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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同中学优秀教研组评估办法

  济同中学优秀教研组评估办法

  一、制定宗旨:

  1.根据学校主动发展三年规划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加强教研组建设,推动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各教研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各组教师的集体创优意识,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2.为表彰年度工作业绩突出,对促进本校教育教学科研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的教研组。

  二、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促进各教研组、备课组的团结与进步。

  2.教研组自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校优秀教研组考核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比例约为教研组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教研组有凝聚力及和谐的工作气氛。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组员间互相关心、互相促进,对参加工作三年以内的青年教师有明确的指导目标、计划,并积极落实。

  2.教研组成员无教学行为不规范、业务成绩弄虚作假等违反教师教学纪律的行为;无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校本教研活动规范有序,有质有量。教研组、备课组按照工作计划有固定的教研活动时间、地点和切实的活动内容,并落实活动计划。各项教学工作计划、总结、考评材料等完整并按时上交。在组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各备课组教学成绩基本均衡发展,并不断进步。

  4.积极参与课题研究。除参加学校主持的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组活动并承担子课题外,应组织教研组成员(集体或个人)主持或参与本学科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实验项目,并取得较可观的进展。

  5.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织下,本组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教研活动或者全员性比赛活动,按时按量上交相关表册;积极参加市级进修培训、教学竞赛、评比等活动,开设公开课、撰写论文案例,有计划进行学科竞赛辅导,并取得优良成绩。

  四、评选方法

  1.总结自评:各教研组长每学期收集汇总相应证明材料后,结合本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常州市济同中学教研组工作总结表》和《常州市济同中学优秀教研组评选考核自评表》,分别从“组风建设、校本教研、课题研究、工作实绩”四方面逐一自评,每学年作出一次综合评价。并将以上两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按规定日期交教导处。

  2.交流互评:每年度末召开教研组长会议交流本年度各教研组工作情况,浏览各教研组展示的证明材料后,教研组长实事求是填写《互评表》,客观互评,比较选出拟推荐的优秀教研组。

  3.审核评估:由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管教学及教科研的主任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每年度末,依据条件对各教研组两学期来自评情况进行综合审核评估,参照教研组长互评结果,通过比材料、比发展、比成绩择优评定。

  4.公示结果:将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5.审定奖励:校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最后审定,在新学年初正式公布,并对获评的优秀教研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备注:本暂行办法有关条例的解释权归济同中学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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