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雨中学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例
为落实“科研兴校”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校本教研,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办学品位和教育教学质量,特修订本条例。
一、成果申报与认定
1、申报科研成果时,必须先提交有关材料,其要求是
(1)证书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A4纸)
(2)论文的电子稿、复印件(A4纸);着作原件(审核后学校留存)
(3)优质课或获奖课的多媒体课件源文件、教学设计及教学反思的电子稿
(4)课题的整套主件、附件资料(审核后学校留存)
2、在认定科研成果时,按以下要求进行规范
(1)教师或学生参加的赛事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院所(包括学会)举办的正规比赛;比赛结果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准。
(2)发表论文必须是合法且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期刊,有关报刊杂志的合法性及定级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辅导老师的资格以教务处的备案结果为准。有关迎检或学术交流中承担公开课任务并获得优秀的以教务处出具的专家反馈结果为准。
(4)鼓励骨干教师主持省、市、区级课题;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校本课题研究;而对以个人名义参加校外课题研究的,不予奖励。
二、奖励形式及细则
1、奖金及其标准(单位:元)
级别
奖项
国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说明:①同一个项目只以最高级别计发奖金一次、不累计。
②辅导学生获奖按学生人数累计发奖金(艺术、体育比赛的金牌按一等奖;银牌、铜牌按二等奖;前六名按三等奖对待),学生团体奖的奖金为个人奖金标准的3倍。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的奖励不另计发。
③教师每学期发表论文总数少于3篇、获奖论文少于2篇的,按篇数累计计发奖金,多于上述上限篇数的按上限篇数计发。表中“学术专着”不包括教辅资料。个人教育博客或主页必须有一定访问量和不断更新并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鉴定,最多计发一次奖金。
④课题研究的奖金先计发到课题组,再由课题组按各自担负的研究任务进行分配。
⑤班级或部门工作受到上级奖励或表彰,奖金计发给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
2、荣誉称号及其授予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授予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并颁发证书
①参加教学比武荣获市一等奖以上的;
②辅导高中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荣获市一等奖3人次以上或辅导初中学生参加区学科活动节荣获区一等奖3人次以上的;或市级艺术、体育比赛荣获团体金牌的;或科技创新大赛荣获市一等奖以上的;
③所带班级中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合格率超市平的;
④主持课题荣获区级以上奖励或担任市级以上立项课题主要研究任务并获奖的;
⑤在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教育文摘周报》等权威刊物转载1篇的;
⑥被评为市教研积极分子的;
⑦创造性开展校本教研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
⑧市先进班级或区德育示范班的班主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授予优秀教研组或优秀备课组并颁发奖状
①教学效果好,学科成绩突出,中考单科合格率超过市平且名列区内前三名或高考单科优秀率名列区内第一名;肄业年级的统考单科合格率和优秀率名列全区高中第一或初中前三名;
②通过教务处检查确认集体备课工作扎实有效,备课过程资料详实、规范,做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组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各项总结、考评材料等均按时上交;
③顺利完成课题(包括校本课题)研究任务或开发的校本课程通过学校评审验收;
④校本教研氛围浓、教研活动有吸引力,在课堂教学研究中骨干教师示范作用突出,青年教师成长迅速。获得校级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人数超过全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⑤被评为市先进教研组或在区内公开场合介绍教研工作经验;
三、附则
1、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每学期兑现一次,直至下次教代会重新修订之日止。
2、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教科室具体操作实施并接受教代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