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根据甬教工会〔2013〕10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荐评选波宁市第三届师德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波宁市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应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正式教师。
二、推荐条件
师德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5、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推荐程序
1、请各中层处室、教研组、年级组负责人组织本处室或本组成员在全校教师范围内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报工会。
2、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学校党政工综合各候选人情况确定1名候选人填表上报市教育工会参评。