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人事制度 内容页

榆赣一中教职工慰问规定

  榆赣一中教职工慰问规定

  一、病假慰问

  1、在职教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的,慰问金400元。

  2、在职教职工因病请假在家休养的,慰问金200元。

  3、特殊疾病,医疗费用高昂的,慰问金由学校集体讨论确定。

  二、丧假慰问

  1、在职教职工父母去世的,慰问金400元,花圈1架。男教师的岳父母、女教师的公婆去世的,慰问金200元,花圈1架

  2、在本校退休的教师去世的,慰问金400元,花圈1架。

  三、教师节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对离退休人员的慰问。

  四、特殊情况,需要慰问、补助的,慰问金或补助金由学校集体讨论确定。

TAG标签: 教职工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