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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同中学青年骨干教师任期内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

  济同中学青年骨干教师任期内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

  一、应履行的职责

  任期内应履行以下职责(①-④条中有1条不能完成者,年度审核即为不合格)

  ①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年在校及以上范围开课或承担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②教学成绩优良;热忱指导、带教其他青年教师,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③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校市级科研课题或主动承担校本课程开发;每学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校级二等奖以上;每学年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写有读书笔记

  ④教育思想先进,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学生中威信较高。担任班主任或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所带班组或任教研组长的学科组组风建设优良、成绩突出,被评为校以上先进集体或进步显著。

  ⑤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⑥青年骨干教师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进修、培训。

  二、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1.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两年评选1次,骨干教师实行“年审制”。教导处负责建立骨干教师档案,及时归档有关材料,记载骨干教师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对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或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现象的教师取消其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2.考核程序为:个人小结,填写相关表格;民主测评;学校评审小组审定。

  3.对经年度考核合格的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每年发文予以重新确认。

  三、奖励和待遇

  青年骨干教师自学校发文公布之月起,即可按有关规定奖励;经年度考核合格的青年骨干教师,可以享受待遇。

  学校积极总结和推广青年骨干教师的成功经验,切实保证骨干教师的学习、工作条件,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骨干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并优先为骨干教师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健康疗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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