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草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省、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考核为契机,把竞争机制引入教职工人员分工和工资制度改革之中,全面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收入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推动学校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把师德放在首位,突出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避免繁琐。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1.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2.每学期考核一次,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两大部分。
(一)突出贡献奖励及临时性工作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
(二)考核部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95%)
考核分五大项,基本分为100分。第一项为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项为师德,基本分20分。第三项为出勤,基本分10分。第四项为工作量,基本分30分。第五项为工作效能,基本分40分(其中教学效果30分,教学“五认真”及管理工作10分)。
五、考核细则
(一)突出贡献奖励及临时性工作补贴
1.主要用于校内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师德标兵、骨干教师津贴,各类竞赛、论文论著、课题研究、宣传报道、部门工作或学校整体工作获奖奖励,中考、职高注册招生、七年级招生等特殊贡献奖励,临时突击性工作、特殊工作补贴,中层以上干部管理奖(参照班主任标准执行)等。
2.由校长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方案,经领导班子会办通过方可实施。
3.本项经费不得超支,积余部分平均发放给教职工。
(二)考核部分
1.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或部分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生(家长)满意度不足60%的;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以教谋私,搞有偿家教,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4)在工作过程中,因人为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且态度不好,不思悔改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其它违反教育教学要求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
(6)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8)行为不检点,有超出教养关系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公安部门查处的;
(10)人为责任,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1)在编不在岗的;
(12)无特殊情况(本人患重大疾病、嫡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家庭及其他特殊情况)出勤考核分在-20分以下的;
(13)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及其以下的;
(14)工作量不足校平均工作量50%且不愿意接受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的;
(15)教学效果中,优秀率、平均分、低分率等考核指标在历次质量调研中位于同轨学科的倒一且差距较大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1)无特殊情况(本人患重大疾病、嫡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家庭及其他特殊情况)出勤考核分在—10分至-20分之间的按其考核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发放,在-5分至-10分之间的按其考核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发放。
(2)工作量不足校平均工作量70%且不愿意接受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的,按其考核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发放。
2.师德(基本分20分,实行加减分制)
3.出勤(基本分10分,实行减分制)
(1)集队集会(升旗、周前会、教研会、集体备课、校会、其它专项会议或临时性会议)迟到一次扣0.1分,病事假一次扣0.15分,缺席一次扣0.5分(因公或学校特许情况除外)。
(2)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一次扣0.1,随机点名不在岗的一次扣0.2分,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堂的发现一次扣0.3分,旷课(含晨读、自修、坐班等)一节扣1分,旷职一天扣1.5分。(含培训、学习、听课等未调好课务情况)
(3)根据学校考勤制度,超出规定的病假(癌症、重症肝炎、严重传染病、确实无法正常工作的其它疾病除外)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0.5分。
(4)计划外怀孕采取人流措施的或由于身体原因保胎的,一律按病假处理。
4.工作量(基本分30分)
(1)课时工作量系数折算方法:
年级 科目 工作量(课时/周)
七 思品 2×0.8
八 思品 2×0.8
九 思品 2×1.2
七 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