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埤中学教职工宿舍安排方案
为解决学校教师宿舍住宿问题,根据现有住房及实际需求,现将原宿舍分配方案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将宿舍分配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将宿舍指标分配给确实有需要的教职工。
二、宿舍分配原则
1、宿舍调配范围:所有教职工宿舍将居住到1、2号楼。
2、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和教职工实际需求相结合。
3、分房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三、宿舍分配方法
1、愿意参与住房分配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总务处报名并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长期居住的教职工,临时中午休息居住的和值班上晚自习的教职工根据个人需要学校将给予适当安排。
3、教职工挑选住房的地点和学校分房相结合。
4、教职工参与申请调配住房成功后,由学校统一管理。
5、原则上长期居住的教师每人一间,临时中午休息居住的和值班上晚自习的教职工每两人一间。(为学校工作年限在15周年及以上者,若本人确实需要,可以考虑分配1间)。
6、符合照顾条件的教师可以分房1间(军属、烈属、原户籍在外省现在在我校工作、或者外出z支教的教职工)。
五、管理形式
1、学校分给教职工住的房子,在教职工退休、调离等情况需要收回时,必须修理好损坏的设施设备,打扫干净后及时交回学校。
2、教师宿舍将采取动态管理,一旦教职工所分配的住房闲置时,不得私自转让、转借和出租给他人或学生使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予以收回;如果新有住房需求的教职工可以申请后学校讨论通过后分房。
3、教职工所分配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让学生住宿(自己的直系亲属除外)。
4、住户若需改造房内设施设备的,须经学校总务处同意。同时,教师因自己改造装修等产生费用,一旦退休、调动、或者不需要时将房退还给学校时,学校不予经济赔偿。
5、使用期间房内的设施设备、墙体、地板、室内水管等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而破损的,自行负担修理费用。
6、教职工申请长住而实际难得居住或者长期不住者学校将收回宿舍。
7、若有教师确实存在住房困难,学校在可以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可以将1号楼(教工宿舍最南边为1号楼、中间一栋为2号楼)的1间房子租给教师每年申请一次,每间房年租金900元。
8、凡是单独住宿的教师,从2015年9月开始收取水电费;两人合住一间的教师每月如果电费超过20度、水费超过3吨以上则要求收取超过部分水电费。水电费每学期一交。
六、具体操作步骤
1、凡是学校的双职工可以优先在1、2号宿舍楼挑选房子;如果有冲突则自行协商好后报告给学校。
2、截止到2015年6月确实长期居住的教师,可以在双职工挑选完后在1、2号楼进行抽签选房子。(长住教师名单将公示、敬请监督)。
3、两人合住和单独居住的教师先在1、2号楼抽签(可能会出现抽到签为空签),抽到空签的教职工则继续到1号楼选定房子。
4、2号楼所有房子将全部分配完毕,所有的空房将出现在1号楼。
七、解释说明
1、教师宿舍所有房子都是从东向西进行编号
1号楼依次为:101---105、201—205、301—305
2号楼依次为:101---107、201—207、301—307
2、如果有教职工确实需要2间房而且又希望住在一起,可以在1号楼考虑分房(房租为每间房年租金900元,每月100元,暑假和寒假除外)。2号楼不考虑两间房在一起。
3、现住在2号楼的教职工以及1号楼需腾出房子的教职工必须在放假前搬迁完毕,凡是贵重物品自行处理保管,学校将提供堆放物品地方。开学后自行搬迁回分配的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