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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罗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阳罗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管好财产是勤俭办学,节省开支的重要工作,校产管理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任何人都要克服重财轻物的倾向。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1、学校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调配、放置,并登记入册,任何人不得私自搬移或调换。

  2、学校财产只准校内使用,如确需外借,要经校长室同意,由总务主任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损坏者按价赔偿。

  3、总务处对校产经常进行管理检查,期初登记,期中小查,期末清查核对。对保管、使用好的个人班级将给适当奖励,并作为个人或集体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

  二、财产管理实施细则:

  1、各实验仪器室、电教室、电脑室、网络中心、体育器材室等每学期要按帐清点核对,发现损坏及时报告;自然损坏出具证明,报校长室同意后予以报废;人为损坏,按规定赔偿。

  2、图书室,阅览室按管理条例出借,如有损失按规定赔偿。

  3、一般办公用品和教学用品由实物保管员专管,入库、出库要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出借、领用按审批数量领出。

  4、各办公室财产由负责人总管,使用人专管,不得搬挪私用。

  5、教室课桌、凳(椅子)、玻璃、日光灯、开关设备、门窗、电教仪器及其他公物,由班主任总管,班级学生保管,由总务处或相关处室人员检查核对,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6、水、电管理,要注意节约,保证安全,严禁用公话聊天,严禁办公室、住房、个人厨房使用大功率电器。

  7、凡属借用校产,按期归还,逾期不还按丢失赔偿。

  三、征订资料和物资采购的规定:

  1、有关教学资料、图书、报刊杂志、教学参考书、教学仪器、多功能室的器具、实验药品和材料由各组(室)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需求提出计划,填写请购单,经校长审批后办理。

  2、有关宣传、奖励、学校德育活动资料和物品由各年段(室)报政教处,由政教处根据需求提出计划,填写请购单,经校长审批后办理。

  3、纸张、油墨及其他后勤用品、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由相关办公室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根据需求提出计划,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后办理。

  4、大宗采购统一经校委会商量,校长审批后由政府采购方式办理。

  5、除购买物资前须填写请购单外,购买的实物要先入库,经保管员清点、登记,再按出库要求办好登记手续。同时,经办人凭入库验收人的签字方可报校长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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