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培养和建设一支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精于管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学校决定进行中层管理岗位竞聘工作。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z
二、选拔聘用原则
贯彻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拟竞聘中层管理岗位(8个)
本次竞聘共推出学校中层管理岗位8个,其中中层正职岗位4个、中层副职岗位4个。
(1)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教务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教务处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教科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主持教科室工作)
(4)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政教处工作)
政教处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5)总务处主任(或副主任)1名(主持总务处工作)
(6)智慧教育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学校智慧教育工作)
四、竞聘对象
本校在岗在编教师。
五、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好,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执行力,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2.中层正职竞聘者者应具有中层副职岗位3年以上履职经历。
3.中层副职竞聘者需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5年,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履职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层正职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六、选拔程序
(一)发布方案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竞聘岗位。
(二)中层正职岗位竞聘
1.中层正职岗位申报
中层正职岗位人选从学校现任中层副职中选拔产生,由学校现任中层副职向学校提出岗位意向并填写《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自荐表》,上交校竞聘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
校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校竞聘领导小组提出中层正职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
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确定拟聘中层正职人选。
6.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一周。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三)中层副职岗位竞聘
1.中层副职岗位申报
中层副职竞聘人选的产生按竞聘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如下方式申报: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向学校申请并填写《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自荐表》,上交校竞聘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
校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演讲答辩
中层副职竞聘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竞聘实际情况,最后确定一项竞聘岗位。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和进行答辩。
4.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答辩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校竞聘领导小组择优拟定考察对象名单,进行考察谈话。
6.确定拟聘人选
校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一周。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四)聘任备案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波宁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备案。
七、中层岗位任期
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聘任期一般为3年(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一年)。在同一职务任职满6年者一般要求轮岗(后勤、基建特殊岗位必须轮岗);担任同一职务满9年者必须轮岗。
八、竞聘纪律
1.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如有拉票、贿选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报波宁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未尽事宜由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