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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县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五年,拥堵,县城,治理,交通

县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本文简介:象山县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五年行动方案随着象山县社会经济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城镇机动车保有量显著增长,交通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并已成为影响居民日常出行的重大民生问题。为有效解决象山县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和居民出行条件,根据浙江省和宁波市两级政府有关城市

县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本文内容:

象山县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随着象山县社会经济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城镇机动车保有量显著增长,交通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并已成为影响居民日常出行的重大民生问题。为有效解决象山县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发展环境和居民出行条件,根据浙江省和宁波市两级政府有关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象山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象山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交通供需不平衡,主要表现为道路交通设施的供给总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由此引起核心区域相关路段和交叉口流量过大、拥堵严重;二是交通秩序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中心城区违章停车、机非干扰、行人违章等现象严重,由此导致道路交通设施的功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象山县城市交通问题解决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交通供给;着力整顿货运交通和三轮车,净化交通环境;严厉整顿各类交通违章现象,优化交通秩序。

根据以上思路,象山城区交通拥堵的治理将遵循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控制小汽车需求、大力优化交通秩序、优化完善路网结构等四大基本原则,大力推进“五大行动”,即交通违章整顿行动、道路网络完善行动、公共交通提升行动、停车体系优化行动、交通管理提升行动,至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象山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建立起“交通供给完备、交通需求合理、交通秩序优良”的城市交通体系。五年后在机动车数量仍旧得到较大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由现状的3.1%提高到10%以上,主要干道平均行程车速由现状的22.3公里每小时提高到35公里每小时以上,通勤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下。

二、实施路径

象山城区交通问题将主要通过调节供需平衡和规范交通秩序两个方面进行解决,由此可衍生为扩大交通供给、控制交通需求、提升交通管理三方面的实施路径。从实施效果来看,提升交通管理是挖掘道路交通潜力的工作手段,其投入成本低、成效收益大,是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中优先选择的提升措施;扩大交通供给是完善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保障,其投入成本高、实施周期长,但是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中必须选择的优化措施;调节交通需求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途径,其社会影响大、实施难度高,但是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中必须选择的根本出路。以上三部分工作内容虽互有侧重,但相互支撑,是需共同配合实施的整体。

根据总体思想、原则和目标,根据省市两级政府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象山县目前实际情况,象山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可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协调推进。

——近期(2013年-2014年):以提升交通管理为主,扩大交通供给为辅。通过交通违章的整治,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秩序及机动车辆的停车秩序;通过交通组织的优化,分流外部货运交通,促进内部交通微循环,提高交通运行的效率;通过科技设施的投入,优化信号配时,加大交通诱导,提升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同时,启动建设交通组织优化所必须的配套改造工程。

——中期(2015年-2016年),以扩大交通供给为主,调节交通需求为辅。通过完善外围快速通道,分流城区内外交通;通过打通瓶颈路段,完善城区整体路网结构体系;通过改造重要路段和交叉口,消除交通瓶颈;通过加大公交发展投入,提升公交的服务水平。同时,根据建设完成后的道路条件,及时优化相应的交通组织。

——远期(2017年及以后),以调节交通需求为主,优化交通管理为辅。通过公交发展引导城市空间布局优化,通过城市空间布局优化进一步强化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需求管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经济杠杆作用,实现交通供需动态平衡;通过以“加强停车管理”为抓手,遏制小汽车在核心区的出行需求,加快外围区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结构;通过交通出行结构优化,大幅提高公交出行比例,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三、行动计划

象山城区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必须从“建”和“管”两方面联合着手,“挖潜量、优存量、均流量”,全面实施五大行动:

一是交通违章整顿行动。加大交通管理与执法力度,尽力开辟停车设施,严厉取缔现状城区道路普遍存在的违章占道停车现象,疏堵结合,真正做到“车归其位”;加大非机动车违章的整治力度,特别是电瓶车和人力三轮车的违章,真正做到“各行其道”。通过交通违章的整顿,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是道路网络完善行动。建设外围快速分流道路,促进内外交通和客货交通分流;打通城区内部断头路,并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完善内部道路网络。最终形成以外围快速道路为骨架,主次干路为支撑,支路网为补充,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体系,为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三是公共交通提升行动。加大公交资金投入,扩充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覆盖率;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和公交港湾式车站改造,提高公交的路权优先保障;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提高居民乘坐公交的舒适度。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切实提高公交的吸引力,提高交通出行结构中的公交出行比例。

