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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三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江镇三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1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10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95%;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等教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数为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5个,为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0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1)正高级岗位2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28个,其中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1个,七级岗位11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7个(含非主系列2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

  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含非主系列1个),十二级岗位12个(含非主系列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6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2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4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县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序。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条件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基本条件》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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