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人事制度 内容页

山天中学控烟奖惩条例

  山天中学控烟奖惩条例

  吸烟有害健康,且被动吸烟危害更大,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各类学校校园内禁止吸烟的规定,创造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为此,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制定控烟奖惩条例如下:

  1、凡做到不在校园内吸烟者,每学期给予控烟奖励费200元。

  2、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吸烟的,第一次扣除奖金50元。第二次扣除奖金100元,第三次扣除奖金200元。学校各级领导在校园内吸烟加倍扣罚。若屡次发生则与校考核、评聘挂钩。如因校园内吸烟被有关部门罚款教职员工学期控烟奖励费为0元。

  3、设立举报奖,凡能监督举报教职员工在校园内吸烟每次50元。

  4、将各工会小组成员遵守校园控烟情况作为评选学校文明组室的条件之一。

  以上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起试行。

TAG标签: 控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