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的原则,确保我校推荐的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志向远大、敢于展现、勇于承担、善于创新、成绩优秀,符合推荐学校人才选拔的标准和要求。
二、校长推荐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2.成立评审委员会
三、推荐对象及名额
2016届应届高中毕业生,,推荐名额为15名。
四、选拔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责任感,对自己、他人、社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学测4C1合格及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
5、品德端正,社会责任感强,素质全面;
6、学习成绩突出,综合成绩优秀。
7、省、市综合奖获得者优先。
五、实施程序
1.学生报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申报表,提供高中就读期间获得的市级及市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各类竞赛证书。
2.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的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核各类证书的真实有效性,并在符合各项条件的学生当中择优录取。
3.学校公示。将实施方案和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一周。
六、被推荐学生的义务和权利
1.获得推荐的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获得推荐的学生要求参加推荐学校的资格审查及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