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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外派董事及监事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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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外派董事及监事考核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某科学研究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和职责1第三章考核流程2第四章考核周期和内容3第五章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7第六章考核文档管理8第七章附则8

【行政管理制度】外派董事及监事考核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某科学研究院/集团

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1

第三章考核流程2

第四章考核周期和内容3

第五章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7

第六章考核文档管理8

第七章附则8

外派董事/监事考核管理制度

(1)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各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目标,对各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进行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并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各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责任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业绩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考核对象为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包括外派财务监事。

第四条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某院/集团,“院/集团总部”是指某院/集团北京总部,“控股子公司”是指某院/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2)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是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的最终决策机构。

第六条

作为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

(1)

审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

审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标准;

(3)

审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目标;

(4)

审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结果;

(5)

审批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七条

某院/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是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的直接决策机构,职责是审核与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管理制度、标准、目标、结果和运用方案。

第八条

某院/集团总部人力资源部是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的管理执行机构,负责:

(1)

编制和修订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

编制和修订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标准;

(3)

组织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的绩效考核,实施经过批准后的考核运用方案;

(4)

从与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相关的部门收集考核信息;

(5)

修订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拟定的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运用方案(草案);

(6)

向某院/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提交经修改后的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运用方案;

(7)

负责将经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和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的外派董事和监事运用方案告知相关各方,并将考核方案在集团总部存档。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监事会在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中所承担的职责包括:

(8)

组织收集绩效考核信息;

(9)

组织分析和计算考核结果;

(10)

拟定外派董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草案)。

(11)

考核流程

第十条

考核流程包括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和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流程。

第十一条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拟订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上交某院/集团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如是外派执行董事,可由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提出,交由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查和修订);

(2)

某院/集团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审议;

(3)

将绩效考核方案交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4)

将通过后的绩效考核方案分别在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院/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制度安排述职报告会,并通知相关各方;

(2)

举行述职报告会,由外派董事或监事进行述职,院/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成员出席,就报告内容进行质询,并对该董事或监事进行考核评分;

(3)

院/集团人力资源部从控股子公司监事会及院/集团战略发展部处获取其他相关考核信息;

(4)

院/集团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并统计考核信息;

(5)

根据考核办法得出初步考核结果;

(6)

提交某院/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进行审批;

(7)

通过后,将得到的最终考核结果提交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形成最终决议;

(8)

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决议实施考核方案,并告知相关各方和存档;

(9)

控股子公司监事会同时对考核方案进行存档。

(10)

考核周期和内容

第十三条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是对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在上财年内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是财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即1月1日-1月31日完成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能力考核指标、态度考核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表1: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标准(非执行董事)

职位名称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

分类

分类

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

权重

考核

机构

考核

周期

工作

能力

20%

决策能力

25%

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

年度

协调沟通能力

20%

人际交往能力

20%

研究分析能力

20%

问题解决能力

15%

工作

态度

10%

工作责任心

40%

服从意识

30%

学习意识

30%

工作

业绩

70%

控股子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40%

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出席率

20%

工作报告

20%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20%

修订履历

修订时间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2004-4-13

新规做成

表2:某院/集团外派执行董事考核标准

职位名称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

分类

分类

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

权重

考核

机构

考核

周期

工作

能力

20%

决策能力

25%

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

年度

协调沟通能力

20%

人际交往能力

20%

研究分析能力

20%

问题解决能力

15%

工作

态度

10%

工作责任心

40%

服从意识

30%

学习意识

30%

工作

业绩

70%

控股子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70%

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出席率

5%

工作报告

15%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10%

修订履历

修订时间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2004-4-13

新规做成

表3:工作业绩指标量化方法:

指标名称

量化得分(X)标准

90≤X≤100

80≤X<90

70≤X<80

50≤X<70

0≤X<50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督导和建议

对控股子公司发展有深入研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意见

对控股子公司发展有一定研究,比较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

大致了解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了解不多,不能给予有效的督导

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一无所知,无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督导,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问题

工作报告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全面、深入、细致,提出有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比较令人满意,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

基本能做到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符合要求

未能完全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不够全面

工作报告提交经常未按时完成;报告敷衍了事,无太多参考价值

集团公司

董事会

出席率

(%)

90≤X≤100

80≤X<90

70≤X<80

50≤X<70

0≤X<50

控股子公司业绩评价

结果

其量化办法参照文件某院/集团2004年2月拟定的《某科学研究院独资、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在上期考核结果出来之前,该项指标得分为“75”。

(11)

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

第十六条

被考核者能力、态度、业绩的考核得分等于各指标考核得分乘以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分项考核得分=∑(分项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十七条

根据各分项考核得分计算出被考核者的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考核得分=能力考核得分×能力考核方面权重+态度考核得分×态度考核方面权重+业绩考核得分×业绩考核方面权重;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最后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等于各考核者给出的得分的平均值,其计算公式为“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某考核人员给出的得分)/∑(参与考核的总人数)”。

第十九条

被考核者如果同时兼任多家控股子公司董事或监事,应计算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其计算公式为“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担任某控股子公司所得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兼任董事或监事的家数)”。

第二十条

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担任一家控股子公司外派董事或监事),或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担任两家及以上控股子公司外派董事或监事)将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的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胜任和不胜任三个等级,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1)

优秀级:85<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100;

(2)

胜任级:75<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85;

(3)

不胜任级:0<年度综合考核(平均)得分≤75。

第二十一条

考核与外派董事/监事是否继续任职及其当年的补贴发放相挂钩,具体情况如下:

(1)

优秀级——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级,某院/集团可继续委派其担任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并按照当期补贴数的120%发放补贴;

(2)

胜任级——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年度考核达到胜任级,某院/集团可继续委派其担任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并按照当期补贴数的100%发放补贴;

(3)

不胜任级——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年度考核未达到胜任级或优秀级,某院/集团可以照外派董事和监事的解聘相关程序免去其在该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任职资格,并扣发当期补贴,具体扣发比例根据由院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具体拟定,报某院/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4)

考核文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某院/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绩效考核文档包括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绩效考核信息等相关文档和量表。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文档统一由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保管。

第二十四条

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院/集团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方便查阅,妥善保存考核文档。

第二十五条

考核文档是重要的档案,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考核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5)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起草和修订,经由某院/集团领导办公会/董事会审批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某院/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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