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本文关键词:心得体会,纪律,政治,教育
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本文简介:政治纪律心得体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一名党员自然应该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这其中政治纪律是最根本纪律。政治纪律如果遵守不好,其他方面的纪律也很难遵守好,严格的纪律是我们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
政治纪律教育心得体会 本文内容:
政治纪律心得体会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一名党员自然应该遵守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这其中政治纪律是最根本纪律。政治纪律如果遵守不好,其他方面的纪律也很难遵守好,严格的纪律是我们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保证,政治纪律则是保证之保证,根本之根本。
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学习贯彻的基本要求。
第一,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但最首要、最核心的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行为规范。新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
第二,在我们党的纪律体系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的、管总的,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才能带动党内其他纪律都严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把政治纪律放在管党治党首要位置,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诚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第三,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管违反党的哪方面纪律,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一个时期以来,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被一些党员干部甚至高级干部认为是“硬”的、碰不得的“高压线”,而党的政治纪律则被视为“软”的、虚的,似乎触犯了关系也不大;有的党组织也认为,党员干部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没有加以追究和处罚的必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之所以在一段时间反复出现,同这样的认识误区直接相关。《准则》指出的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就包括“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列举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七个有之”的问题时也明确指出:“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都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这就告诉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危害很大,而且违反了党的其他方面纪律,也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也是违反和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目的,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第一、“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这“九个不准”,就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负面清单。每一个“不准”都点中了在政治言论、政治行为和组织行为上公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者的要害。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如果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认同“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不是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而是公开同党唱反调,就表明其不仅不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而且公然站到党的对立面去了,同时也就是站到党所代表、所体现的人民利益的对立面去了。
第二、党的十八大以后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违反以上“九个不准”的行为作出了很明确、很严格的处分规定。《准则》要求党员干部严格做到这“九个不准”,决不意味着在党内不讲言论自由和民主权利。共产党员作为党内生活主体,享有党章规定的广泛的言论自由和民主权利:“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一旦被确立为党的共同意志,所有党员对外就必须用一个声音来说话,而决不允许发出各种杂音、噪音,更不允许专门挑党已有明确规定的主张来说三道四。对一切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奇谈怪论和政治谣言,党员、干部都要及时反驳、据理力争、以理服人、以正压邪,这与党主张的韬光养晦和不争论是两码事。
第三、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我们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该心胸开阔、志存高远,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自觉坚持党性原则。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的问题,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