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一、各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二、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三、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二、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三、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四、凡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一律穿好工作服,带上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钉子鞋等,作业中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规程。
五、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六、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七、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八、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九、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用火管理。
1、施工用或必须办理动火证,并严格审批手续。
2、在正常生产的装置内,凡可动火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准动火。能拆下的应拆下来运到安全地点动火。
3、在易燃、易爆设备、管道上动火前,必须对空气中可燃气体(蒸气)的含量进行分析。动火分析由动火所在单位负责,动火分析的项目、时间由动火审批人确定。
4、动火前备好防、灭火用具、器材(蒸汽带、灭火机、防火毡、席、砂箱等),特殊用火,消防灭火人员应到现场监护。
5、动火完毕后或下班前,施工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对现场详细检查,不得留有余火。
十、进入设备、容器内检修作业
1、进入塔、罐、容器、槽车、下水井、地坑炉膛、烟道等封闭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容器作业票》等。
2、进入设备(包括下水井),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并指定专人监护。
3、加强设备通风,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长管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
4、进入带有转动机械的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断电检修工作票”,并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在电源开关上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牌,必须设专人监护。
5、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应清理衣物,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工具、配件、材料,作业结束应一一清点,严防遗留在设备内部。
十一、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1、起重吊装作业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炼油化工施工安全规程》。
2、除车间负责人批准外,严禁用设备、设备基础、管道、管架及基础及生产建筑物、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3、起重吊装绳索不得超负荷使用,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其它设备相连的物件。
十二、高处作业
1、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设备安全护体和安全网。
2、严禁在高处往下抛扔工具及其他物件。
3、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十三、电气设备作业,要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
十四、施工中的动土作业,严格执行公司动土作业的管理规定,以防破坏地下设施。
十五、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加同部位的检修项目时,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