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篇汇编 本文关键词:汇编,发言,高校,材料,专题研讨
XX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篇汇编 本文简介:2016年XX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3篇汇编2016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1篇最近,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使我深深地懂得: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严以用权”是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明了作风
XX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篇汇编 本文内容:
2016年XX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3篇汇编
2016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1篇
最近,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使我深深地懂得: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严以用权”是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明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始终坚持“严以用权”的原则;正确遵循“严以用权”的路径,以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做“严以用权”的表率。
一、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对“严以用权”的含义,可从三个方面来深入理解。首先,严以用权,“权”是核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次,严以用权,“用”是路径,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第三,严以用权,“严”是标准,自觉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尽心竭力为人民谋福祉。对“严以用权”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严以用权”提出的“四点要求”:
(一)坚持用权为民。这就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自己在实际工作中,能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再小也竭尽全力去办,真正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德,自觉做“严以用权”的表率。。
(二)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这就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依规守法。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本人是外事侨务局班子成员,用权从不任性,都找准自己行使权力的位置,做到当什么像什么,以强烈的配合意识、服从意识,把民主集中制坚持好、落实好。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充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时刻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不会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自己通过学习教育,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否有效地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核心在于建立起让全体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就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始终廉洁自律。只有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能从自身做起,从思想上提高正确行使权力的意识,行为上自觉地约束自己,做到克己奉公,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始终坚持“严以用权”的原则。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手中拥权、肩上有责是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差别。在权利面前,领导干部怎样对待权力,怎样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务必坚持“四个原则”:
(一)坚持“心中有党”原则。心中有党,就是要真心实意地、千方百计地对党始终充满深厚感情、始终忠诚如一。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才能增强对党的信仰,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做到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做到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组织意识,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党,才能站稳政治立场,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党”,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二)坚持“心中有民”原则。心中有民,就是要爱民敬民、亲民为民、取信于民,始终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时才能多想群众利益、多听群众意见,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永远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才能增强公仆情怀,情系群众、融入群众,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民,才能做到多办民生实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关心特殊困难群体,解决贫困地区和人口的困难,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民”,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三)坚持“心中有责”原则。心中有责,就是要时刻牢记肩负使命,始终做到兢兢业业、勤勉干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能形成秉持恪尽职守的宝贵品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急事。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会迸发出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责,才会自觉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践行拼搏奉献的价值追求,苦干实干、甘于平淡,不骄不纵、不懈不怠,真正把党的事业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责”,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四)坚持“心中有戒”原则。心中有戒,就是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慎、行有所止、清廉自守,时刻牢记修身律己,始终做到严格自我要求。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严守纪律红线,筑牢廉洁防线,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时时亮起党纪的红灯,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人。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把住权力界线,秉持公心、依法依规、阳光操作,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正确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以权力的规范运行取信于民,更好地将权力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只有始终坚持心中有戒,才能夯实道德底线,坚持修身与齐家并重,塑造良好的人格操守,培育美好的家风,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形成风清、气正、心齐、事成的良好氛围。一句话,只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戒”,就能做到“严以用权”。
三、正确遵循“严以用权”的路径。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造福一方,用坏为害一方;用好为民谋福祉,用坏即损害人民利益、又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滥用权力者只会害人害己。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警惕权力的腐蚀性,自觉克制私欲、自觉抵制诱惑,做到“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从严用权,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实现“严以用权”,自觉为民务实清廉,务必认真遵循“四个必须”:
