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技工评选办法 本文简介:优秀技工评选办法(试行)三公技字〔2009〕383号(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我局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优秀技工的评选与奖励。秀技工的评选每2年评选一次。第三条局优秀技工的评选,坚持德
优秀技工评选办法 本文内容:
优秀技工评选办法(试行)
三公技字〔2009〕383号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我局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级优秀技工的评选与奖励。秀技工的评选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局优秀技工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取得相应国家认定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参加评选。
(一)技能达到我局领先进水平,在局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二)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在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者。
第五条
评选范围为三公局、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签有劳动合同的技能人才,包括钢筋工、混凝土工、试验工、测量工、机械设备操作工、电工、焊工、维修工、架子工、木工等。
第六条
评选采用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的原则,评选程序如下:
报名
子(分)公司推荐
直属项目部推荐
个人自荐
技术部筛选
技术部组织评比
专业考核
综合评分
实际操作考核
日常工作考核
奖励
直属项目部评比
项目部评比
子(分)评比
第七条
秀技工申报报料包括:
(一)《三公局优秀技工申报表》(见附件);
(二)先进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相关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单位推荐函及推荐表。
第八条
秀技工评选由三公局技术部牵头组织,会同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成立优秀技工评选小组,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第九条
评选采用项目日常工作考核与局专项检查评比等相结合的综合评分制,项目日常工作考核占60%,局专项检查评比等占40%。
(一)项目日常工作主要对德、能、勤、绩考核,以百分制计,计分表如表1。
(二)专项检查评比包含专业考核和实际操作两项内容。专项检查评比以百分制,计分表如表2。
表1
项目日常工作计分表
权重
得分
(0-25分)
综合得分
(=权重×得分)
德
25%
能
25%
勤
25%
绩
25%
总分
表2
三公局专项检查评比计分表
技工种类
技工
姓名
考核内容
评委
名单
评委打分(0-100分)
权重
(=1/评委人数)
每个评委打分计分
(=评委打分×权重)
单项得分=∑每个评委打分计分/评委人数
总分=专业考核单项得分+实际操作考核单项得分
专业考核
实际操作考核
(三)
综合评分=总分(表1)×60%+总分(表2)×40%。
(四)
技工项目日常工作得分以项目部为主进行打分,项目部应遵循诚信、负责的原则。三公局优秀技工评选小组进行监督,对其结果应进行确认。
第十条
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及建议获奖名单报局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对审定的获奖人员颁发证书。按一事一议原则颁发奖金,逐步与人力资源部员工奖惩办法接轨。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三公局技术发展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优秀技工申报表
附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优秀技工申报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报工种
专长
工
作
简
历
推
荐
意
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评
委
意
见
评委主任签字:*年*月*日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局
领
导
意
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