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主要害虫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总结报告 本文关键词:害虫,防控,示范,总结报告,试验
龙眼主要害虫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总结报告 本文简介:龙眼主要害虫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总结报告虫害防控岗位宁德综合试验站2015年,本岗位与宁德综合试验站合作,开展龙眼主要害虫防控技术的试验示范。现总结汇报如下:一、试验果场宁德蕉城区镜台山陈春喜龙眼园,该果园占地200亩,主要品种为小雪本,试验示范面积30亩。二、防控技术措施实施方案在宁德的试验示范园中,
龙眼主要害虫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总结报告 本文内容:
龙眼主要害虫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总结报告
虫害防控岗位
宁德综合试验站
2015年,本岗位与宁德综合试验站合作,开展龙眼主要害虫防控技术的试验示范。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试验果场
宁德蕉城区镜台山陈春喜龙眼园,该果园占地200亩,主要品种为小雪本,试验示范面积30亩。
二、防控技术措施实施方案
在宁德的试验示范园中,留5株龙眼树对作为空白对照,不使用任何措施。其余树体按以下技术方案处理:
1、抽梢时,待梢上嫩叶长至2~3
cm,每隔5~7天施药1次,共施药1~2次。选用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喷雾。
2、在龙眼开花之前7~14天,使用高效氯氰菊酯和阿维菌素喷雾1次。
3、龙眼谢花结果后,每隔15~20天施药1次,共施4次,分别使用甲维盐和三唑磷、氯氰菊酯和毒死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阿维菌素。采收前15d不施用任何农药。
三、防治效果调查方法
(一)稍害虫防治效果
1、调查对象:卷叶蛾、尺蛾和龙眼角夹木虱
2、调查方法:在秋梢期,以五点法对进行调查。每点定点调查3株树,共调查15株树。每株树按东西南北中等5个方位选择嫩梢进行调查,每方位随机调查10条新梢。对照树亦按同法调查。在实施防治措施前,调查记录新梢上的活虫数,作为虫口基数。实施防控措施后第3
d,调查记录新梢上的存活虫数,并按以下公式计算防治效果。
虫口减退率(%)=
防治效果(%)=
(二)荔枝蝽防治效果
在开花前施药之后,以五点法进行调查。每点定点调查3株树,共调查15株树。每株树按东西南北中等5个方位选择嫩梢进行调查,每方位随机调查10枝花穗。对照树亦按同法调查。在实施防治措施前,调查记录新梢上的荔枝蝽活虫数,作为其虫口基数。实施防控措施后第3
d,调查记录新梢上的存活虫数,并按以下公式计算防治效果。
虫口减退率(%)=
防治效果(%)=
(三)荔枝蛀蒂虫防治效果调查方法
龙眼采收时,以五点法进行调查。每点定点调查3株树,共调查15株树。每株树按东西南北中等5个方位选择嫩梢进行调查,每方位采集6个果实,带回室内剥检,查看蛀蒂虫为害情况,统计虫果数。对照树亦按同法调查。并按以下公式计算防治效果。
虫果率(%)=
防治效果(%)=
(四)龙眼果实农药残留检测
龙眼采收时,以五点法取样,每点选1株树,每株树抽取果实约1斤,总计抽取5斤果,装入塑料封口袋中,密封,送至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毒死蜱、阿维菌素、高效氯氰菊酯和氯氰菊酯等4种农药的残留情况。
四、防控技术措施实施效果
(一)稍期害虫防治效果
稍期害虫防治效果见表1。结果表明,实施防控后,宁德试验示范园的卷叶蛾、尺蛾和龙眼角夹木虱等稍期主要害虫的发生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其防治效果均达90%以上。
表1
稍期主要害虫防治效果
防控对象
防治效果(%)
卷叶蛾
93.8
尺蛾
95.8
龙眼角夹木虱
94.2
(二)花期害虫防治效果
花期害虫防治效果见表2。结果表明,实施防控后,荔枝蝽的发生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三个试验示范园的防治效果均达90%以上。
表2
荔枝蝽防治效果
防控对象
防治效果(%)
荔枝蝽
92.4
(三)荔枝蛀蒂虫防治效果
对采收后的果实进行解剖检查,宁德试验示范园小雪本的虫果率为0.3%,而对照树的虫果率则11.1%,防治效果为96.3%,荔枝蛀蒂虫的发生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表3
荔枝蛀蒂虫防治效果
防控对象
虫果率(%)
防治效果(%)
荔枝蛀蒂虫
0.3
96.3
(四)龙眼果实农药残留检测
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见表4。宁德试验示范园检测了小雪本龙眼果皮和果肉中的毒死蜱、阿维菌素、高效氯氰菊酯和氯氰菊酯等4种农药的残留。在拟检测的4种成分中,在果皮上检测出高效氯氰菊酯和氯氰菊酯,其残留量分别为0.02和0.54
mg·kg-1。在果肉中,仅检测出氯氰菊酯,残留量为0.07
mg·kg-1。根据2014年8月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氯氰菊酯在果肉上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
mg·kg-1,而宁德试验示范园的仅0.07为mg·kg-1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因此,宁德试验示范园的技术措施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
表4
宁德试验示范园小雪本农药残留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毒死蜱
阿维菌素
高效氯氰菊酯
氯氰菊酯
果皮农药残留量
(mg·kg-1)
—
—
0.02
0.54
果肉农药残留量
(mg·kg-1)
—
—
—
0.07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
(mg·kg-1)
1
0.02
0.5
0.5
注:“—”表示未检测出;最大残留限量引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指荔枝可食部(果肉)的农药残留量。其中阿维菌素在荔枝上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尚未制定标准,此处的数值为柑桔上的数值。
五、结论
从防治效果上看,宁德试验示范园龙眼梢期、花期和果期等主要害虫的防治效果均达92%以上,有效减少了害虫的发生危害。采收后,龙眼果实进行农残检测,虽然在果皮上检测出高效氯氰菊酯和氯氰菊酯等农药残留,但果肉中仅检测出氯氰菊酯,残留量为0.07
mg·kg-1。远低于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中规定的在荔枝果肉中0.5
mg·kg-1的最大残留限量。说明在农药残留方面,试验示范园的技术方案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龙眼害虫的防控压力较荔枝害虫小,在防治效果相当的前提下,龙眼施药次数约为荔枝的的一半。
附录3:宁德试验示范园小雪本农药残留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