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笔试之《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江苏,违纪,笔试,考场,农村信用社
江苏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笔试之《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 本文简介:《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考场规则一、应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参考。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二、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和按规定可以携带的计算器(经济金融类和财会类专业考生可携带不具文本编辑、记忆和存储
江苏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笔试之《考场规则》《违纪处理规定 本文内容:
《考场规则》
《违纪处理规定》
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参考。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和按规定可以携带的计算器(经济金融类和财会类专业考生可携带不具文本编辑、记忆和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外,不得携带各种书籍、资料、报刊、纸张、提包、手机等物品(包括计算机皮套、说明书等)入座。如有携带,应当统一放在指定地点。开考后一律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计算工具。
三、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应当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再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涂)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志,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开考铃响后方可答题,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应考人员答题,须按规定使用2B铅笔(只限于答题卡)和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工整、填涂正确。用其他颜色的笔书写(填涂)的答卷(答题卡)按零分处理,未在规定部位书写(填涂)的答案无效。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七、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场内禁止吸烟,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应考人员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八、应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考场的,应当经监考人员允许并由考场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往返。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和答题卡并允许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除本考点主考、本考场监考及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违纪处理规定》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二、笔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行为。
(一)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证件者;
(七)请他人替考的;
(八)未按规定,使用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或通讯工具(开机状态)的;
(九)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擅自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十一)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二)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于应考人员的严重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于应考人员的其他违纪行为,提出警告。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考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代人考试者,由当地考试主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备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一)不按规定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二)未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三)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或涂答题卡的;
(四)用汉语以外语言文字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七、应考人员有其它违纪行为,可视其情节参照本规定第一至三条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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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周知考场规则和违纪处理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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