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天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xxxx]67号)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事劳动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温龙政办[xxxx]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团队、班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适当照顾老教师(学校条件允许情况下,男57周岁以上、女52岁以上在工作量上予以照顾)的原则。
(二)坚持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学校中多做贡献的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三)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就是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5%用于过程性评价,每月考核、兑现;另45%用于终结性评价考核,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兑现。每学期期初核定个人工作量(包括超工作量),每月10日前核算好前一个月的月考核部分的绩效工资。每学期期末结束前核算该学期考核奖。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规定程序给予调整。
(四)无余留原则。占绩效工资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列项目的比例经考核后发放。为了使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无余留,采用两种累计积分制。月考核奖的1分为1元,学期考核的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励中的每分金额为不确定值x元。
四、实施对象、时间
本校全体在岗已聘的教职工;从xxxx年9月1日起实施本方案。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属绩效工资的一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超课时(工作量)津贴、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名优教师及其它等五个项目。各项目由学校根据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的依据,采取按月和按学期发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权重及办法
(一)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8%):主要体现对教师的日常考勤、考绩等情况,包括考勤奖(36%),行政人员、班主任工作、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岗位津贴与管理考核奖励(含期末发放部分)(12%)。根据《河天镇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河天镇中学行政人员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和各类活动相关规定,结合各项工作、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项津贴发放的依据。
1.日常考勤奖:
(1)上下班考勤:一日两次考勤,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以指纹考勤为主,上午6:00-8:30,下午3:50-6:30,四周统计公布一次;考勤每次加5分,每月200分,迟到、早退或缺勤每次扣20分,扣完为止。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为考虑大部分教师居住区外的实际情况,教师原则上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允许办理个人事情,不列入考勤范围(不需要请假),每周允许一次上午9:00签到和一次下午3:10签退;三年内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可以不列入考勤,有考勤的给予相应加分。
(2)教师教学工作奖(包括后勤人员日常工作)
①教师上课或后勤人员日常工作:满工作量按龙湾区教育局发的文件上限计算课节。个人实际分值=10元×周课节数×4×学科系数×职称系数(超课时按一节12分计算)。
教学系数(包含备课、作业批改、上课等教学工作任务)
学科 学科系数 学科 学科系数
体育 2.4
社会、思想政治 2.57
注:社会、思想政治合科教学时系数为3.0。
聘任职务系数: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