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我校“博文弘艺,立德树人”的办学目标,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精通管理、结构合理的班主任队伍,促进学校持续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教师的重要职责。班主任是学生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
第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 班主任一般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每个班级配备一名。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五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六条 班主任聘用程序
(一)每学年开学前,由年级段、政教处拟定符合条件的班主任人选名单;
(二)学校聘任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教师个人意向确定班主任人选,并公布名单;
(三)班主任名单确定后,校长向被聘任的班主任发放《班主任聘任书》。
第七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指导师结对指导;学校通过德育沙龙、教育考察、专家引领等形式对全体班主任进行业务提高与理念提升;班主任应取得《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C证。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 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 权利与待遇
第十三条 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 聘期内的班主任在评优、评先同等条件下优先,班主任年限长短做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选拔管理干部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十五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十六条 在奖励绩性效工资中实行班主任龄奖励。实际担任班主任年限累计8年(含8年,下同)至10年、11年至15年、16年及以上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月分别奖励600元、800元、1000元。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对所在班级的班会、行规、卫生、出操等进行检查,每学期二次抽查《班主任手册》,记录相关数据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励和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十八条 根据《州温市艺术学校班主任综合评价办法》学校每学期对班主任进行一次岗位考核。考核奖按《州温市艺术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实行班主任坐班制。一学期累计坐班时间列入班主任综合评价内容,小于60%为C等,大于等于60%而小于80%可以评为B等,大于等于80%可以评为A等。班主任龄奖励以当月累计坐班时间发放,小于60%不发,大于等于60%而小于80%减半发放,大于等于80%满额发放。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州温市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办法》有关班主任任职年限的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此前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其它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xxxx学年班主任龄参考表
符合半工作量对象:初中8人(共12人),高中10人(共18人)
预计增加支出约:18人×700元/人×10=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