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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第一条基本理念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型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第二条目
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特许连锁店经营规章制度
第一条
基本理念
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型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第二条
目的
本规章是为指导XX加盟店组织活动,规定加盟店本部(以下简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第三条
组织
在XX企业公司内设置“XX加盟店本部”,并可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一)
本部
本部要主持制订加盟店组织维持发展的营运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二)
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可在(“XX”商号所确保的)一定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经营的权利,但需要在所定的整个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三)
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的委员构成,并遵从另行规定的委员会规则。
第四条
加盟资格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如下:
(一)
不得与已加盟的主要商店的会员恶性竞争。
基准在XX
米以上离间距离(或在人口每X万人范围内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
(二)
要具有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经营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规定:面积XX
平方米以上,每月营业额XX万元以上。
(三)
不得加入与本部有实质上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四)
加盟者本身要选择胜任的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五)
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及完全援助体制。
(六)
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七)
经常要坚持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主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第五条
加盟条件
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一)
使用“XX”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志;
(二)
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XX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三)
要接受本部所定的教育研修计划;
(四)
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第六条
基本特权
加盟店在遵守本规章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的基本特权:
(一)
使用“XX”商号的商标经营店铺和做广告宣传活动;
(二)
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三)
实行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四)
接受经遴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货手册;
(五)
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六)
接受有关店铺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并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直到;
(七)
参加本部的教育训练和接受必要的情报。
第七条
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为增进加盟店业绩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第八条
商品计划
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并指导实施:
商品构成计划、商品陈列计划、毛利计划、销售促进计划、广告宣传计划、进货补给计划、其他关于店铺管理的计划。
第九条
商品供给
商品供给方法规定如下:
(一)
在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x%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
(二)
商品的供给,原则上由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送。
第十条
有关商品构成计划内容如下,并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安排。
(一)
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二)
加盟店囤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第十一条
支付货款
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即期支票寄至本部。
第十二条
退货的处理
由本部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情况时,可换现品:
(一)
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二)
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第(一)项之规定;
(三)
前项退货商品贷款的支付,应依前条所定,每月结算。
第十三条
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依下列方法分担:
(一)
会费每月XX元;
(二)
每月向本部交进货金额的x%。
第十四条
特定费用的分担
除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下列特定费用:
(一)
共同广告经费;
(二)
共同特卖经费;
(三)
各项活动经费;
(四)
调查、教育经费;
(五)
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
(六)
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
第十五条
机密的保守
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作为重要机密保守,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一)
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二)
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是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实绩的具体内容;
(三)
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
禁止事项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从本部进货,提供给非加盟店;
(二)
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三)
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四)
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给他人。
第十七条
纠正劝告
加盟店不履行本规章所规定的义务及违反前条所定禁止事项,本部可以提出对该加盟店的纠正劝告。
第十八条
契约解除
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
(一)
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纠正劝告时;
(二)
加盟店的经营恶化,连续亏损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