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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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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请材料 本文简介: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目录一、申报书二、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三、成立和发展情况四、审核意见表五、附件1、章程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3、各项管理制度4、资产负债表5、收益分配表6、成员构成名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请材料 本文内容:

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一、申报书

二、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

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三、成立和发展情况

四、审核意见表

五、附件

1、章程

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各项管理制度

4、资产负债表

5、收益分配表

6、成员构成名单和成员出资清单

附件

竹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称: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竹溪县水坪街村

邮政编码:442300

联系电话:15571985988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新

县级主管部门:县经管局

人:

联系电话:

期:2015.9.21

湖北省农业厅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全称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详细通讯地址

竹溪县水坪街村

邮政编码

44230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新

联系电话

07192884556

法定代表人身份

农民

手机号码

15571985988

成员人数

69

带动农户数量

780

是否为市级示范合作社

是否获得过财政资金扶持

注册登记部门

竹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产品商标名称

注册登记时间

2010.4.29

主要经营产品

蔬菜

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

260

主要服务内容

购买√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

技术√信息√其他

主要组织形式

从事何种

产品加工

村集体兴办

农技服务组织兴办

龙头企业带动兴办

供销合作组织兴办

个人兴办√

分类

包装√

加工√

贮藏

运输√

产品主要

销往地区

本县√

本地市√

本省√

省外√

境外

基地、产品获得

何种认证

无公害

获得哪级

名牌产品

是否制定实施

生产质量标准

是否从事

营销活动

2010年底

资产总额(万元)

50

出资情况

出资人数

8

2010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万元)

168

货币出资

金额(元)

34

2010年可分配

盈余总额(万元)

23

非货币出资金额(元)

2010年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万元)

15

2010年出资分红总额(万元)

6

成员人均增收(元)

1200

带动农户户均增收(元)

900

出资数量前3名成员的出资额(万元)

14.7

5.3

3

申报单位所在地

县级主管部门名称

竹溪县经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表中有

符号的项目,请在

上打√。

成立和发展

情况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是由当地蔬菜种植大户周新,马传江等46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起设立的,并于2010年4月在竹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金260万元,它是一家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蔬菜种植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成立后始终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目前,合作社现有成员46人,辐射带动周边村组蔬菜种植户280余家,2010年经营收入达168万元,实现盈余23万元。合作社取得一定的成效是与合作社自身的规范发展离不开的。

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在蔬菜合作社的运行中,我们立足建立现代农业淮滨的发展新型势,着眼于蔬菜发展新要求,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强化合作社的规范运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依法设立了理事长、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严格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遇到重大事项,由社员共同决策。并筹建了合作社办公室,种植仓库等基础设施,配备了办公设施和相关工作人员,为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建立健全了蔬菜种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制度,财务制度、盈余返还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明确责任目标,坚持原则。合作社始终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的原则,确定了三项职责。1、对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采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2、举办科技培训班,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3、为社员开展病虫害防治服务。

二、强化服务,助推合作社发展

合作社成立后,紧紧围绕为农服务这一主体,加强对社员和周边农户的服务。合作社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技术培训班,开展技术咨询等服务,使社员和周边农户能够科学的种植蔬菜。合作社还为广大社员和农户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大力提高了社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合作社还成立了购销服务部,通过收购农户产品,统一组织、销售、解决了菜农“卖难”问题,使菜农提高了蔬菜种植的积极性。菜农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反过来也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受住了市场考验,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带动了当地农户的地增加了蔬菜种植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

成员各单及出资清单

出资人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成员类型

14.7

农民

5.3

农民

2

农民

3

农民

2

农民

2

农民

1.5

农民

1.5

农民

二、审核意见

合作社

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年*月*日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年*月*日

市级主管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年*月*日

三、附件

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须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章程;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3、各项管理制度;4、2010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5、成员构成名单和成员出资清单;6、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或相应基地认证证书;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8、合作社获得的市级表彰的相关文件。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5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全部等职权,社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三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3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1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1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3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植桑养蚕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六、本制度从2011年4月23日起执行。

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会农社01表

编制单位:竹溪县水坪阎家坝特色蔬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单位:元

资产

行次

年初数

年末数

负责及所有者权益

行次

年初数

年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责

货币资金

1

25000.00

短期借款

30

25000.00

应收款项

5

54000.00

应付款项

31

24667.00

存货

6

28000.00

应付工资

32

156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

107000.00

应付盈余返还

33

长期资产

应付盈余返还

35

对外投资

11

流动负债合计

36

65267.00

农业资产:

牲畜(禽)资产

12

长期负责:

林木资产

13

长期借款

40

80000.00

农业资产合计

15

专项应付款

41

80000.00

固定资产:

长期负债合计

42

145267.00

固定资产原值

16

387972.00

负债合计

43

减:累计折旧

17

45594.00

固定资产净值

20

342378.00

所有者权益:

固定资产清理

21

股金

44

340000

在建工程

22

55000.00

专项基金

45

固定资产合计

25

397378.00

资本公积

46

其他资产:

盈余公积

47

11573.00

无形资产

27

未分配盈余

50

7538.00

其他资产合计

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

359111.00

资产总计

29

504378.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54

504378.00

单位负责人:

财会负责人:

复核:

制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竹溪县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本年收益

盈余分配

一、经营收入

1

1683540

四、本年盈余

16

231456

加:投资收益

2

加:年初未分配盈余

17

减:经营支出

5

1401367

其他转入

18

管理费用

6

58475

五、可分配盈余

21

231456

二、经营收益

10

223698

减:提取盈余公积

22

11573

加:其他收入

11

12758

盈余返还

23

152345

减:其他支出

12

5000

剩余盈余分配

24

60000

三、本年收益

15

231456

六、年末未分配盈余

28

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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