四是停车体系优化行动。扩大停车设施供给,特别是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并强化停车设施空间布局。加强停车管理,规范有序停车,提高停车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利用价格杠杆进一步调控停车需求,优化停车选择,达到减少小汽车出行的目的。

五是交通管理提升行动。优化城区内部的交通组织,提高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加大城区智能交通设施的投入,启动新一轮智能交通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以此达到交通管理方案的科学合理,并实现道路交通状况的实时监测、交通信息实时发布等,为居民出行提供便捷交通服务。

四、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近期工作任务

(1)整治交通违章行为。加大交通违章的整治力度,特别是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行人的违章及机动车的违章停车现象,做到“各行其道、车归其位”,净化城区内部的交通环境。

(2)调整禁货管制区域。在原禁货管制区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禁货管制区域,在象山港路、城西路、城东路、东风路、塔山路、巨鹰路所在范围内的道路上,06:00-22:00禁止0.8吨以上货运机动车行驶。

(3)调整三轮车管制方案。全天禁止人力三轮车在象山港路、沿海南线、天安路、东谷路、靖南大街所在范围的道路上行驶。机动三轮车对环境和交通影响很大,将在近期完全取缔。

(4)重点片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开展象山港路-东谷路-西街-城西路片区、象山港路-巨鹰路-塔山路-东谷路片区、丹河路-巨鹰路-象山港路-新丰路片区和新丰路-象山港路-白鹤路-丹山路片区等四个片区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优化调整交通组织,促进内部交通微循环。

(5)重点路段交通秩序优化。重点开展建设路、靖南大街、丹峰路、象山港路改造工作,减少公交车停靠对路段交通的干扰,提升路段的通行能力。

(6)重点交叉口交通秩序提升。重点开展象山港路-城西路交叉口、沿海南线-象山港路交叉口、天安路-象山港路交叉口、丹峰路-天安路交叉口、天安路-靖南大街交叉口、天安路-建设路交叉口、新华路-丹峰路交叉口、东谷路-靖南大街交叉口、靖南大街-巨鹰路交叉口、象山港路-巨鹰路交叉口、丹南路-新丰路交叉口、象山港路-西谷路交叉口的改造工作,提升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7)交通管理设施提升。对现状城区内部的指路指路标志及禁令、限速等交通标志进行排摸、梳理和更新,做到信息的简洁、明了和准确。

(8)停车难突出问题解决。一是通过资源挖潜,充分挖掘现状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内部的用地资源来建设公共停车场;二是通过编制停车问题解决五年行动计划,系统性地解决城区内部的停车问题。

(二)中期工作任务

(1)继续调整禁货管制区域。在原禁货管制区域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禁货管制区域,在巨鹰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围内的道路上(不含边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吨以上货运机动车行驶。

(2)继续调整三轮车管制方案。在象山港路以北完全禁止人力三轮车的行驶。

(3)继续进行交通管理设施提升。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工程,对中心区的主要路口安装SCATS信号控制系统,并配以高清视频监视系统和新型电子警察系统。同时启动建设中心区动静态交通诱导系统。

(4)完善城区道路网络体系。打通东谷路等瓶颈路和断头路、提升环城西路等外围快速通道,新建规划五路等骨架道路。

(5)推进停车体系建设。摸查中心城区停车供给资源,清理整顿停车资源擅自改变用途、占用、出租等现象;结合城市拆违行动,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制订《象山县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各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研究并加大居住小区停车供应,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三)远期工作任务

(1)加强停车系统管理。以严格的停车管理遏制交通需求过快增长,逐步取消免费停车供给,进一步提高停车收费基准价,拉大停车费地域差、路内路外差,以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调控中心城区停车需求,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对违法停车进行严格管理,大幅降低道路违停车辆数量。

(2)继续加强交通管理。继续深化禁货管制区域,在巨鹰路、滨海大道、来薰路、丹山路、新丰路所在范围内的道路上(不含边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吨以上货运机动车行驶。同时,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和交通分流,真正实现城区内部客运交通与货运交通分离、内部交通和过境交通分离,净化城区内部的交通环境。

(3)继续完善骨架路网。针对南部行政中心和大目湾新城的全面投入使用以及甬台温复线南段的建成通车,完善相关骨架道路与高速茅洋出口、南部行政中心和大目湾新城之间的沟通,有效减少穿城交通的流量。

