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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宁二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方案

  波宁二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培养和建设一支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精于管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学校决定进行中层管理岗位竞聘工作。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z

  二、选拔聘用原则

  贯彻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拟竞聘中层管理岗位(8个)

  本次竞聘共推出学校中层管理岗位8个,其中中层正职岗位4个、中层副职岗位4个。

  (1)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教务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教务处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教科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主持教科室工作)

  (4)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政教处工作)

  政教处副主任1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5)总务处主任(或副主任)1名(主持总务处工作)

  (6)智慧教育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主持学校智慧教育工作)

  四、竞聘对象

  本校在岗在编教师。

  五、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好,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执行力,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2.中层正职竞聘者者应具有中层副职岗位3年以上履职经历。

  3.中层副职竞聘者需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满5年,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履职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层正职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六、选拔程序

  (一)发布方案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竞聘岗位。

  (二)中层正职岗位竞聘

  1.中层正职岗位申报

  中层正职岗位人选从学校现任中层副职中选拔产生,由学校现任中层副职向学校提出岗位意向并填写《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自荐表》,上交校竞聘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

  校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校竞聘领导小组提出中层正职岗位候选人,进行民主推荐。

  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确定拟聘中层正职人选。

  6.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一周。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三)中层副职岗位竞聘

  1.中层副职岗位申报

  中层副职竞聘人选的产生按竞聘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如下方式申报: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向学校申请并填写《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自荐表》,上交校竞聘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

  校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竞聘演讲答辩

  中层副职竞聘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竞聘实际情况,最后确定一项竞聘岗位。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和进行答辩。

  4.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答辩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校竞聘领导小组择优拟定考察对象名单,进行考察谈话。

  6.确定拟聘人选

  校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一周。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四)聘任备案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波宁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备案。

  七、中层岗位任期

  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聘任期一般为3年(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一年)。在同一职务任职满6年者一般要求轮岗(后勤、基建特殊岗位必须轮岗);担任同一职务满9年者必须轮岗。

  八、竞聘纪律

  1.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如有拉票、贿选等违规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报波宁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未尽事宜由波宁二中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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