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技术资料,工程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文件编号CSCEC/BJ/JS/06施工资料管理规定文件页数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1总则1.1为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资料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1.3施工资料形成与管理应以工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文件编号
CSCEC/BJ/JS
/06
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文件页数
文件状态
2010版
第0次修订
1
总则
1.1
为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资料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1.3
施工资料形成与管理应以工程施工所在地规范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当施工所在地无关于施工资料管理的规范时,以《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为依据编制、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归档,并参照本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2.1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
2.2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2.3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
[2010]111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施工资料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施工物资、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3.2
工程档案
3.3
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工程资料。
4
部门职能
4.1
工程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职责
是项目土建施工资料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土建施工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竣工后全套资料的审核。负责专业分包资料的退场前的审核。负责监督项目资料员工作移交。
协助项目技术部完成声像资料的形成、归档。
4.2
机电部职责
是项目机电施工资料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机电施工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竣工后机电资料的审核。负责专业分包资料的退场前的审核。负责监督项目资料员工作移交。
4.3
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管部”)职责
负责资料中的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如隐检、预检、验收批及分部分项验收记录)和安全资料的监督、检查、审核、指导。
负责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的拍摄和收集整理。
4.4
合约采购部(以下简称“合采部”)职责
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施工资料的编制原件套数、竣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及竣工图图纸提供要求及竣工图的绘制,甲指分包资料的管理要求。
4.5
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职责
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4.6
项目技术部职责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洽商、施工总结等的编制、变更;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季节性施工方案、新技术等的技术交底,负责工程照片的拍摄、编辑、工程摄像的联系及配合,并符合归档要求;负责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及技术类往来文件的收发、处理。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等的编制,按合同规定编制并移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监督专业分包退场前的资料整改和移交。
项目技术部负责对重大活动、施工技术、质量等进行拍摄、制作;负责声像资料的形成和创优声像资料的编辑及上报。
4.7
项目工程部职责
负责施工日志、技术交底、负责质量检查记录(如:验收批、分部分项)隐检、预检、交接检查的编制、报验。将编制完成后的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后每周向资料员移交一次资料。移交资料时应附交接清单。
4.8
项目质量负责人职责
负责编制验收批计划;配合工程部完成各类质量检查验收记录的编制、报验、归档。
4.9
项目机电部
负责机电专项方案、施工总结、技术交底、隐检、预检、交接检查记录等的编制,负责机电相关的设计变更、洽商及机电技术类往来文件的发放,协助项目技术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洽商等的编制,按合同规定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按要求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机电资料员。
5
管理流程
6
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
6.1
项目总工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对本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编制套数负责;负责协调总包与业主、与分包(含甲定分包)的关系,确保施工资料的形成与工程施工同步。负责组织技术管理人员绘制合格的竣工图(根据合同或业主委托绘制)。
6.2
项目机电经理(机电工程师)职责
对机电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机电声像资料的形成负责;同时,负责协调总包与业主、与分包(含甲定分包)的关系,确保施工资料的形成与工程施工同步。负责组织机电管理人员绘制合格的竣工图(根据合同或业主委托绘制)。
6.3
技术工程师
协助项目总工程师做好技术交底,并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并负责声像资料的制作和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交资料员。
6.4
试验工程师
6.4.1
负责试验报告单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合格的试验报告单原件交项目资料员存档。
6.5
项目资料员职责
资料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工程开工前应掌握技术资料管理的相关规范、规定。负责本项目施工资料(含声像资料)的日常管理(编制、填报、监督、检查、收集、整理、编目、组卷)竣工验收、移交归档。负责对分包资料的定期检查;负责提供资料供各类检查,确保资料移交套数及质量。
6.6
机电各专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机电专项方案、施工总结、技术交底、隐检、预检、交接检查记录等的编制、变更并按要求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移交给资料员;
负责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及技术类往来文件的收发、处理。按合同规定编制并移交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各专业负责人分别负责各类资料的编制、移交;机电专业资料员负责该类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归档(项目不设机电专业资料员时,项目机电管理人员主要负责资料的编制、管理,土建资料员协助监管并收集机电的成套资料与土建资料一并提供竣工验收和移交归档)。
7
施工资料的管理
7.1
施工资料的编制套数、竣工图的编制、竣工资料的移交,在满足当地建筑工程资料各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以本企业的施工合同为准。
7.2
技术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北京地区以《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为准;天津地区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为准,其它外埠项目以当地规定为准;长城杯、海河杯、鲁班奖及其他报奖工程项目以其相关的规范、文件为依据。
7.3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资料管理员和分包接受公司及监督站等单位对该项目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指导、整改。
7.4
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组卷等日常管理,由项目资料管理员严格按项目技术资料管理计划进行管理,以确保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同步进行。
7.5
资料员应协助项目总工程师把好资料合格关,按计划定期对分包的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6
施工资料须计算机打印而成,凡要求签字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机打姓名、盖手签章或盖其他印章。
7.7
无论何种类别的资料,复印件(正常情况均应提供原件)均应由提供复印件者标注原件详细存址、标注人(经手人)签字、标注复印日期、加盖所在企业红章。
7.8
竣工图的编制:若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编制竣工图,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并提供作竣工图所需的施工图,或工程竣工后根据变更提供修改后的新蓝图,由施工方在此基础上绘制竣工图。
7.9
对施工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按《档案法》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10
C8类(竣工质量验收资料)必须单独组卷、归档。
7.11
归档的工程资料经公司工程技术部、机电部审核后,由项目部负责按分类组卷要求整改、编号、装订;一卷的装订厚度不得超过4厘米,若一类资料厚度超过4厘米时,可拆分成两卷或两卷以上(拆分时应按类或一份文件自然结束拆分)装订,编号分别进行。
7.12
归档的施工资料均采用A4标准纸,资料本身不符合要求如:大于A4纸的,以A4纸为准折叠(可参考竣工图的折叠方法进行),小于A4纸时,将资料贴裱于A4白纸上,并于左侧留出2厘米装订线,同时,上、下、右侧均应留出不小于1.5厘米的空白。
7.13
工程资料装订前,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薄厚加垫草板纸。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两孔距中孔80mm。并做到被装订资料下齐、右齐,确保外观质量。
7.14
装订时,须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散装在卷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8
归档范围与归档要求
8.1
归档范围
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执行所在地的规定;如遇检查、验优(如:长城杯、海河杯、鲁班奖等)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要求,并将其特殊资料一并收集、归档。
8.2
移交、归档要求
工程资料中的施工资料由施工单位(分包)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归档;工程竣工图由项目根据合同及相关要求编制、归档(当合同、协议中未作规定时视为业主未委托,可不作)。
根据合同要求,如需移交电子版资料,由项目资料员制作并移交电子版全套资料。
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工程档案的时间为工程竣工一个月内移交;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的工程竣工档案时间为,工程竣工二个月内移交归档(竣工日期均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日期为准)。
9
保存期限
以各地规定为准。
10
声像资料
录音、摄像、拍摄、制作移交归档,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机电部、项管部协助项目技术部完成,项目技术部负责对重大活动、施工技术、质量等进行拍摄、制作;日常的工程施工过程的照片由项目技术部、质量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拍摄、编制说明、整理组卷、归档。
声像资料的制作要求在项目开工后,公司工程技术部将《精品工程申报资料制作》电子版下发项目作为项目音像资料的参考资料。
11
附则
11.1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2
本管理规定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编制
工程技术部
审核
杨晓毅
批准
于光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