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异地调拨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调拨,管理规定,异地,商品
商品异地调拨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商品异地调拨管理规定归属体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冊――售后服务系统分冊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011撰写单位:国美电器售后服务中心物流部版本:第一版生效日期:200
商品异地调拨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商品异地调拨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冊――售后服务系统分冊
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011
撰写单位:国美电器售后服务中心物流部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
机密
■
一般
合计页数:
5
页
正文页数:
4页
附件个数:无
制度正文目录:
目
录
页次
1、目的
1
2、范围
1
3、名词解释
1
4、职责
1
5、作业内容
1
6、注意事项
4
7、附件
4
总裁审批
管理研究室审核
撰写
人
制度名称:
商品异地调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011
1.目的:为规范商品异地调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中心、采销中心、各分部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
3.名词解释:无
4.职责:
4.1采销中心负责商品调拨申请的审批及调拨指令下达;
4.2分部物流部负责执行具体调拨作业。
5.作业内容
5.1商品调拨指令下达相关规定:发生异地调拨业务时,商品调拨申请单的审批权均由总部采销中心统一控制管理,具体审批人员:国美总部采销中心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具体分工为:国美直供机型的二次分配、滞销商品的调配等业务审批权:国美总部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分部之间除直供机型以外的商品调拨(包括调入、调出、退残、退货等)业务审批权:国美总部采购中心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
5.2分部间商品调拨管理
5.2.1分部之间商品调拨的物流处理规定:
5.2.1.1分部之间商品调拨由总部销售中心向调入和调出分部同时下发“商品调拨通知单”,调出分部作为发货的依据,调入分部作为接货的依据;如实收商品与总部下发的“商品调拨通知单”不一致,调入分部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执行;
5.2.1.2分部之间商品调拨的物流处理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为各分部配送中心,负责人为各配送中心经理;
5.2.1.3分部采销部门根据总部相关部门签批的“商品调拨申请单”签署意见后转分部配送中心,由配送中心做好商品调拨准备工作,并做好相关备案,总部物流部将不定期抽查;
5.2.1.4收发货地址为各分部配送中心,收发货人为各分部配送中心经理;
5.2.1.5运输承运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采取分部推荐,总部审批或由总部直接委托形式,审批程序同配送中心现有运输承运商,运输商需提供门到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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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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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国美—售后—物流011
5.2.1.6每单运输必须签订运输协议或我方认可的货运单。
5.2.1.7发运时,商品调出分部配送中心必须和运输承运方认真做好商品交接签字手续和检验工作。
5.2.1.8发运后,商品调出分部配送中心经理必须电话通知收货分部配送中心经理做好接收准备。
5.2.1.9收货时,商品调入分部配送中心必须委派专人按照调出分部的随货同行单明细认真做好商品交接和检验工作。
5.2.1.10经过检验入库后,接收分部配送中心经理必须电话通知发货分部配送中心经理,经过认真核实后方可签字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5.2.2分部之间商品调拨的物流处理流程
5.2.2.1商品调出分部处理流程:
1)分部采购部将经签批的“商品调拨申请单”传真至分部配送中心经理签字后转财务;
2)
分部配送中心财务根据“商品调拨申请单”制作并打印销售票(一式两联),一联转分部财务部开具增值税发票;
3)总调度根据一联销售单派车(自有车辆或临时外租车辆)外包车辆必须签订运输协议;
4)配送司机或运输承运方凭一联销售单到库房提货;
5)库房根据销售单发货,并制作手工出库单(一式三联),双方签字,一联转配送财务记帐;
6)一联随货同行到调入分部,一联与销售单捏对存档备查;
说明:与运输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时,收货人必须填写配送中心第一负责人即经理,收货地址为各分部配送中心,并且必须将商品清单随货同行。
5.2.2.2商品调入分部处理流程:
1)司机持调出分部出库单(或同时持承运单)到调入分部配送中心送货;
2)配送中心库房根据采购部批单和调出分部出库单验收商品;
3)合格:商品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分部财务根据商品入库单登记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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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内部往来帐。
4)不合格:商品检验不合格(型号、数量不符)外残):商品型号、数量不符经查确属我方错发、漏发造成的,按实收入库;商品数量不符或有外残的,必须拒收。及时通知调出分部,由调出分部与承运方交涉并圆满解决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
5.3总部统一采购、全国调拨形式的物流处理流程。总部统一采购、全国调拨形式是指由总部采购中心同厂商签订统一采购合同,商品送达某分部配送中心后,再根据各地区要货申请进行全国调拨。具体操作流程规定如下:
5.3.1商品调出分部处理流程:
5.3.1.1总部采购中心根据各地区销售和需求情况制订“商品调拨单”,并传真至分部采购部;
5.3.1.2分部采购部将经签批的“商品调拨单”传真至配送中心财务;
5.3.1.3配送中心财务人员根据“商品调拨单”制作并打印销售票(一式两联),一联转分部财务部开具增值税发票;
5.3.1.4总调度根据一联销售单派车(自有车辆或临时外租车辆)外包车辆必须签订运输协议;
5.3.1.5配送司机或运输承运方凭一联销售单到库房提货;
5.3.1.6库房根据销售单发货,并制作手工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转配送财务记帐;
5.3.1.7一联随货同行到调入分部,一联与销售单捏对存档备查
5.3.2商品调入分部处理流程:同两个分部之间商品调拨流程。
5.4财务结算及对账要求
5.4.1承运商运费结算:统一由调出分部支付运费。运费结算方式为“货到见签章确认的回单付款”,即由发货分部根据收货分部签收的回单,并联系确认货入库后,由发货方付款。(总调度审核运输承运商交回的经过签章确认的货运单、发票和调入分部回传的《商品调拨单》,审核无误后支付运费)
5.4.2分部之间财务结算:运费原则上由提出需求方承担,即如果需求方为调出分部,则由调出分部在确认货到后直接支付;如果需求方为调入分部,则由调出分部见回单支付后,再与商品价款一同挂分部之间往来帐由调入分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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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分部往来账:每月底,由分部财务部负责分部间往来账的核对工作,核对人员将未达账单独列表并上报分部财务部经理;经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每月5号前上报总部财务中心,同时转发本分部采销中心及物流部备案;一旦发现账目不符的,财务经理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重新核查,直至上报总部相关中心解决为止,不得隐瞒或延迟上报;
6.注意事项
6.1分部财务部在结算运费时,必须凭回单(收货确认单)及总部物流部批复的运价标准方可执行;
6.2往来账核对后,分部间必须签字确认,有问题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7.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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