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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合同书范本_药品采购合同

篇一:药品购销合同

药品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诚信经营的原则,经协商达成药品购销合同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书有关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有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二、甲、乙双方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前,应按法规规定相互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经质量管理部门对合作方合法资格,履行合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审核,调查,评价后,建立档案。如因一方证明文件虚假给对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应按许可证规定范围开展销售业务,甲方不得向乙方销售超范围药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购销、电话购销等购销方式。甲方在规定药品范围内供应的药品,其质量应保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及有效期。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进口药品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复印件。生物制品提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签发合格证书》复印件,甲方因违反上述条款,引起质量纠纷,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进行药品购销业务中,应确保药品质量,按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凭法定部门出具有关票据向责任方索取赔偿。质量问题解决前,受损方可暂扣责任方货款或(和)责任方可预支经费先行解决。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五、乙方收货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所供药品质量有问题,应尽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六、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因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如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乙方有权送到地市级以上药监部门检验,药品质量以法定检验报告为准。

八、乙方的十五家社区均为独立行使经营权机构,任何一家社区出现药品质量问题自行与甲方处理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负责各社区药品票据电脑过账处理。

九、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可约定有效期为: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日年 月日

篇二: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样本

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

甲方: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定义

1.“甲方”是指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区、县(市)统采部门?。

2.“乙方”是指《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的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抚顺市中选的配送企业。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

3.1《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服务遴选招标公告》;

3.2《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报名资质材料》;

3.3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 3.4辽宁省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 “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品种、规格及数量

具体品种、规格及数量在实际采购发生前各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格式详见附件一:《2010年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药品明细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包括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

药饮片等)必须从公布的辽宁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选购,并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的药品。

2.负责与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书面《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并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填报《药品购销合同》及批次合同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金额等;

3.如选择生产企业的药品,则应当为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开户。

4.严格执行中标药品的价格。

5.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

6.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合格药品。

7.发现乙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举报。

8.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质量和价格向甲方供应合格药品,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2.对甲方的订单应当及时响应,保证甲方所需药品配送到位。及时对网上采购单确认、发货及到款确认。药品的配送应做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3.药品配送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配送错误,3日内负责调换。

4.已确认的中标品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5.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7.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有效期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的药品均应为合理最长有效期内。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包装

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不得另行收费。

八、配送

配送由乙方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合同及批次采购合同为准。

九、伴随服务

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1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1.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1.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它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1.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1.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乙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购销合同中注明。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尽

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有效期 此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11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4日止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一份、一份由甲方报抚顺市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2010年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药品明细表

单位:元

篇三:医药公司 购销合同样本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甲方):XX市XXX药业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

二、质量要求:

1.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和其它质量要求。 2.每件药品包装内应附有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进口药品,甲方还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三、(一)交(提)货地点:1、需方所在地车站货运处。 2、需方所在地铁路货运处。3、需方仓库。 (二)交货方式:1、自提 2、送货;(三)交(提)货数量:需方于仓库验收后实际入库数量。

四、运输方式:1、航空 2、铁路 3、公路

五、运输费、合理损耗负责方:1、甲方 2、乙方3、其它 。 六、结算方式:1、银行电汇 2、转账 3、其他 七、付款期限:1、批结 2、其他方式现款现货

八、药品验收:乙方在收货时应验收,并应在收到货物起3个 工作日内将回执单传真至甲方,若乙方不及时传真,则视为已收到药品且验收合格;如发现品种、规格、数量等不符合规定,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甲方负责更换;若验收后无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九、首次供货药品甲方需同时附同批号药厂检验报告单原件。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如仍有异议则可依法向深圳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确认委托代理人的合法身份后,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本合同附(如有)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十二、其他条款:

1、 本合同非一次性工(商)商购销合同,在合同效期内任意一次购销行为均受本合同各项条

款的约束;

2、 本合同签定的产品数量及金额为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的全年供(需)数量及金额。在合同

有效期内,甲方补货时,向乙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采购数量,供方根据采购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送到需用方仓库或发运给需方。

签定时间:年月 日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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