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天中学教职工疗休养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师法》关于“要因地制宜地组织教师休养”的精神,本着调节教职工身心、休养生息、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促进教职工之间相互可了解、互相沟通、增进友谊、加强团结的宗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学校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工参加暑期疗休养活动。在征集职工意见后,对学校教职工疗休养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校每年假期组织旅疗休养,每四年为一轮。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参加旅游休养,每位教职工每轮享受一次,学校承担经费每人5000元,超过部分自负。
第二条 每年可以参加疗修养职工的人数根据当年学校的经费情况决定。如当年报名人数超出额定范围,那么临近退休、各类先进、献血、高三老师等优先考虑。
第三条 每年疗休养线路将充分听取职工的建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经讨论决定后将分长、短两条线路(四年基本固定)。由职工自愿报名,如果人数不足20人将不成团。
第四条 一轮中教职工若因个人原因放弃疗休养,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作自动放弃,学校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4年6月25日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第六条 教职工旅游休养工作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山天中学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