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2017〕)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浦南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16〕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6〕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6〕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91个,设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8个(“双肩挑”18人),占岗位总量的9%;专业技术岗位173个,占岗位总量的91%。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8个,占岗位总量的9%。其中八级1个,九级1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91个(其中18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00%。
1.高级岗位11个(其中双肩挑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6%。其中五级岗位2个,占高级岗位的18.1%;六级岗位4个,占高级岗位的36.4%;七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45.5%。
2.中级岗位105个(其中双肩挑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31个,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42个,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32个,占中级岗位的30%。
3.初级岗位7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9%。其中十一级岗位37个,占初级岗位的49%;十二级岗位38个,占初级岗位的51%。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至和九级岗位,分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⑤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2个,六级4个,七级5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31个,九级42个,十级32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37个,十二级38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及以上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10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工作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工作满2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带头人、三坛、名师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作为第一、第二完成人,立项课题获市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d.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近5年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