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朝小学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学校人事管理运行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提高用人效益,保障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调解员:z
二、聘任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择优选能、优化组合原则。
3、自上而下的原则。
4、双向选择原则。
5、服从大局、服从需要原则
三、聘任对象
1、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2、确因工作需要的临时工。
需要调动工作单位的教职员工请务必于2016年7月8日上午12点前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辞聘申请,学校不再聘任。
在职在编教职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聘任工作或在聘任中拒聘的,学校视为放弃应聘,将不予聘任。
因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员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报经教育局批准后认定病休。病休期间,学校不予聘任;本年度内康复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聘任或不聘任。
四、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服从分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4、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6、符合教育工作者年龄要求。
7、教学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工人要求学历在高中以上且具有本工种上岗证书。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①严重违法、违纪,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者;
②不服从工作安排,抵制学校制度的顺利实施,造成不良后果者;
③工作责任心差,业务素质低,劳动纪律松弛,工作质量差,不能完成岗位职责者;
④健康状况差,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五、岗位职数(见表)
六、工作程序
1、2016年7月8日前,制定《阳朝小学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
2、2016年7月8日下午,讨论《阳朝小学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通过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3、2016年7月9日至10日,召开教代会,审议《阳朝小学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草案)》,通过后,下发到各教职工。
4、2016年9月1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下发《阳朝小学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聘任方案》
5、2016年9月1日上午10点前,全体教职员工递交《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工作岗位申报意向表》。
6、2016年9月2日上午10点半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7、2016年9月2日上午11点,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宣布聘任结果,由校长向被聘教职工签发聘任书。
七、关于解聘、拒聘、落聘。
1、在聘任期内,对于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群众意见大的人员,或给学校工作、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聘任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校长有权解除对其聘任。
2、被聘的教职工若无充足理由说明其不能胜任被安排的岗位工作,一般不能拒绝聘任。
3、教职工在双向选择中无岗位者属落聘,凡落聘人员均上报教育局备案,落聘人员可以联系调出学校工作,学校同意办理有关手续。落聘人员中,本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为学校做临时工作的,学校可以考虑安排。
八、工作保障
1、保持稳定。在聘任工作未完成前,全体教职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继续履行原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确保在此过程中“人心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学校秩序的正常与稳定。新聘任上岗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严肃纪律。在聘任过程中,严禁拉关系,严禁打击报复,严禁出现违纪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等现象,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本项工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领导小组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和纠正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等行为及不正之风。
阳朝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