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中学教师德育工作评估量化细则
为了落实德育为首的思想,更好地实施德育全员制,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才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优化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订教师德育工作量化评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在职科任教师。
二、评定等级:德育考核总分为100分,每项子项目分A(优)、B(良)。C(中)、D(差)四个等级评定,德育最后考核分等级由德育领导小组确定比例。
三、德育工作考核要求:
l、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和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2、要提高德育工作意识,坚持育人为首的思想,提高科学育人的自觉性,积极参加学校德育工作。
3、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学习习惯,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挖苦和歧视学生的现象。
4、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谦虚谨慎,并能以自己模范的思想品德行为影响学生。
5.教书育人,要寓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积极发挥课堂教学的德育教育主渠道作用。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在教学中有机的渗透爱国主义教育等德育内容。
四、德育工作考核办法
l、自评:教师根据学期德育工作情况进行如实、客观的自我评价。
2、审定:根据教师是否履行德育工作要求,是否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学生以及德育工作的实效等三方面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审定,具体德育工作要求和评分分值(附表)。
五、德育领导小组组成
由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组成,代表由教职工选举产生。
附江临中学教师德育工作考核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