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校教师的教科研意识,提高教师教育科研的积极性,鼓励教师自觉从事教科研活动,经研究,特制定我校“教科研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一、评选条件
2.积极撰写论文,本年度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或获市二等奖以上。
3.参加基本功(技能)比赛(获县二等奖以上)、赛课、论文评比等活动。
4.有课题立项或结题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评选时一票否决:
(1)不能根据学校行事历的安排按时开设公开课;
(2)不能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听课、评课;
(3)不能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上交各类教学计划、教学总结、试卷分析以及学习心得等材料;
(4)教学成绩在年级处于末位的。
二、评分标准
级别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说明:
1.课题立项的按立项当年减半计算,各级短期课题减半计算。
2.同一篇论文取最高级别的奖项计分;各个级别的优秀奖与该级别的三等奖计相同分数。
3.教学设计,说课稿比赛获奖的,列入“获奖论文”评比并降一个档次计分。
三、奖励办法:
每年评选一次,根据积分取前10名,于元旦期间表彰奖励。
汪柘中学教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