(一)必须“敬畏权力”。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做人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胸怀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勤勉之心、谦恭之心。一是坚决做到用权不谋私。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来自党组织的授予,不属于任何个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只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就是违法犯罪。二是坚决做到用权不怠政。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三是坚决做到用权敢担当。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作为决定地位,奉献决定价值。为了广大百姓的幸福生活,领导干部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四是坚决做到用权永谦逊。时刻保持谦逊之心,坚持以普通百姓的视角和心态去面对人和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低调做人,磊落为官,踏实干事,始终做到居上而不骄,处下而不忧,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必须“恪守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恪守党的规矩,只有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地做到“严以用权”。一是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刚性约束。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二是恪守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重要保证。恪守党的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恪守党的规矩,贵在认真实践,重在长期历练。三是坚持党的领导是“严以用权”的根本核心。最核心的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四是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三)必须“遵循法治”。权力法定,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一是要树立法治意识。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就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只有让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让全体人民自觉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以用权”。二是要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只有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才能让他们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自觉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自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自觉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要运用法治方式。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力的行使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运用法治方式就是领导干部作决策、处理问题,都要先找法律依据。有法律依据的,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提出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没有法律的具体依据的,看看上位法、宪法中有没有原则性的规定,有原则性规定,要按照法律原则进行办理。四是即使事情是全新的,也要按照法律的基本原理进行比照处理,使之符合法律精神、合乎法理。在作决策、处理问题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则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则要按照下位法服从与上位法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四)必须“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群众批评意见的意识,并坚持在工作中改正错误,才不会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蔓延。一是领导干部要树立起正确的监督观,充分认识到监督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关心、一种爱护、一种净化,是对领导干部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手段。二是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时刻警惕官僚主义滋长蔓延,坚决抵御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始终做到立党为公、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三是要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行权责对应,明确权力清单,坚决反对特权,防止滥用职权,坚持在党纪政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党内存在超越于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四是要强化纪律监督,不管什么人,只要有违反纪律行为,就要严肃处理,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总之,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使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2016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2000字2篇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是新时期对严以用权的最好解释和最根本的要求。
在古代汉语中,“权”字具有多种含义。据《广雅?释器》的解释,“锤谓之权”,“权”指一种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它的主要意义都与重量、度量衡相关。由于“权”字与物之重量相关联,因而它被引申,喻指“权势”“权贵”“权柄”等某种政治、经济方面的优势力量,并表明这种力量能够起到制约他人的作用。现代意义上的“权”,就是从衡器引申为动词并获得“在审度之后作出决定”的含义而来的。
事实上,权力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双重本质:一方面权力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调节职责,是其职能本质;另一方面,权力作为人们利益谋取和维护手段,是其利益本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存在,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是一致的,权力的职责作用是全社会性的,权力的利益作用也是社会性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的出现,权力状况发生变化,出现了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的分化与对立,这种分立状态使得权力只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权力本身也直接变为少数掌权者谋取私利的手段。随着剥削制度被推翻,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阶级趋于消亡,权力成了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所共有,人民成了权力的主体。换句话说,权力失去了它作为少数人谋利手段的性质,成为为全社会人们谋利的手段;虽然掌握和使用权力的依然是处于管理职位上的个别社会成员,但权力不归这些个别成员所独有,而只是他们履行社会义务的职责。于是,权力的职能本质也得到完全恢复,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重新得到统一。
正如毛泽东所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权力是人民的意志,是人民赋予我们的社会管理职责,这样的权力本质观是符合权力历史发展规律的,也符合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因而是正确的进步的权力观。
当前,我们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而“严以用权”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具体来说,严以用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就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习近平总书记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受益和满意是检验标准。领导干部只有真正把权力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才能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好更快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严以用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归根到底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使用权力,把公权力严格限制在法律设定的边界里。同时,还要有效使用权力,尽最大可能发挥公权力的职能作用,在提供公共产品、防止垄断、保护环境、实现公平分配等方面弥补市场的缺位。严以用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地行使权力。严以用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贵在驰而不息。全面从严治党,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虽然人数不多,却执掌着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公权力,作用非常关键。研究和实践都表明,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自觉做到严以用权:一是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二是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三是要阳光用权,不能乱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要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2016高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3篇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是为民用权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干部要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要强化权力公开运行,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实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