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赣一中教职工慰问规定
一、病假慰问
1、在职教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的,慰问金400元。
2、在职教职工因病请假在家休养的,慰问金200元。
二、丧假慰问
1、在职教职工父母去世的,慰问金400元,花圈1架。男教师的岳父母、女教师的公婆去世的,慰问金200元,花圈1架
2、在本校退休的教师去世的,慰问金400元,花圈1架。
三、教师节、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对离退休人员的慰问。
四、特殊情况,需要慰问、补助的,慰问金或补助金由学校集体讨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