生活的主要问题;同时,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各种原因产生了大量空闲农房。接下来,根据我们的调查数据,从农房的空置总量、空置结构等方面来分析肥西县农村空置房现状。
(一)空置房总量
空置规模大,空置率高。本次调查共走访了13个重点村庄,涉及房屋3256间,其中空置房1312间,空置率达40.29%;部分村庄空置率达到100%,已成为名副其实空心村。
房屋空置率低于30%的村庄:红堰村、孙集社区、新农村,总房间数为2180间,空置房为234间。
房屋空置率为50%~80%的村庄:高庄、应家庄、张老圩、防虎社区、周桥新村,总房间数为526间,空置房为348间。
房屋空置率高于80%(不含80%)的村庄:车岗村、河湾村、周屯寺、双龙社区、张新圩,总房间数为550间,空置房为513间。
我们调查发现,空置房间数与农户住房套数及房间数量成正比,随着农村住房套数及房间数(含外置房)的增加,农村住房空置率还将继续增长。
(二)空置房构成
空置房多为砖木结构。在我们调查中809间空置房为砖木结构,占总空置房的61.66%;多为一层白墙灰瓦建筑形式,年限较久,多建于90年代以前,完整度较差,部分破损严重。砖混结构的空置房多建于90年代以后,保存较好,主要为二层及以上房屋,白瓷砖贴墙,大瓦屋顶;砖混结构的空置房共有503间,占总空置房的38.34%。
空置房与集镇距离及交通便捷程度呈V型关系。调查显示,距离集镇5公里以下(不含5公里)、交通便捷的368间房屋中,有空置房318间,空置率为86.41%;距离集镇5~8公里、交通条件一般的1680间房屋中,有空置房184间,空置率为10.95%;距离集镇8公里以上(不含8公里)、交通条件较差的1208间房屋中,有空置房810间,空置率为67.05%。
空置房主多为富裕者。在我们的调查中,家庭经济最差的有3户,其中有1户有空置房,占33.3%;较差的有40户,9户有空置房,占22.5%;显示家庭经济一般的有338户,151户有空置房,占44.7%;而在107户较富家庭中,有空置房的有74户,达到69.2%。由此可见,家庭经济越富裕,农村空置房比率就越高。
二、空置房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人口大量外出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代表现代文明的城市日趋繁荣,吸引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入城人口主要分为三类:进城居住,务工或做生意,求学或为了子女能获得更好的教育而入城。不论形式,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很多原有住房被空置,农村空置房数量大大增加。在我们的调查中,有高达近一半家庭的农村空置房是由于人口外出而造成的,这说明农村人口外出是造成住房空置的最主要原因。
(二)农村建房盲目性
在农村,部分先富起来的家庭,手头拥有较可观的现金,这些现金的一部分或很大一部分投资在建房上。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农村“户户攀比”建屋扩宅现象很严重,看见人家都建了新房,就一定要建新房,举债建房更是在所不惜,很多家庭常常拥有几处住宅,这就造成部分家庭房屋拥有量超过了当地政府所限定的数量和大小,也超过了对住房的实际需求,形成空置房。调查显示,有14%的空置房是由于新房多余所致,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前农村住房投资的盲目性,过度性。
(三)思想文化因素
一是许多地方因为文化落后,小农意识严重,很多农民认为农村土地虽归集体所有,但宅基地是村民个人财产,一旦占有就成为个人所有,所以很多农民为达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想方设法多占集体地,多占宅基地。二是落叶归根思想严重。受落叶归根思想的影响,许多农民常年在外,但仍然在农村留有房子以备养老。三是大多数村民认为结婚就要建新房。在农村盛行这样一种风气,谈婚论嫁,男方一定要有房,否则女方就很可能看不上,也会受到他人的谈论。从而很多适龄青年在原来房子尚可居住的情况下,不得不新建住房或购置新房,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空置房的增加。
(四)相关制度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宅基地无偿取得、无偿使用制度导致宅基地多占,进而引起房屋空置。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多占宅基地的行为必然发生。多占的宅基地再用来扩建房屋,造成房屋过剩,住房空置。(2)房屋流转不畅。目前为止,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体制尚未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难以确权发证,宅基地和农民住宅作为物权不能充分实现,制约了空置房屋的市场化。
三、空置房带来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分析及查阅相关资料后,能够总结出农村住房空置会造成浪费土地、浪费财富、妨碍城市化进程、妨碍村庄的治理和发展、引发宅基地纠纷等主要问题。
(一)浪费土地
农村住房大量空置最直接影响就是土地浪费。农村住房大量空置,使得房屋所占土地不能收回集体,也无法进行它用,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另外,由于空置房占用了土地,大量建新房者缺少宅基地从而只能向村边缘去寻找,这样就又侵占了大量的耕地,造成土地整体利用率的低下。
(二)浪费财富
农村住房空置也间接的浪费了大量财富。一是空置房大多是以旧房形式存在,由于自然或人为等原因会对房子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坏,需要耗费人力和财力来维修这些空置房,造成财富损失。二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处在不断变化的状态,无法将这些空置房价值兑现,其结果就是面临贬值,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财富的浪费。三是住房对农民来说是一个较大的经济支出,很多是一辈子都在为做新房攒钱,住房是不动产,花费了大量金钱,空置房得不到价值体现,其包含的财富也就被浪费。
