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京实小年度考核奖考核办法
(一)对教师“德”的考核办法(党支部负责考核)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原则上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从事有偿家教者;
(3)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5)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2.学校每学期开展对全体教师的“三评”活动,主要从:(1)依法治教(2)爱岗敬业(3)热爱学生(4)严谨治学(5)团结协作(6)尊重家长(7)廉洁从教(8)为人师表八个方面对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统计。“三评”满意在85%以上为优秀,75%-85%之间为良好,60%-75%为合格。
(二)对教师“能”的考核办法
1.教育能力考核(德育处负责考核)
(1)班主任考核分优、良、合格三等。
(2)副班主任考核分优、良、合格三等。
2.教学能力考核(执行镇江市、口京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1)严格执行省教委“五严”规定,加5分;违反“五严”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该项目不得分。
(2)认真执行教学五认真。
①教案符合镇江市中小学备课及管理要求,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得分。
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不随意调课,违反规定者,每发现1次扣1分。
③随机听课均合格,加5分;只有一次不合格,加3分;两次及以上次数不合格不加分。
④作业批改符合《学科教师教学作业要求》,达到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1分,不合格不加分。
⑤辅导学生符合《学科教师教学辅导与考试要求》,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加1分,有落实加2分。
⑥主动参与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备课活动,参与学校网上教研,有自己的见解,以记录为主,加3分,少参与一次扣0.1分。
3.专业发展考核
(1)业务学习、集备等活动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少参与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与考核,加5分。
(3)课题研究主持人加2分,参与课题研究加1分。
(4)有个人发展计划和总结加1分。
(5)完成学校组织的读书、网上沙龙等活动要求,分别加5、3、1分。
(6)完成听课任务加2分,每超10节加1分。
(7)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社团课程,按成效分别加5、3、1分。
(三)对教师“勤”的考核办法(教导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1)出满勤加5分
(2)满工作量加5分
(3)遵守劳动纪律:教职工在学校期间不玩游戏、炒股、下棋、打牌。教师手机不在集会与课堂上响起,认真打扫办公室的卫生等,各项常规检查均合格为优,有3次不合格为良好,有3次以上不合格者为合格。
(4)勇于承担任务(如:带训练队等)。有计划、有总结、成果优秀的加5分;有过程,加3分;否则不加分。
(5)校产管理:a.教室、专用室无人,水、电未关闭,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1分;b.电教媒体正确使用、妥善保管。教室无人投影设备开启,每发现一次扣5分;c.教师办公家具期初交接,期末核查。无损坏,奖励5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d.室内空调冬季最高温度低于15度,夏季最高温度超过30度,方可开启使用。违反规定。每次扣除当事人2分;e.教师车辆应按要求停放车棚指定区域。违停一次扣2分;f.放学后,门窗不关锁,每发现一次扣1分。
9、教师在岗工作时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安全考核责任奖40元。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四)对教师“绩”的考核办法(由教导处负责考核)。
(1)教学质量达到区局要求,均分在年级均分以上为优秀,加5分;低于
年级均分0.5(低)、1(中)、2(高)分以内为良好,加3分,低于年级均分1(低)、2(中)、3(高)分以内为合格。
或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差生明显减少可加5分、3分或1分。
(2)班风班貌:以获得市、区、区先进集体加分为5分、3分、1分。
(3)后勤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满意度高。满意率90%及以上的加5分,75%~90%的加3分,60%~75%的加1分,60%以下不加分。
备注: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