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主要考核内容,以《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浦南小学师德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为基本要求,结合《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浦南小学评先评优办法》等一系列有关促进教师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z
组员:zz
三、考核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长期病事假超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五考核”的形式,即自我考核、领导考核、同事考核、学生考核、家长考核。考核时间6月份。
五、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考核步骤分组织学习、实施考核、梳理反馈、整改提高、总结上报等五步。要求做到五步并重,突出整改。
2016年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时间安排:6月13日发放家长、学生评价表,同事评;6月14日回收家长、学生评价表,开展自评;6月15日校区领导评,汇总;6月18日学校领导评;6月19日公示;6月25日以后上报。
六、考核等级及计分办法
家长、学生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按90及以上、80—89、60—79、60以下记分。自评、同事评、领导评按《浦南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分表》实际考核分值计分。
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35%,教师间互评占30%,学生、家长考核占25%。
非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考核占20%,中层干部考核占30%,教师考核占40%。
最终等次确定:根据评价总分排名,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师德考核成绩位于前10%的,在新闻奖教金、师德楷模、终身班主任,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三坛”、学科骨干教师评选中优先推荐。
(二)考核成绩位于前三分之一的,在以下方面优先考虑: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在教师竞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时予以倾斜;优先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培训、学术考察和科研活动。
(三)考核成绩低于后三分之一的,原则上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四)对师德考核不合格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给予缓聘或转岗分流。
1.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2.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3.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4.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5.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附件:
1.浦南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分表
2.浦南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学生、家长评价表
浦南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