(三)妨碍城市化进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的城乡建设用地也在不断增长,除了城市建设的基本需要,在保持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提下,是农村住房的大量空置,激化了用地矛盾,限制了城市化进程的速度。
农村空置房是农民的财产,而且是一笔不小的固定财产。很多农民欲进城买房定居,而农村的住房又无法顺利变现,处理掉还要花费资金,从而增加了农民的进城成本。由于农村住房处理困难,很多农民在没有足够财力的情况下,降低了进城预期,阻碍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四)阻碍村庄的治理与发展
目前很多空置房破旧杂乱,无人居住而又不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有的虽不破败,但无人居住,庭前院后荒草从生,门庭冷落,不甚美观。大量空置房囤积在村中央,不仅不利于村里统一管理,也不利村民之间的交流。这对于农村的统一治理和新农村的规划建设带来了诸多困难,从而严重阻碍农村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整体发展。
(五)引发宅基地纠纷
空置房的存在因其宅基地问题容易引发村民之间的纠纷。
在大多数农民心目中,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个别农户违规占有多处宅基,使一些确实需要建新房的农户的宅基地迟迟无法落实;造成邻里关系不和睦和干群关系紧张。
四、对策及建议
(一)创新机制,加强引导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鼓励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努力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农民、村集体组织、城市市民、企业以租赁、合作等多种方式利用空置房进行创业创意、乡村旅游、休闲养老等。
(二)科学规划,合法流转
制订科学的村庄建设规划。强化规划引导调控作用,通过规划引导农村住房科学选址,引导建房合理布局,引导村庄集中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向中心村、大村庄集中,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统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
创新流转制度。房屋流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置换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置换是指在县级以上政府的统一安排下,进城工作和生活的农民把自己的宅基地及房屋交给政府处理,换取城市户籍,并按一定比例得到一套居住面积大体上相当的城镇公寓住房。二是整合房屋土地资源,通过房屋流转和各村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将空置房屋改成敬老院、村级办公室或村级活动中心等;同时可引导并促进有技术的农民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种养殖。
(三)拆除空置房,提升土地利用率
要减少农村空置房,使农村土地资源能够更好的合理被利用,就需要拆除部分空置房。
拆除空置房要根据村情和农户实际情况,灵活地采取空置房拆除、置换和补偿政策。(1)规定拆建户新建占地面积多于该户旧宅拆除面积的部分,建房户按规定价格向村集体支付使用费;(2)拆建户限额内新建占地面积少于该户旧宅拆除面积部分,村集体向建房户按地价、房屋评估价之和进行补偿,再奖励50%收回;(3)推行有偿选位方法,根据农村宅基地的位置优劣,确定每个地段的有偿使用标准,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由农户自行选择,收入资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这些措施,在空置房拆除基础上给与农民一定的补偿,而促进农民空置房拆除积极性,以减少农村空置房数量。
同时对部分空置房进行土地复垦,最大可能选择危旧房和房前屋后空闲地较多且较集中成片的地带,以降低复垦成本,利于整体开发规划。在宅基地土地整理复垦过程中,政策设计应注重让村集体和村民得到实惠,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及其宅基地部分增值收益。
(四)盘活空置房,建设美丽乡村
结合新农村建设,对空置房进行重新设计翻新,合理利用,大力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养老中心、村图书室等,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成为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将农村空置房屋修葺租赁,用于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城市居民租赁、企业生产加工等,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推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
盘活空置房的主要模式有:(1)农户自营模式,由政府统一规划、管理、对外营销,农户自营短租、家庭旅馆、农家乐等形式,满足有需求的城市居民、游客前来入住、休闲。(2)集体经营模式,由村委带头成立股份制公司,村民可以货币、房产(空置房)等形式自愿入股,发展乡村旅游、养老休闲等特色产业。(3)合作经营模式,由当地政府或企业成立专业合作社,村民可以多种方式入社,整合农村各种资源,由合作社统一规划、管理、对外营销。(4)企业经营模式,由当地政府以优惠政策引进合适的实力雄厚的企业来投资,在保留、盘活空闲农房的基础上发展特色产业集聚区,同时实现企业盈利、地方发展、农民致富的多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