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建中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会计科目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
二、记帐凭证采用通用记帐凭证格式,原始凭证(含外来和自制)的取得要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要求,手续齐全出纳方可审核受理。出纳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会计对出纳传来的记帐凭证进行稽核,检查明细科目分类是否符合要求,然后先记明细帐,再上电脑做帐,月未根据电脑打出的“科目汇总表”与明细帐核对,确定无误后再记总帐,最后出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在会计室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三、总帐采用活页三栏式;明细帐采用活页多栏式;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采用订本式。会计按第二条要求记帐、算帐,出纳的现金日记帐按合法原始凭证逐张登记,支付现金的要加盖“现金收讫”;存款要根据存款票据或银行戳记,登记银行日记帐。不论现金日记账还是银行存款日记帐都要做到日清月结,月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对往来款项要定期核对,每季度报校长室备查,错误更正要符合“规范要求”。
四、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单位领导需要,准确、及时、如实上报各种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