(4)大力发展城区公共交通。充分实行“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发展理念,加大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通过优化公交现网、提升公交出行的舒适度和便捷性来提高公交出行的吸引力,切实提高居民的公交出行比例。在此基础上,逐步取缔人力三轮车。

(5)强化交通需求管理。鼓励发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单位班车服务,扩大错时上下班范围,有条件推进弹性工作制。通过提高核心区域的停车收费来抑制核心区域的小汽车出行比例。同时,结合浙江省和宁波市整体的交通需求管理和机动车总量调控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象山县的交通需求管理和机动车总量调控措施。

(四)工作职责分解

象山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任务及职责分解详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公安、城建、交通、规划、城管、发改、国土等县级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统筹安排工作进程,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有效保障工作推进。

(二)政策保障。结合象山县实际,进一步加强交通拥堵治理的政策保障,在资金、土地、人力等方面加大投入。积极吸引各方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优先安排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并结合科研院所,提高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科技和智力保障。

(三)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充分运用行政监察、政务督查等手段,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监督、考评,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责任心缺乏、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相关规章制度予以惩处。

16

附件:

象山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任务及职责分解

阶段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近期

(2013)

近期

(2013)

1

整治交通违章行为

1、

加大交通违章的整治力度,特别是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行人的违章及机动车的违章停车现象。

县公安局

——

2

调整禁货管制区域

1、

在巨鹰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围内的道路上(不含边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吨以上货运机动车行驶。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3

调整三轮车管制方案

1、

全天禁止人力三轮车在象山港路、沿海南线、天安路、东谷路、靖南大街所在范围的道路上行驶。

2、

机动三轮车对环境和交通影响很大,将在近期完全取缔。

县公安局

——

4

重点片区交通秩序整治

3、

重点开展象山港路-东谷路-西街-城西路片区、象山港路-巨鹰路-塔山路-东谷路片区、丹河路-巨鹰路-象山港路-新丰路片区和新丰路-象山港路-白鹤路-丹山路片区等四个片区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优化调整交通组织,促进内部交通微循环。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规划局

5

重点交叉口交通秩序提升

1、

象山港路-环城西路交叉口

2、

沿海南线-象山港路交叉口

3、

天安路-象山港路交叉口

4、

丹峰路-天安路交叉口

5、

天安路-靖南大街交叉口

6、

天安路-建设路交叉口

7、

新华路-丹峰路交叉口

8、

东谷路-靖南大街交叉口

9、

靖南大街-巨鹰路交叉口

10、象山港路-巨鹰路交叉口

11、丹南路-新丰路交叉口

12、象山港路-西谷路交叉口

县公安局、县住建局

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6

交通管理设施提升

1、

对现状城区内部的指路系统进行更新;

2、

对现状城区内部的禁令、限速等交通标志进行排摸和梳理;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中期(2014-2015)

中期(2014-2015)

1

继续调整禁货管制区域。

1、

在巨鹰路、象山河路、天安路所在范围内的道路上(不含边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吨以上货运机动车行驶。

2

继续调整三轮车管制方案

1、在象山港路以北完全禁止人力三轮车的行驶

3

继续进行交通管理设施提升

1、

继续推进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建设工程,对中心区主要个路口安装SCATS信号控制系统,并配以高清视频监视系统和新型电子警察系统;

2、

启动建设中心区动静态交通诱导系统。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4

完善城区道路网络体系

1、

打通东谷路等瓶颈路和断头路;

2、

提升环城西路等外围快速通道;

3、

新建规划五路等骨架道路。

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

5

推进停车体系建设

1、

摸查中心城区停车供给资源,清理整顿停车资源擅自改变用途、占用、出租等现象;

2、

结合城市拆违行动,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

3、

制订《象山县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进一步优化和提高各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

4、

研究并加大居住小区停车供应,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远期(2016-2017)

1

继续进行交通管理设施提升

1、

继续深化禁货管制区域,在巨鹰路、滨海大道、来薰路、丹山路、新丰路所在范围内的道路上(不含边界道路),06:00-22:00禁止0.8吨以上货运机动车行驶

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

2

加强停车系统管理

1、

以严格的停车管理遏制交通需求过快增长,逐步取消免费停车供给,进一步提高停车收费基准价,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

2、

对违法停车进行严格管理,大幅降低道路违停车辆数量。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3

强化交通需求管理

1、

鼓励发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单位班车服务,扩大错时上下班范围,有条件推进弹性工作制;

2、

通过提高核心区域的停车收费,进行交通需求管理。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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