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张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2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县教育局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z
二、评审原则
根据灌南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为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在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评审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能力优先,业绩优先的原则,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评审范围及对象
根据灌教发[2016]27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老师,并且师德师风考核合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
四、评审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11日-13日)
1、参加县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会议。
2、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职评方案。
3、在全体教师会上传达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4、召开拟申报职称的教师会议,传达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
5、学校公示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职称评审的条件。
(二)个人申报(6月14日-15日)
所有符合2016年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申请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提出参加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的申请,交到校长室吴述冲处,学校进行审核登记。同时申报人员按2016年职称评审报送材料要求提交各项材料到校长室审核。
(三)工作述职、群众测评与实绩考核(6月18日)
1、申请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述职,汇报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等,时间为5分钟。职称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和全体老师结合申报人员的工作述职及每人任现职以来的基本情况公正客观地给予评价,当场进行汇总、公示。
2、学校以“综合考评入围,教学实绩排序”为原则,根据教学实绩考评细则,对申报人的综合表现,特别是教学实绩作出真实评价。同时对最终推荐上报人按教学实绩做出排序,并分别赋予相应等级(原则上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各占该级别总申报人数的三分之一)。并将申报人所有需要公示的材料须经学校职能处室、校长(分管校长)签字,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7天。
(四)学校推荐人选(6月18日)
召开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上报材料和县文件精神最终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局。
(五)公示结果(6月18日至6月25日)
根据职评小组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及初聘职称人选名单。公示期为7天。
(六)收集反馈意见(6月24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是否属实,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最终确定结果。
(七)填写职称评审资料并上报(6月18日-24日)
在最终确定职称评审教师后,学校将职评相关表册发给职评教师,并指导参加职评的教师规范填写表册及准备其他相关评审材料。学校职评小组对拟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交主要领导签字。
(八)报送县教育局复审(6月25日)
店张小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